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豪商务宾馆是由实力雄厚的江西汇豪商务宾馆有限公司投资,严格按照星级标准改建装修的豪华商务宾馆。汇豪商务宾馆位于莲塘城区,迎宾大道与莲富路交汇处,莲塘四中大门西侧(晨晖金谷楼盘临街店),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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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工商信息和基本资料
江西汇豪商务宾馆有限公司的股东
股东名字 | 出资比例 | 出资额 |
---|---|---|
罗良红 | 60% | 人民币120.0万元 |
罗婷 | 40% | 人民币80.0万元 |
江西汇豪商务宾馆有限公司的工商变更记录
变更项目 | 变更后 | 变更前 | 时间 |
---|---|---|---|
其他变更 | *****N | - | 2016-08-15 |
其他变更 | 91360121060799053N | 2016-08-15 | |
91360121060799053N | 2016-08-15 | ||
投资人变更 | 罗婷,出资80( + 100% )万人民币,占40%,实缴出资80万; 罗良红,出资120万人民币,占60%,实缴出资120万; | 罗婷,出资40万人民币,占20%,实缴出资40万; 罗文俊,出资40万人民币,占20%,实缴出资40万; [退出] 罗良红,出资120万人民币,占60%,实缴出资120万; | 2014-01-15 |
经营范围变更 | 一般经营项目:住宿(凭有效许可证经营,卫生许可证有效期至2017年2月5日止);广告设计、制作、发布、代理;餐饮(不含凉菜,不含裱花蛋糕,不含生食海产品)(有效期至2016年3月21日止);国内贸易。(国家有专项规定除外); | 一般经营项目:住宿(凭有效许可证经营,卫生许可证有效期至2017年2月5日止);广告设计、制作、发布、代理。(国家有专项规定除外); | 2014-01-02 |
江西汇豪商务宾馆有限公司的领导人员
名字 | 职务 |
---|---|
罗良红 | 执行董事 |
罗婷 | 监事 |
江西汇豪商务宾馆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
南公(莲)决字[2015] 2707号 | 不按规定登记住宿旅客信息 | 南昌县公安局莲塘派出所 | 违法行为人姜志琴 , 女性 , 汉族 , 居民身份证****************** , ****-**-** 出生, 工作单位: 南昌县莲塘镇汇豪宾馆 职业: 不便分类的其他从业人员 , 现住址:********。现查明:我所民警在汇豪宾馆治安检查时发现房间内有一男女住宿,其中只有一人登记,该宾馆工作人员姜志琴不按规定登记旅客信息。以上事实有姜志琴的询问笔录及检查笔录等证据证实。根据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现决定罚款五佰元 。自收到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限十五日内到南昌县工商银行缴纳罚款 | 2016-05-27 | 2015-12-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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