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始创于1998年,现有员工350余人,年产各类旱冰鞋超百多万余双,为适应市场的需求,公司相继研究生产臂力器、拉力器、护具、头盔等一系列体育用品。现公司自主拥有全套各类产品的生产设备及工艺流程,全面实现生产服务一条龙,力求以的品质、Zui合理的价位让利于每一位“天鹅”客户!
“不断创新,勇于开拓”公司诚邀各界英才的加盟,竭诚欢迎国内外客商来公司实地考察,合作经营。
联系方式
- 公司地址:
- 中国 浙江 宁波市 宁波市镇海区俞范东路776弄51号
- 固定电话:
- (0574)
- 经理:
- 方佩珠
- 电子邮件:
- gxc890421@163.com
- 邮政编码:
- 315207
- 传真号码:
- 86 0574 86365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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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 | tian_e@163.com |
座机号码 | 0574-86365989 |
工商信息和基本资料
- 法人名称:
- 宁波天鹅体育用品制造有限公司
- 简称:
- 天鹅体育用品
- 主要经营产品:
- 伸缩半软铝架直排旱冰鞋 , 伸缩半软直排旱冰鞋 , 全塑铝架直排旱冰鞋 , 儿童多功能旱冰鞋
- 经营范围:
- 许可经营项目:普通货运(凭有效许可证经营)。 一般经营项目:体育用品、塑料制品、五金件、模具的制造、加工;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经营和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
- 营业执照号码:
- 913302117685369968
- 发证机关:
- 宁波市镇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法人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地区编码:
- 330211
- 组织机构代码:
- 76853699-6
- 核准日期:
- 2016-10-14
- 经营期限:
- 2025-01-23
- 经营状态:
- 存续
- 经营模式:
- 生产厂家
- 成立时间:
- 2005年01月24日
- 职员人数:
- 301人
- 注册资本:
- 人民币1500万 (万元)
- 所属行业:
- 体育用品店 » 镇海区体育用品店
- 所属城市黄页:
- 宁波企业网 » 镇海区
- 顺企编码:
- 9050247
宁波天鹅体育用品制造有限公司的股东
股东名字 | 出资比例 | 出资额 |
---|---|---|
方佩珠 | 75% | 人民币1125.0万元 |
庄婉莹 | 25% | 人民币375.0万元 |
宁波天鹅体育用品制造有限公司的工商变更记录
变更项目 | 变更后 | 变更前 | 时间 |
---|---|---|---|
投资人备案 | 姓名: 方佩珠; ; ; 姓名: 庄婉莹; ; ; | 姓名: 方佩珠; ; ; 姓名: 庄婉莹; ; ; 姓名: 方银珠; ; ; [退出] | 2021-04-08 |
投资人备案 | 姓名: 方佩珠; ; ; 姓名: 庄婉莹; ; ; [新增] 姓名: 方银珠; ; ; | 姓名: 方佩珠; ; ; 姓名: 方银珠; ; ; | 2020-12-07 |
经营范围变更 | 体育用品、塑料制品、五金件、模具的制造、加工;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普通货运(凭有效许可证经营)。 体育用品、塑料制品、五金件、模具的制造、加工;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经营和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 | 2018-07-02 |
换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执照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369968 | 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证: | 2016-10-14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369968 | 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证: | 2016-10-14 | |
许可经营项目变更 | 许可经营项目: 普通货运(凭有效许可证经营)。 | 许可经营项目: 汽车普通货物运输(有效期至2014年06月27日)。 | 2014-07-01 |
营业期限变更 | 营业期限: 2005-01-24 至 2025-01-23 | 营业期限: 2005-01-24 至 2015-01-23 | 2014-07-01 |
营业期限变更 | 营业期限: 2005-01-24 至 2025-01-23 | 营业期限: 2005-01-24 至 2015-01-23 | 2014-07-01 |
行业代码变更 | 行业代码:2429 | 行业代码:2420 | 2010-07-07 |
许可经营项目变更 | 许可经营项目: 汽车普通货物运输(有效期至2014年06月27日)。 | 许可经营项目: 汽车普通货物运输(有效期至2010年07月07日)。 | 2010-07-07 |
宁波天鹅体育用品制造有限公司的组织架构
名字 | 职务 |
---|---|
方银珠 | 监事 |
方佩珠 | 执行董事 |
方佩珠 | 总经理 |
宁波天鹅体育用品制造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
(镇) 安监管罚〔2015〕036 号 | 区安监局 | (镇)安监管罚〔2015〕036号
当事人基本情况: 宁波天鹅体育用品制造有限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证:76853699-6;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地址:镇海蛟川街道俞范村;法定代表人:方佩珠。 根据 根据监督检查 ,本机关执法人员于2015年 08月20 日对你(单位)涉嫌 涉嫌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及其行政执法人员安全监管监察指令 予以受案或立案调查。 现查明:你(单位) 2015年7月8日,我局执法人员对你单位进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时发现:无2015年安全生产投入;无安全生产责任制及考核机制;三楼油墨车间危化品存放超过当班用量,缺逃生平面图和逃生标志,缺失一个逃生出口等15项事故隐患,当即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镇安监管责改〔2015〕106号),责令你单位于2015年8月7日前将15项事故隐患整改完毕。2015年8月13日,我局执法人员在对你单位进行复查时发现:三楼油墨车间无逃生平面图;无安全生产责任制及考核机制;日常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记录只有7月2,3两周,记录不完整;2015年安全生产投入记录不完整;注塑机车间塑机边的插座回路未经漏电保护,劳动防护用品领用发放记录无本人签字等6项事故隐患未按要求完成整改,事后,宁波天鹅体育用品制造有限公司积极配合整改,于2015年8月17日完成了全部事故隐患的整改,并将整改结果报告镇海区安监局。
以上违法事实主要证据如下: 1、 营业执照复印件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各1份1页,证明你单位依法能够独立行使权力和承担法律责任; ; 2、 现场检查记录1份2页,证明2015年7月8日,我局执法人员对你单位进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时发现:无2015年安全生产投入;无安全生产责任制及考核机制;三楼油墨车间危化品存放超过当班用量,缺逃生平面图和逃生标志,缺失一个逃生出口等15项事故隐患; ; 3、 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1份1页(镇安监管责改〔2015〕106号),证明我局执法人员对你单位进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时发现:无2015年安全生产投入;无安全生产责任制及考核机制;三楼油墨车间危化品存放超过当班用量,缺逃生平面图和逃生标志,缺失一个逃生出口等15项事故隐患,当即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镇安监管责改〔2015〕106号),责令你单位于2015年8月7日前将15项事故隐患整改完毕; ; 4、 整改复查意见书1份1页(镇安监管复查〔2015〕115号),证明2015年8月13日,我局执法人员在对你单位进行复查时发现:三楼油墨车间无逃生平面图;无安全生产责任制及考核机制;日常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记录只有7月2,3两周,记录不完整;2015年安全生产投入记录不完整;注塑机车间塑机边的插座回路未经漏电保护,劳动防护用品领用发放记录无本人签字等6项事故隐患未按要求完成整改; ; 5、 2015年安全检查汇总表2份4页,证明你单位日常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记录只有7月2,3两周,记录不完整; ; 6、 收款收据1份4页,证明你单位2015年安全生产投入记录不完整; ; 7、 劳动防护用品领用发放记录1份4页,证明你单位劳动防护用品领用发放记录无本人签字; ; 8、 询问笔录2份6页:证明2015年8月13日,我局执法人员在对你单位进行复查时发现:三楼油墨车间无逃生平面图;无安全生产责任制及考核机制;日常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记录只有7月2,3两周,记录不完整;2015年安全生产投入记录不完整;注塑机车间塑机边的插座回路未经漏电保护,劳动防护用品领用发放记录无本人签字等6项事故隐患未按要求完成整改。 。
本机关于 2015年09月16日依法向当事人送达了 本机关于2015年9月16日 依法向当事人送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当事人未在法定期限内提出陈述、申辩要求。 ,对违法事实认定、证据的采用,依据的适用、拟作出处罚的意见等提出如下几点异议: 0、
对违法事实认定后实施处罚的理由和依据: 你单位至2015年8月13日我局执法人员复查时止,三楼油墨车间无逃生平面图;无安全生产责任制及考核机制;日常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记录只有7月2,3两周,记录不完整;2015年安全生产投入记录不完整;注塑机车间塑机边的插座回路未经漏电保护,劳动防护用品领用发放记录无本人签字等6项事故隐患未按要求完成整改,以上行为违反了《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安监总局令第15号)第十七条之规定,但是鉴于你单位由于整改期间人事变动部分隐患未按期完成整改和事后积极配合整改,并于2015年8月17日完成了全部事故隐患的整改,并将整改结果报告镇海区安监局,本机关依法从轻处罚,现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安监总局令第15号)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七)项;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及其行政执法人员的安全监管监察指令的,给予警告,并可以对生产经营单位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四)项: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本机关依法对当事人作出以下处罚决定: 1 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 。
上述罚(没)款,限你(单位)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指定银行(银行名称: 帐号: 地址: )缴纳。逾期不缴纳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执行(如法律赋予本机关有强制执行权的,本机关可以强制执行)。 本行政处罚决定自送达之日起生效。你(单位)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0(如法律有特别规定的,应按法律规定有效期内)依法向 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政府 人民政府或者 宁波市镇海区 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6个月内(如法律有特别规定的,应按法律规定有效期内)直接向 宁波市镇海区 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2015-09-24 | ||
(镇) 安监管罚〔2015〕036 号 | 区安监局 | (镇)安监管罚〔2015〕036号
当事人基本情况: 宁波天鹅体育用品制造有限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证:76853699-6;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地址:镇海蛟川街道俞范村;法定代表人:方佩珠。 根据 根据监督检查 ,本机关执法人员于2015年 08月20 日对你(单位)涉嫌 涉嫌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及其行政执法人员安全监管监察指令 予以受案或立案调查。 现查明:你(单位) 2015年7月8日,我局执法人员对你单位进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时发现:无2015年安全生产投入;无安全生产责任制及考核机制;三楼油墨车间危化品存放超过当班用量,缺逃生平面图和逃生标志,缺失一个逃生出口等15项事故隐患,当即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镇安监管责改〔2015〕106号),责令你单位于2015年8月7日前将15项事故隐患整改完毕。2015年8月13日,我局执法人员在对你单位进行复查时发现:三楼油墨车间无逃生平面图;无安全生产责任制及考核机制;日常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记录只有7月2,3两周,记录不完整;2015年安全生产投入记录不完整;注塑机车间塑机边的插座回路未经漏电保护,劳动防护用品领用发放记录无本人签字等6项事故隐患未按要求完成整改,事后,宁波天鹅体育用品制造有限公司积极配合整改,于2015年8月17日完成了全部事故隐患的整改,并将整改结果报告镇海区安监局。
以上违法事实主要证据如下: 1、 营业执照复印件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各1份1页,证明你单位依法能够独立行使权力和承担法律责任; ; 2、 现场检查记录1份2页,证明2015年7月8日,我局执法人员对你单位进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时发现:无2015年安全生产投入;无安全生产责任制及考核机制;三楼油墨车间危化品存放超过当班用量,缺逃生平面图和逃生标志,缺失一个逃生出口等15项事故隐患; ; 3、 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1份1页(镇安监管责改〔2015〕106号),证明我局执法人员对你单位进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时发现:无2015年安全生产投入;无安全生产责任制及考核机制;三楼油墨车间危化品存放超过当班用量,缺逃生平面图和逃生标志,缺失一个逃生出口等15项事故隐患,当即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镇安监管责改〔2015〕106号),责令你单位于2015年8月7日前将15项事故隐患整改完毕; ; 4、 整改复查意见书1份1页(镇安监管复查〔2015〕115号),证明2015年8月13日,我局执法人员在对你单位进行复查时发现:三楼油墨车间无逃生平面图;无安全生产责任制及考核机制;日常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记录只有7月2,3两周,记录不完整;2015年安全生产投入记录不完整;注塑机车间塑机边的插座回路未经漏电保护,劳动防护用品领用发放记录无本人签字等6项事故隐患未按要求完成整改; ; 5、 2015年安全检查汇总表2份4页,证明你单位日常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记录只有7月2,3两周,记录不完整; ; 6、 收款收据1份4页,证明你单位2015年安全生产投入记录不完整; ; 7、 劳动防护用品领用发放记录1份4页,证明你单位劳动防护用品领用发放记录无本人签字; ; 8、 询问笔录2份6页:证明2015年8月13日,我局执法人员在对你单位进行复查时发现:三楼油墨车间无逃生平面图;无安全生产责任制及考核机制;日常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记录只有7月2,3两周,记录不完整;2015年安全生产投入记录不完整;注塑机车间塑机边的插座回路未经漏电保护,劳动防护用品领用发放记录无本人签字等6项事故隐患未按要求完成整改。 。
本机关于 2015年09月16日依法向当事人送达了 本机关于2015年9月16日 依法向当事人送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当事人未在法定期限内提出陈述、申辩要求。 ,对违法事实认定、证据的采用,依据的适用、拟作出处罚的意见等提出如下几点异议: 0、
对违法事实认定后实施处罚的理由和依据: 你单位至2015年8月13日我局执法人员复查时止,三楼油墨车间无逃生平面图;无安全生产责任制及考核机制;日常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记录只有7月2,3两周,记录不完整;2015年安全生产投入记录不完整;注塑机车间塑机边的插座回路未经漏电保护,劳动防护用品领用发放记录无本人签字等6项事故隐患未按要求完成整改,以上行为违反了《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安监总局令第15号)第十七条之规定,但是鉴于你单位由于整改期间人事变动部分隐患未按期完成整改和事后积极配合整改,并于2015年8月17日完成了全部事故隐患的整改,并将整改结果报告镇海区安监局,本机关依法从轻处罚,现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安监总局令第15号)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七)项;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及其行政执法人员的安全监管监察指令的,给予警告,并可以对生产经营单位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四)项: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本机关依法对当事人作出以下处罚决定: 1 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 。
上述罚(没)款,限你(单位)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指定银行(银行名称: 帐号: 地址: )缴纳。逾期不缴纳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执行(如法律赋予本机关有强制执行权的,本机关可以强制执行)。 本行政处罚决定自送达之日起生效。你(单位)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0(如法律有特别规定的,应按法律规定有效期内)依法向 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政府 人民政府或者 宁波市镇海区 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6个月内(如法律有特别规定的,应按法律规定有效期内)直接向 宁波市镇海区 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2015-09-24 | ||
镇运罚决字[2016] 第3302115116100061号 | 镇海区道路运输管理所 | 2016年03月18日09时25分,李年春受宁波天鹅体育用品制造有限公司的委托到宁波市镇海区道路运输管理所检测管理站办理浙B.W097Z厢式货车的二级维护相关签章手续,经核查,发现当事人宁波天鹅体育用品制造有限公司不按规定维护和检测货运车辆,车辆二级维护记录至2015年11月17日止有效,现已超期104天。经对受委托人李年春制作询问笔录并签字确认后证实,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一条、《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十九条,货运经营者不按规定维护和检测运输车辆,扰乱了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也给道路运输生产带来了安全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一条第一款、《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六十八条 处以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 | 2016-03-21 | ||
甬镇市监处〔2015〕215号 | 虚假宣传 | 宁波市镇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当事人在其产品外包装宣传握力圈“有助于血液循环,防治冠心病、高血压、中风,具有提神健脑,恢复肌能,延年益寿之功能”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第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属经营者不得利用广告对商品的性能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的行为。鉴于当事人能积极配合市场监督管理机关的调查,在规定时间内接受询问,及时、详实地向市场监督管理机关提供由其掌握的与违法行为有关的证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和《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第十八条第(一)项的规定,建议对当事人从轻作出处罚如下: (一)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 (二)罚款10000元。 | 2015-10-29 | 2015-10-26 |
甬镇市监处〔2016〕55号 | 发布虚假广告 | 宁波市镇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当事人在网页上宣城其售卖的普通袜子具有“防菌、防臭”功能,对商品的功能作的虚假宣传,其上述行为构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的规定所指的发布虚假广告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处罚如下:(一)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二)罚款400元。 | 2016-04-18 | 2016-04-18 |
甬镇市监处〔2016〕115号 | 发布虚假广告 | 宁波市镇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同意承办人意见。 | 2016-12-01 | 2016-07-25 |
宁波天鹅体育用品制造有限公司的注册商标
图片 | 注册号 | 商标名 | 分类 | 分类ID | 状态 | 日期 |
---|---|---|---|---|---|---|
![]() | 9726704 | 行动派 ON THE WAY | 键身器材 | 28 | 商标已注册 | 2011-07-15 |
![]() | 5483725 | TIAN-E | 键身器材 | 28 | 商标无效 | 2006-07-17 |
![]() | 3823693 | LYUN | 键身器材 | 28 | 商标续展完成 | 2003-12-01 |
![]() | 1368186 | 图形 | 键身器材 | 28 | 商标续展完成 | 1998-02-04 |
![]() | 603798 | SOFT | 键身器材 | 28 | 商标续展完成 | 1991-08-11 |
![]() | 9726704 | 行动派 ON THE WAY | 键身器材 | 28 | 商标已注册 | 2011-07-15 |
![]() | 5483725 | TIAN-E | 键身器材 | 28 | 商标无效 | 2006-07-17 |
![]() | 3823693 | LYUN | 键身器材 | 28 | 商标续展完成 | 2003-12-01 |
![]() | 1368186 | 图形 | 键身器材 | 28 | 商标续展完成 | 1998-02-04 |
![]() | 603798 | SOFT | 键身器材 | 28 | 商标续展完成 | 1991-08-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