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海圳荣液化石油气工业有限公司

公司简介

    本公司成立于1991年4月,建有一座占地面积25000平方米,储量为5000立方米的液化气储配站及配套的3000吨级液化气专用码头。
公司同时致力于工业用气市场的开发,至今已成功地将纯丙烷、纯丁烷、脱臭丙丁烷广泛应用到玻璃制品、金属切割、塑料发泡、气雾剂、医药等行业,公司自行开发的氟利昂替代品R600a也已投放市场。
本公司希望与各界朋友广泛联系,精诚合作,为液化气及相关产品市场的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
临海市下桥路99号 -
固定电话:
(0576)
经理:
白小易
邮政编码:
317000
传真号码:
86-0576-851528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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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信息和基本资料

法人名称:
浙江海圳荣液化石油气工业有限公司
简称:
海圳荣液化石油气工业
主要经营产品:
纯丙烷 , 纯丁烷 , 脱臭丙丁烷 , 致冷剂R600a
经营范围:
城镇燃气供应、贮存,瓶装燃气批发、零售;为船舶提供码头设施、在港区内提供货物装卸服务、港口设施租赁服务(凭有效许可证经营),钢瓶修理,厨房用具、消防器材销售。
营业执照号码:
331082000003335
发证机关:
临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人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期限:
永久
经营状态:
存续
成立时间:
1991年04月12日
职员人数:
74人
所属行业:
混合气
所属城市黄页:
临海企业网
顺企编码:
7569212

浙江海圳荣液化石油气工业有限公司的股东

股东名字出资比例出资额
宁波同源投资有限公司76.6089%人民币1065.486000万元
乐清市宝乐能源实业有限公司19.9971%人民币278.144000万元
临海市沿江镇红光村村民委员会3.3796%人民币47.090000万元

浙江海圳荣液化石油气工业有限公司的工商变更记录

变更项目变更后变更前时间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0210XD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证:X 2016-08-11
组织机构变更姓名: 白小易; 证件名称: ; : ; 性别: 男性; 职务: 董事长姓名: 傅一波; 证件名称: ; : ; 性别: 男性; 职务: 董事姓名: 倪松海; 证件名称: ; : ; 性别: 男性; 职务: 董事姓名: 乌卫国; 证件名称: ; : ; 性别: 男性; 职务: 经理姓名: 杨亚君; 证件名称: ; : ; 性别: 女性; 职务: 监事姓名: 傅一波; 证件名称: ; : ; 性别: 男性; 职务: 董事长 姓名: 傅一波; 证件名称: ; : ; 性别: 男性; 职务: 总经理 姓名: 李国康; 证件名称: ; : ; 性别: 男性; 职务: 董事 姓名: 倪松海; 证件名称: ; : ; 性别: 男性; 职务: 董事 姓名: 杨亚君; 证件名称: ; : ; 性别: 女性; 职务: 监事 2015-07-01
一般经营项目变更一般经营项目: 一般经营项目: 钢瓶修理,厨房用具、消防器材销售。2015-07-01
许可经营项目变更许可经营项目: 城镇燃气供应、贮存,瓶装燃气批发、零售;为船舶提供码头设施、在港区内提供货物装卸服务、港口设施租赁服务(凭有效许可证经营),钢瓶修理,厨房用具、消防器材销售。。许可经营项目: 城镇燃气供应、贮存,瓶装燃气批发、零售;为船舶提供码头设施、在港区内提供货物装卸服务、港口设施租赁服务(许可证有效期至2016年9月28日)。2015-07-01
法定代表人变更白小易傅一波2015-07-01
许可经营项目变更许可经营项目: 城镇燃气供应、贮存,瓶装燃气批发、零售;为船舶提供码头设施、在港区内提供货物装卸服务、港口设施租赁服务(许可证有效期至2016年9月28日)。许可经营项目: 城镇燃气供应、贮存,瓶装燃气批发、零售;为船舶提供码头设施,在港区内提供货物装卸服务(许可证有效期至2013年10月15日)。2013-10-25
住所变更住所: 临海市下桥路99号; 邮政编码: 317000; 电话: ;住所所在行政区划:古城街道住所: 临海市钱暄路80号; 邮政编码: 317000; 电话: ;住所所在行政区划:古城街道2012-04-27
一般经营项目变更一般经营项目: 钢瓶修理,厨房用具、消防器材销售。一般经营项目: 城镇燃气供应、贮存(凭许可证经营),钢瓶修理,厨房用具、消防器材销售。2011-06-29
许可经营项目变更许可经营项目: 城镇燃气供应、贮存,瓶装燃气批发、零售;为船舶提供码头设施,在港区内提供货物装卸服务(许可证有效期至2013年10月15日)。许可经营项目: 2011-06-29
投资人变更企业名称: 临海市沿江镇红光村村民委员会; 出资额: 479; 百分比: 3.386%; 法人性质: 其他投资者企业名称: 乐清市宝乐能源实业有限公司; 出资额: 278.144; 百分比: 20%; 法人性质: 企业法人企业名称: 宁波同源投资有限公司; 出资额: 1065.486; 百分比: 76.614%; 法人性质: 企业法人企业名称: 乐清市宝乐能源实业有限公司; 出资额: 278.144; 百分比: 20%; 法人性质: 企业法人 企业名称: 宁波同源投资有限公司; 出资额: 1112.576; 百分比: 80%; 法人性质: 企业法人 2008-09-17

浙江海圳荣液化石油气工业有限公司的组织架构

名字职务
傅一波董事
乌卫国经理
白小易董事长
倪松海董事
杨亚君监事

浙江海圳荣液化石油气工业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

(浙临)质监罚告字【2015】8号市质监局

质量技术监督

行 政 处 罚 决 定 书

(   浙临 )质监罚字〔  2015 〕8号

当事人:浙江海圳荣液化石油气工业有限公司  

营业执照号码:331082000003335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61000210-X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傅一波 性别:男 职务:法人

2015年3月25日,我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执法人员依法对浙江海圳荣液化石油气工业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经检查发现该公司内正在卸装的已经充气完毕的液化石油气瓶中存在超出检验周期的液化石油气瓶,编号是002554,检验日期:2010年11月。执法人员现场依法对这只气瓶进行扣押。2015年4月7日,我局依法对浙江海圳荣液化石油气工业有限公司立案调查。

查明事实如下:

1、        浙江海圳荣液化石油气工业有限公司,有限责令公司,法人:傅一波,城镇燃气供应、贮存,瓶装燃气批发、零售。

2、        该气瓶是浙江海圳荣液化石油气工业有限公司下属气站——红光气站充装的。

据以认定以上事实的证据如下:                   

证据一:当事人提供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当事人身份证复印件,证明当事人基本情况。

    证据二:2015年3月25日现场检查笔录一份,封存决定书、涉案物品清单各一份,证明对当事人现场检查情况。

证据三:2015年4月9日调查笔录一份,查明当事人充装一超过检验周期的液化气瓶等情况。

根据查明的事实,经我局案件审理委员会集体审理后认为:浙江海圳荣液化石油气工业有限公司充装已超过检验周期的液化石油气瓶的行为已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鉴于在查办案件过程中,当事人积极配合质监部门检查,接受询问,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给予当事人如下行政处罚:

1、责令限期改正;

2、处以人民币贰万元整罚款,上缴国库。        2015年4月28日,我局依法向当事人送达了(浙临)质监罚告字[2015]8号《行政处罚告知书》,告知了拟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其有陈述、申辩的权利,当事人对处罚表示同意,不作陈述、申辩。

综上所述,本局认为:浙江海圳荣液化石油气工业有限公司充装已超过检验周期的液化石油气瓶的行为已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

本局决定:当事人积极配合质监部门检查,接受询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给予当事人如下行政处罚:

1、责令限期改正;

2、处以人民币贰万元整罚款,上缴国库。

以上行政处罚决定,请当事人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临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财务室领取财政专用缴款书,并到各银行财政专户缴款;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其他行政处罚自被当事人收到本决定书即时执行。

当事人对以上行政处罚不服的,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台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或临海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于三个月内向临海市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行政处罚决定的,本局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按有关规定依法执行。

附:本行政处罚决定所依据的相关法律条文

 1、《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

充装单位应当建立充装前后的检查、记录制度,禁止对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移动式压力容器和气瓶进行充装。

2、《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

违反本法规定,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二万以上二十万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充装许可证;(二)对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移动式压力容器和气瓶进行充装的。                       

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二)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 

(三)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临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二○一五年五月六日


2015-04-09

浙江海圳荣液化石油气工业有限公司的注册商标

图片注册号商标名分类分类ID状态日期
1745031三树化学原料1商标无效2001-03-23

浙江海圳荣液化石油气工业有限公司的法律诉讼:

文书名称日期编号
临海市国土资源局与浙江海圳荣液化石油气工业有限公司非诉执行审查裁定书2016-09-18 (2016)浙1082行审1112号

浙江海圳荣液化石油气工业有限公司投资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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