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津市兴远会通运输有限公司,位于黄河文明的摇篮临汾,山西省河津市樊家庄工业园区,于2004年05月24日在临汾成立。公司资金充裕,注册资本50(万元),在张园园带领下,兴远会通运输已经为客户提供了21年优质的服务,公司主要提供普通货运, 欢迎各界朋友莅临参观、指导和业务洽谈
联系方式
- 公司地址:
- 山西省河津市樊家庄工业园区 -
- 固定电话:
- 0359-8711965
- 经理:
- 吴会泽
- 电子邮件:
- sxxsjt@163.com
- 邮政编码:
- 043300
- 顺企®采购:
- 请卖家联系我在线采购产品
其他联系方式
手机号码 | 13453924368 |
电子邮箱 | sxxsjt@163.com |
电子邮箱 | xschina@xschina.com |
座机号码 | 0359-8711965 |
工商信息和基本资料
- 法人名称:
- 河津市兴远会通运输有限公司
- 简称:
- 兴远会通运输
- 主要经营产品:
- 普通货运
- 经营范围:
- 道路普通货物运输(有效期至2015年5月26日);危险货物运输(1类1项、1类2项、3类、5类1项、5类2项、8类)(有效期至2016年11月18日);经销:机电产品(不含小轿车)、重型机械设备及各种车辆配件(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营业执照号码:
- 140882000005460
- 发证机关:
- 河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法人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核准日期:
- 2014-04-08
- 经营期限:
- 2025-02-01
- 经营状态:
- 存续
- 成立时间:
- 2004年05月24日
- 职员人数:
- 20人
- 注册资本:
- 50(万元) (万元)
- 所属行业:
- 公路旅客运输业
- 所属城市黄页:
- 临汾企业网
- 顺企编码:
- 7557590
河津市兴远会通运输有限公司的股东
股东名字 | 出资比例 | 出资额 |
---|---|---|
山西鑫升焦化集团有限公司 | 98.18% | 人民币540.0万元 |
薛梅芳 | 1.82% | 人民币10.0万元 |
河津市兴远会通运输有限公司的工商变更记录
变更项目 | 变更后 | 变更前 | 时间 |
---|---|---|---|
高级管理人员备案变更 | 薛梅芳 杨新昌 [新增] | 薛梅芳 张园园 [退出] | 2017-12-14 |
联络员备案变更 | 毛洁玉 | 无 | 2017-12-14 |
许可经营项目变更变更 | 无 |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 2017-12-14 |
经营范围变更变更 | 道路货物运输: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经销:机电产品(不含小轿车)、重型机械设备及各种车辆配件(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道路普通货物运输(有效期至2015年5月26日);危险货物运输(1类1项、1类2项、3类、5类1项、5类2项、8类)(有效期至2016年11月18日);经销:机电产品(不含小轿车)、重型机械设备及各种车辆配件(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2017-12-14 |
负责人变更变更 | 杨新昌 | 张园园 | 2017-12-14 |
章程备案变更 | 无 | 无 | 2017-12-14 |
其他事项备案变更 | 1 | 无 | 2017-12-14 |
其他事项备案 | - | - | 2017-12-14 |
经营范围变更变更 | 道路普通货物运输(有效期至2015年5月26日);危险货物运输(1类1项、1类2项、3类、5类1项、5类2项、8类)(有效期至2016年11月18日);经销:机电产品(不含小轿车)、重型机械设备及各种车辆配件(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经销:机电产品(不含小轿车)、重型机械设备及各种车辆配件(以上项目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道路普通货物运输(有效期至2015年5月26日);危险货物运输(1类1项、1类2项、3类、5类1项、5类2项、8类)(有效期至2016年11月18日) | 2014-04-02 |
投资人变更变更 | 薛梅芳;:;实缴出资(万元):10;认缴出资(万元):10;出资比例(%):1.818; [新增] 山西鑫升焦化集团有限公司;证照号码 :;实缴出资(万元):540;认缴出资(万元):540;出资比例(%):98.182; [新增] | 无 | 2014-04-02 |
河津市兴远会通运输有限公司的法律诉讼:
文书名称 | 日期 | 编号 |
原告王某某与被告河津市兴远会通运输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津市支公司(以下简称财保河津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2015-07-10 | (2015)河民初字第6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