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豪丰合成革有限公司(销售)是一家集生产加工、经销批发的私营股份有限公司,合成革是浙江豪丰合成革有限公司(销售)的主营产品。浙江豪丰合成革有限公司(销售)是一家经国家相关部门批准注册的企业。浙江豪丰合成革有限公司(销售)以雄厚的实力、合理的价格、优良的服务与多家企业建立了长期的合作关系。浙江豪丰合成革有限公司(销售)热诚欢迎各界前来参观、考察、洽谈业务。
联系方式
- 公司地址:
- 浙江丽水市水阁工业区金亭路38号
- 固定电话:
- (0578)
- 经理:
- 张洪毅
- 邮政编码:
- 323000
- 传真号码:
- 86-0578-2955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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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联系方式
座机号码 | 0578-2615595 |
座机号码 | 0578-2955509 |
座机号码 | 0578-2615580 |
座机号码 | 0578-2955526 |
工商信息和基本资料
浙江豪丰合成革有限公司的股东
股东名字 | 出资比例 | 出资额 |
---|---|---|
张洪毅 | 80% | 人民币1024.0万元 |
王维山 | 10% | 人民币128.0万元 |
张纯林 | 10% | 人民币128.0万元 |
浙江豪丰合成革有限公司的工商变更记录
变更项目 | 变更后 | 变更前 | 时间 |
---|---|---|---|
法定代表人变更 | 张云 | 张洪毅 | 2018-04-13 |
换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执照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81211M | 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证: | 2016-09-26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81211M | 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证: | 2016-09-26 | |
投资人备案 | 姓名: 王维山; 出资额: ; [新增] 姓名: 张纯林; 出资额: ; [新增] 姓名: 张洪毅; 出资额: ; | 姓名: 张玉琴; 出资额: ; [退出] 姓名: 胡寿锋; 出资额: ; [退出] 姓名: 张洪毅; 出资额: ; | 2014-05-29 |
投资人变更 | 姓名: 王维山; 出资额: 128; 百分比: 10%姓名: 张纯林; 出资额: 128; 百分比: 10%姓名: 张洪毅; 出资额: 1024; 百分比: 80% | 姓名: 张玉琴; 出资额: 64; 百分比: 5% 姓名: 胡寿锋; 出资额: 448; 百分比: 35% 姓名: 张洪毅; 出资额: 768; 百分比: 60% | 2014-05-29 |
投资人备案 | 姓名: 张玉琴; 出资额: ; 姓名: 胡寿锋; 出资额: ; 姓名: 张洪毅; 出资额: ; | 姓名: 张玉琴; 出资额: ; 姓名: 张荣新; 出资额: ; [退出] 姓名: 张云; 出资额: ; [退出] 姓名: 张洪毅; 出资额: ; 姓名: 胡寿锋; 出资额: ; | 2013-11-21 |
投资人变更 | 姓名: 张玉琴; 出资额: 64; 百分比: 5%姓名: 胡寿锋; 出资额: 448; 百分比: 35%姓名: 张洪毅; 出资额: 768; 百分比: 60% | 姓名: 张玉琴; 出资额: 64; 百分比: 5% 姓名: 张荣新; 出资额: 192; 百分比: 15% 姓名: 张云; 出资额: 192; 百分比: 15% 姓名: 张洪毅; 出资额: 384; 百分比: 30% 姓名: 胡寿锋; 出资额: 448; 百分比: 35% | 2013-11-21 |
组织机构变更 | 姓名: 张洪毅; 证件名称: ; : ; 性别: 男性; 职务: 执行董事兼经理 [新增] 姓名: 张荣新; 证件名称: ; : ; 性别: 男性; 职务: 监事 | 姓名: 胡寿锋; 证件名称: ; : ; 性别: 男性; 职务: 执行董事 [退出] 姓名: 张荣新; 证件名称: ; : ; 性别: 男性; 职务: 监事 | 2013-09-13 |
法定代表人变更 | 张洪毅 | 胡寿锋 | 2013-09-13 |
高级管理人员备案 | 姓名: 张洪毅; 证件名称: ; : ; 性别: 男性; 职务: 执行董事兼经理 [新增] 姓名: 张荣新; 证件名称: ; : ; 性别: 男性; 职务: 监事 | 姓名: 胡寿锋; 证件名称: ; : ; 性别: 男性; 职务: 执行董事 [退出] 姓名: 张荣新; 证件名称: ; : ; 性别: 男性; 职务: 监事 | 2013-09-13 |
浙江豪丰合成革有限公司的组织架构
名字 | 职务 |
---|---|
张洪毅 |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张荣新 | 监事 |
浙江豪丰合成革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
丽开公(消)行罚决字〔2015〕0039号 | 丽水市公安消防支队经济开发区大队 | 现查明浙江豪丰合成革有限公司(浙江丽水市水阁工业区金亭路38号)生产车间室内消火栓全部被遮挡,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根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四项,决定给予浙江豪丰合成革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的处罚。执行方式和期限:限你单位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款交莲都农村商业银行万象支行(帐户:*906)。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及日期:丽水市公安消防支队经济开发区大队 2015年7月27日。 | 2015-07-27 | ||
丽环罚字[2016]50号 | 法宣处 | 丽水市环境保护局 行 政处 罚 决 定 书 丽环罚字[2016]50号 当事人:浙江豪丰合成革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洪毅 组织机构代码:75808121-1 地址:浙江省丽水市水阁工业区金亭路38号 2016年5月18日,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环保局执法人员对你公司进行现场执法检查,发现你公司厂区门口的雨水总排口正在排水,市环境监测中心站人员当场对雨水总排口进行采样,经丽水市环境监测中心监测(丽环监(2016)水字第102号),雨水总排口外排水的化学需氧量为494mg/L,氨氮37.9mg/L,二甲基甲酰胺269mg/L,已经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经调查,5月18日你公司生产情况正常,因厂内初级雨水收集池阀门渗漏,导致池内超标污水排至市政雨水管网。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22条第2款“禁止私设暗管或者采取其他规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规定,已经构成违法。具体有以下证据证明: 一、 现场检查(勘察)笔录1份共2张,证明对你单位进行检查的情况。 二、调查询问笔录2份共5张,通过对你单位总经理张洪毅、保安朱昌华的调查,进一步确认了你单位将超标的污水排入市政雨水管网。 三、现场照片4张,证明你单位将超标的污水排入市政雨水管网和市监测站工作人员采样的情况。 四、 丽水市环境监测中心监测报告1份(丽环监(2016)水字第102号),《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浙江省《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和《合成革与人造革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2-2008)中的相关标准。 2016年6月1日,我局作出了《丽水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丽环听告字[2016]23号),告知你单位的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和拟作出的处罚决定,告知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并于2016年6月2日送达。你单位收到后未要求听证,但于2016年6月3日向我局提出了从轻处罚的书面申请报告,经我局案件审议小组审议后,认为你公司事后积极整改,并增设了雨水出口观察井,故从轻处罚。 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75条第2款“除前款规定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排污口或者私设暗管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拆除的,强制拆除,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承担,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私设暗管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提请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责令停产整顿。”的规定,决定对你单位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1、处罚款柒万壹仟元整。 限于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款缴至丽水市财政局非税收入待清算户(开户银行:莲都农村商业银行万象支行,地址:丽水大众街121号,帐号:*906)。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我局将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接到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浙江省环境保护厅或者向丽水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在六个月内直接向莲都区人民法院起诉。 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本处罚决定的,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二0一六年六月三十日 | 2016-06-30 |
浙江豪丰合成革有限公司的注册商标
图片 | 注册号 | 商标名 | 分类 | 分类ID | 状态 | 日期 |
---|---|---|---|---|---|---|
![]() | 4183574 | LSSL | 皮革皮具 | 18 | 商标已注册 | 2004-07-23 |
![]() | 4183573 | 顺来 | 皮革皮具 | 18 | 商标已注册 | 2004-07-23 |
![]() | 4183574 | LSSL | 皮革皮具 | 18 | 商标已注册 | 2004-07-23 |
![]() | 4183573 | 顺来 | 皮革皮具 | 18 | 商标已注册 | 2004-07-23 |
浙江豪丰合成革有限公司的法律诉讼:
文书名称 | 日期 | 编号 |
浙江豪丰合成革有限公司与杨微、王建霖买卖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 2016-07-25 | (2016)浙1102执742号 |
浙江豪丰合成革有限公司与邱惠耿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2016-09-28 | (2016)浙1102民初第5673号 |
季霜洋犯盗窃罪二审刑事裁定书 | 2016-08-30 | (2016)浙11刑终210号 |
丽水市发达商业投资有限公司再审民事裁定书 | 2016-08-23 | (2016)浙11破申1号 |
蒋某甲犯故意伤害罪二审刑事裁定书 | 2016-08-23 | (2016)浙11刑终205号 |
孙超群、柳某犯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二审刑事裁定书 | 2016-08-23 | (2016)浙11刑终81号 |
浙江豪丰合成革有限公司与王建国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2016-10-09 | (2016)浙1102民初第5678号 |
浙江豪丰合成革有限公司与乐清市东日防水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2015-12-07 | (2015)丽莲南民初字第278号 |
浙江豪丰合成革有限公司与陈明亮、金志琴管辖裁定书 | 2015-07-14 | (2015)浙丽辖终字第55号 |
浙江豪丰合成革有限公司与金永增管辖裁定书 | 2015-04-20 | (2015)浙丽辖终字第2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