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晟泰实业投资有限公司长兴金缘大酒店,位于晋绥边区首府吕梁,长兴县林城镇振兴西路8号晟泰商厦 ,于2012年08月23日在吕梁成立。在芦苗海带领下,晟泰已经为客户提供了13年优质的服务,公司主要提供许可经营项目:大型餐馆,住宿,足浴,卷烟、雪茄烟零售。
一般经营项目:会议服务,日用杂货销售, 欢迎各界朋友莅临参观、指导和业务洽谈
联系方式
- 公司地址:
- 长兴县林城镇振兴西路8号晟泰商厦
- 固定电话:
- (0358)13326179588
- 联系人:
- 芦苗海
- 邮政编码:
- 033000
- 顺企®采购:
- 请卖家联系我在线采购产品
其他联系方式
手机号码 | 18057265036 |
工商信息和基本资料
- 法人名称:
- 湖州晟泰实业投资有限公司长兴金缘大酒店
- 简称:
- 晟泰
- 父公司
- 湖州晟泰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 主要经营产品:
- 未提供
- 经营范围:
- 许可经营项目:大型餐馆(中餐制售,含凉菜,含生食海产品,含水果拼盘,含点心制售,不含裱花蛋糕),住宿,足浴,卷烟、雪茄烟零售。 一般经营项目:会议服务,日用杂货销售。
- 营业执照号码:
- 913305220528112352
- 发证机关:
- 长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法人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地区编码:
- 330522
- 组织机构代码:
- 05281123-5
- 核准日期:
- 2016-04-06
- 经营期限:
- 永久
- 经营状态:
- 存续
- 成立时间:
- 2012年08月23日
- 所属行业:
- 旅游饭店 » 孝义市旅游饭店
- 所属城市黄页:
- 吕梁企业网 » 孝义市 » 孝义市振兴
- 顺企编码:
- 8006979
湖州晟泰实业投资有限公司长兴金缘大酒店的工商变更记录
变更项目 | 变更后 | 变更前 | 时间 |
---|---|---|---|
多证合一备案 | 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 | - | 2017-12-09 |
名称变更 | 长兴金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长兴金缘大酒店 | 湖州晟泰实业投资有限公司长兴金缘大酒店 | 2017-12-09 |
许可经营项目变更 | 许可经营项目: 大型餐馆(中餐制售,含凉菜,含生食海产品,含水果拼盘,含点心制售,不含裱花蛋糕),住宿,足浴,卷烟、雪茄烟零售。 | 许可经营项目: 大型餐馆(中餐制售,含凉菜,含生食海产品,含水果拼盘,含点心制售,不含裱花蛋糕),住宿,足浴,卷烟、雪茄烟零售。(餐饮服务许可证有效期至2015年7月12日、卫生许可证有效期至2016年8月16日、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有效期至2016年12月31日) | 2016-04-06 |
换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执照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2 | 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证:052811235 | 2016-04-06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352 | 注册号:84565 组织机构代码证: | 2016-04-06 | |
许可经营项目变更 | 许可经营项目: 大型餐馆(中餐制售,含凉菜,含生食海产品,含水果拼盘,含点心制售,不含裱花蛋糕),住宿,足浴,卷烟、雪茄烟零售。(餐饮服务许可证有效期至2015年7月12日、卫生许可证有效期至2016年8月16日、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有效期至2016年12月31日) | 许可经营项目: 大型餐馆(中餐制售,含凉菜,含生食海产品,含水果拼盘,含点心制售,不含裱花蛋糕)、住宿。(餐饮服务许可证有效期至2015年7月12日、卫生许可证有效期至2016年8月16日) | 2012-09-28 |
许可经营项目变更 | 许可经营项目: 大型餐馆(中餐制售,含凉菜,含生食海产品,含水果拼盘,含点心制售,不含裱花蛋糕)、住宿。(餐饮服务许可证有效期至2015年7月12日、卫生许可证有效期至2016年8月16日) | 许可经营项目: 大型餐馆(中餐制售,含凉菜,含生食海产品,含水果拼盘,含点心制售,不含裱花蛋糕)。(餐饮服务许可证有效期至2015年7月12日、卫生许可证有效期至2016年8月16日) | 2012-09-05 |
湖州晟泰实业投资有限公司长兴金缘大酒店的行政处罚
长食药监食罚【2015】014号 | 县市监管局 | 当事人信息: 当事人:湖州晟泰实业投资有限公司长兴金缘大酒店,营业执照注册号:33052200008****,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芦苗海。 违法事实: 法律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五条第一款“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第(七)项,经营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处罚决定: 处罚款一万元整(¥10000)的行政处罚。 | 2015-03-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