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怡蓝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9月,是一家集物业管理,酒店管理,家政服务为一体的专业物业管理公司,现管理项目有涧西区天和苑住宅小区和高新区瀛桥水苑高档住宅小区,管业面积超过20万平方米,现因公司发展需要,需要招聘工作人员。
联系方式
- 公司地址:
- 洛阳市涧西区黔川路天舟名苑1707室
- 固定电话:
- (0379)
- 经理:
- 张琳
- 电子邮件:
- icecoffee@126.com
- 邮政编码:
- 471000
- 顺企®采购:
- 请卖家联系我在线采购产品
其他联系方式
工商信息和基本资料
洛阳怡蓝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股东
股东名字 | 出资比例 | 出资额 |
---|---|---|
张琳 | 100% | 人民币100万元 |
洛阳怡蓝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工商变更记录
变更项目 | 变更后 | 变更前 | 时间 |
---|---|---|---|
联络员备案 | 太贞雯 | 无 | 2022-03-30 |
章程备案 | 无 | 无 | 2022-03-30 |
经营范围变更 | 一般项目:物业管理;物业服务评估;集贸市场管理服务;家政服务;礼仪服务;停车场服务;花卉绿植租借与代管理;城市绿化管理;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住房租赁;票务代理服务;日用电器修理;广告制作;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礼品花卉销售;日用百货销售;办公用品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照明器具销售;五金产品零售;卫生用杀虫剂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家用电器安装服务;家具安装和维修服务;装卸搬运;市政设施管理;市场营销策划;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服务;养老服务;建筑物清洁服务;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酒店管理;医院管理;环境卫生公共设施安装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物业管理(凭有效资质证经营);家政服务;花卉租赁;公司礼仪服务;停车管理服务。 | 2022-03-30 |
章程备案 | 无 | 无 | 2021-08-17 |
地址变更 | 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西苑路与康滇路交叉口丰瑞园5号楼3层301室 | 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西苑路77号天泽商务1楼106室 | 2021-08-17 |
注册资本变更 | 100( - 90% ) | 1000 | 2020-11-13 |
投资人变更 | 张琳:100%; | 张琳:100%; | 2020-11-13 |
章程备案 | 无 | 无 | 2020-11-13 |
地址变更 | 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西苑路77号天泽商务1楼106室 | 洛阳市涧西区黔川路天舟名苑1707室 | 2019-11-21 |
经营范围变更 | 物业管理(凭有效资质证经营);家政服务;花卉租赁;公司礼仪服务;停车管理服务。 | 物业管理(凭有效资质证经营);家政服务;花卉租赁;公司礼仪服务;停车管理服务(丰泽园小区门前广场,有效期至2019年8月5日)。(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 2019-11-21 |
洛阳怡蓝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组织架构
名字 | 职务 |
---|---|
张琳 |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吴冲 | 监事 |
洛阳怡蓝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法律诉讼:
文书名称 | 日期 | 编号 |
洛阳怡蓝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李涛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2016-07-04 | (2016)豫0305民初2730号 |
洛阳怡蓝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马玲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2016-07-04 | (2016)豫0305民初2728号 |
洛阳怡蓝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姜涛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2016-07-04 | (2016)豫0305民初2729号 |
李某某盗窃一审刑事判决书 | 2016-07-05 | (2016)豫0305刑初191号 |
洛阳怡蓝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刘要锋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2016-09-20 | (2016)豫0305民初3278号 |
洛阳怡蓝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郭建强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2016-08-03 | (2016)豫0305民初3315号 |
洛阳怡蓝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史慧伟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2016-08-03 | (2016)豫0305民初3312号 |
洛阳怡蓝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张留芝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2016-08-03 | (2016)豫0305民初3313号 |
洛阳怡蓝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赵东亮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2016-08-03 | (2016)豫0305民初3314号 |
洛阳怡蓝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滑云兴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2016-11-10 | (2016)豫0305民初3354号 |
相关黄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