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凌河区物业管理处,办公室地址位于辽宁省重要的工业、港口城市锦州,辽宁省锦州市凌河区云飞街二段27号,我单位主要提供单位的宗旨:遵守并贯彻执行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方针政策,坚持为政府决策服务,按照市政府关于物业小区属地化管理的具体要求,对物业小区及非物业小区的进行改造、管理,改善并营造良好的居民居住的内外环境。并对辖区内生活垃圾处理费进行收缴和管理工作,以解决因物业公司弃管造成的小区脏、乱、差等问题。单位的业务范围:1、贯彻和落实国家、省、市、区人民政府关于物业管理的有关方针、政策、法规。2、负责辖区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制定物业公司和非物业小区管理方案,并实施和检查。3、负责辖区内物业管理区域环境卫生的监督管理工作。4、受区政府委托对辖区内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和商业网点的生活垃圾处理费进行收缴和管理工作。5、负责辖区内民营供暖单位的协调管理工作。6、负责对辖区内老旧小区进行改造、管理工作。7、负责协调市公用事业与房产局的相关工作。8、承办市、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系方式
- 单位地址:
- 辽宁省锦州市凌河区云飞街二段27号
- 固定电话:
- (0416) 未核实,仅供参考
- 联系人:
- 高松
- 邮政编码:
- 121000
- 地区编码:
- 210703
相关产品
工商信息和基本资料
法人名称: | 锦州市凌河区物业管理处 |
简称: | 物业管理处 |
主要经营产品: | 未提供 |
经营范围: | 单位的宗旨:遵守并贯彻执行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方针政策,坚持为政府决策服务,按照市政府关于物业小区属地化管理的具体要求,对物业小区及非物业小区的进行改造、管理,改善并营造良好的居民居住的内外环境。并对辖区内生活垃圾处理费进行收缴和管理工作,以解决因物业公司弃管造成的小区脏、乱、差等问题。单位的业务范围:1、贯彻和落实国家、省、市、区人民政府关于物业管理的有关方针、政策、法规。2、负责辖区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制定物业公司和非物业小区管理方案,并实施和检查。3、负责辖区内物业管理区域环境卫生的监督管理工作。4、受区政府委托对辖区内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和商业网点的生活垃圾处理费进行收缴和管理工作。5、负责辖区内民营供暖单位的协调管理工作。6、负责对辖区内老旧小区进行改造、管理工作。7、负责协调市公用事业与房产局的相关工作。8、承办市、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
营业执照号码: | 12210703098584410D |
发证机关: | 锦州市凌河区机构编制委员会 |
经营状态: | 存续 |
成立时间: | 1949年10月01日 |
注册资本: | - (万元) |
所属分类: | 房地产业 » 凌河区房地产业 |
所属城市: | 锦州企业网 » 凌河区 |
顺企编码: | 229930972 |
本页是 [锦州市凌河区物业管理处] 在顺企网锦州黄页的介绍页,如果您是负责人并希望管理这家单位, 认领该企业后可以删除广告,或者信息有误需要纠正或者删除或者您是负责人并希望管理这家单位,请 [ 联系我们纠正或删除信息 ],您认领该企业后可以获取管理权限,发布供求信息,带来咨询订单,而且页面会移除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