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成所于2001年7月2日经山东省司法厅批准成立,位于青岛市风景如画的麦岛沿海风景区。本所由一批具有多年执业经验和扎实法学理论功底的老、中、青法律执业人员组成。
建所以来,代理民事、商事、行政诉讼案件及非诉案件,为企事业单位提供常年法律顾问和项目法律顾问,作出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有效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
精成所,2006年荣获“法律援助先进单位”的称号。
所主任丛琰,2006年荣获 “省级法律工作者”称号; 2014年荣获 “省十佳” 称号、 省司法厅 “个人二等功” 。
精成所将一如既往地秉承“精心服务、成就公正”的法律服务理念,以严谨、认真的工作态度,坚持“秉承法之精神,履行法之使命”的原则,继续为社会各界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