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益尔康大药房有限公司,位于江西省省会、环鄱阳湖城市群核心南昌市,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子固路153号,于2015年02月28日在南昌成立。公司资金充裕,注册资本30(万元),在程佳丽带领下,益尔康大药房已经为客户提供了10年优质的服务,公司主要提供非处方药、处方药: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品、中药饮片;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零售;保健食品、化妆品、消毒用品、零售;II类医疗器械;, 欢迎各界朋友莅临参观、指导和业务洽谈
联系方式
其他联系方式
工商信息和基本资料
- 法人名称:
- 南昌市益尔康大药房有限公司
- 简称:
- 益尔康大药房
- 主要经营产品:
- 非处方药 , 处方药(禁止类药品除外):中成药 , 化学药制剂 , 抗生素制剂 , 生化药品 , 生物制品 , 中药饮片(凭许可证及在有效期内经营) , 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零售(凭许可证及在有效期内经营) , 保健食品 , 化妆品 , 消毒用品(危险品除外) , 零售
- 经营范围:
- 非处方药、处方药(禁止类药品除外):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品、中药饮片(凭许可证及在有效期内经营)、消毒用品(危险品除外)、医疗器械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营业执照号码:
- 360102210066436
- 发证机关:
- 南昌市东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法人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经营期限:
- 永久
- 经营状态:
- 存续
- 成立时间:
- 2015年02月28日
- 注册资本:
- 30(万元) (万元)
- 所属行业:
- 西药零售 » 东湖区西药零售
- 所属城市黄页:
- 南昌企业网 » 东湖区
- 顺企编码:
- 22444386
南昌市益尔康大药房有限公司的股东
股东名字 | 出资比例 | 出资额 |
---|---|---|
陈学琳 | 99.67% | 人民币29.9万元 |
林孔航 | 0.33% | 人民币0.1万元 |
南昌市益尔康大药房有限公司的工商变更记录
变更项目 | 变更后 | 变更前 | 时间 |
---|---|---|---|
企业类型变更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 2020-01-06 |
其他变更 | 姓名:陈学琳,职务:经理; 姓名:陈学琳,职务:执行董事; 姓名:林孔航,职务:监事; | 姓名:程佳丽,职务:执行董事; 姓名:程佳丽,职务:经理; 姓名:刘妍,职务:监事; | 2020-01-06 |
经营范围变更 | 非处方药、处方药(禁止类药品除外):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品、中药饮片(凭许可证及在有效期内经营)、消毒用品(危险品除外)、第二类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非处方药、处方药(禁止类药品除外):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品、中药饮片(凭许可证及在有效期内经营)、消毒用品(危险品除外)、医疗器械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2020-01-06 |
投资人变更 | 投资人:陈学琳,出资额:29.9万,占99.6667%,出资方式:货币,出资时间:2035-02-10; [新增] 投资人:林孔航,出资额: 0.1000万,占 0.3333%,出资方式:货币,出资时间:2035-02-10; [新增] | 投资人:程佳丽,出资额:30万,占100%,出资方式:货币,出资时间:2035-02-10; [退出] | 2020-01-06 |
法定代表人变更 | 陈学琳 | 程佳丽 | 2020-01-06 |
投资人变更 | 投资人:陈学琳 ; [新增] 投资人:林孔航 ; [新增] | 投资人:程佳丽 ; [退出] | 2020-01-06 |
其他变更 | 9 | 注册号: | 2017-07-04 |
经营范围变更 | 非处方药、处方药(禁止类药品除外):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品、中药饮片(凭许可证及在有效期内经营)、消毒用品(危险品除外)、医疗器械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非处方药、处方药(禁止类药品除外):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品、中药饮片(凭许可证及在有效期内经营);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零售(凭许可证及在有效期内经营);保健食品、化妆品、消毒用品(危险品除外)、零售;II类医疗器械;(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2017-07-04 |
南昌市益尔康大药房有限公司的组织架构
名字 | 职务 |
---|---|
程佳丽 |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刘妍 | 监事 |
南昌市益尔康大药房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
洪知罚字〔2015〕第94号 | 销售假冒专利产品 | 南昌市知识产权局 | 1、立即停止销售该假冒专利产品并消除标注的专利标记。 2、免予经济处罚 | 2016-01-07 | 2015-12-22 |
洪知罚字〔2015〕第95号 | 销售假冒专利产品 | 南昌市知识产权局 | 1、立即停止销售该假冒专利产品并消除标注的专利标记。 2、免予经济处罚 | 2016-01-07 | 2015-12-22 |
(洪东)市监(药)罚决〔2016〕5号 | 经营“萆薢”、“鸡内金”等劣药案 | 南昌市东湖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 没收违法销售的药品{详见《没收物品凭证》(洪东)市监药物凭〔2016〕4号},没收违法所得372.80元,并处药品货值金额(631元)三倍(1893元)的罚款,罚没款共计2265.80元。 | 2016-08-15 | 2016-08-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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