四川凉山永继拍卖有限公司,位于冬无严寒,夏无酷暑,四季如春的凉山,健康路148号,于2002年02月07日在凉山成立。公司资金充裕,注册资本100 万,在张莉娟带领下,凉山永继拍卖已经为客户提供了23年优质的服务,公司主要提供委托人委托的动产、不动产和无形资产的拍卖, 欢迎各界朋友莅临参观、指导和业务洽谈
联系方式
- 公司地址:
- 健康路148号 -
- 固定电话:
- (0834)3681366
- 经理:
- 张莉娟
- 邮政编码:
- 615000
- 顺企®采购:
- 请卖家联系我在线采购产品
工商信息和基本资料
- 法人名称:
- 四川凉山永继拍卖有限公司
- 简称:
- 凉山永继拍卖
- 主要经营产品:
- 委托人委托的动产 , 不动产和无形资产的拍卖
- 经营范围:
- 委托人委托的动产、不动产和无形资产的拍卖;司法机关强制执行物品的拍卖;行政机关罚没物品的拍卖;企业产权拍卖;金融机构信贷抵押物品的拍卖;法律法规许可的其他物品的拍卖。
- 营业执照号码:
- 513400000037698
- 发证机关:
- 四川省凉山州工商行政管理局
- 法人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核准日期:
- 2006-05-17
- 经营期限:
- 2999-12-31
- 经营状态:
- 在业
- 成立时间:
- 2002年02月07日
- 职员人数:
- 7人
- 注册资本:
- 100 万 (万元)
- 所属行业:
- 不动产
- 所属城市黄页:
- 凉山企业网
- 顺企编码:
- 7357118
四川凉山永继拍卖有限公司的股东
股东名字 | 出资比例 | 出资额 |
---|---|---|
张莉娟 | 51.00% | 51 |
张贤蓉 | 49.00% | 49 |
四川凉山永继拍卖有限公司的组织架构
名字 | 职务 |
---|---|
张贤蓉 | 监事 |
张莉娟 | 执行董事 |
四川凉山永继拍卖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
川工商凉null字〔2016〕第118号 | 当事人成立后连续6个月以上未开展经营活动或终止经营活动不按规定办理注销登记,违反了《公司法》第211条和《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68条“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第80条“分公司有本章规定的违法行为的,适用本章规定”的规定,以及《个人独资企业法》第36条“个人独资企业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吊销营业执照。”的规定,以及《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20条“企业法人歇业,被撤销、宣告破产或者其他原因终止营业,应当向登记主管机关办理注销登记”、第30条“企业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主管机关可以根据情况分别给予警告、罚款、没收非法所得、停业整顿、扣缴、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处罚”、第30条第(三)项“不按照规定办理注销登记的”、第35条“分支机构、营业单位,具体登记管理参照本条例的规定执行”的规定,构成了开业后连续6个月以上未开展经营活动或终止经营活动,不按规定申请办理注销登记的违法行为。 | 四川省凉山州工商行政管理局 | 依据《公司法》第211条和《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68条“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规定,以及《个人独资企业法》第36条“个人独资企业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吊销营业执照。”的规定,以及《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30条“企业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主管机关可以根据情况分别给予警告、罚款、没收所得、停业整顿、扣缴、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处罚:(三)不按照规定办理注销登记的;”和《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63条“对有下列行为的企业和经营单位,登记主管机关作出如下处罚,可以单处,也可以并处”的第(九)项“不按规定申请办理注销登记的,责令限期办理注销登记。拒不办理的,处以3000元以下的罚款,吊销营业执照,并可追究企业主管部门的责任”的规定,建议对当事人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 | 2016-05-10 | 2016-05-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