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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信息和基本资料
金华市一峰建材有限公司的股东
股东名字 | 出资比例 | 出资额 |
---|---|---|
来险峰 | 70% | 人民币21.0万元 |
叶青 | 30% | 人民币9.0万元 |
金华市一峰建材有限公司的工商变更记录
变更项目 | 变更后 | 变更前 | 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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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执照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9244X2 | 注册号:********49784 组织机构代码证:********X | 2016-12-13 |
许可经营项目变更 | 许可经营项目: 道路货物运输(凭有效许可证件经营); | 许可经营项目: 货运:普通货物运输;站场:货运站(场)经营(货运配载、货运代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15年3月9日)。 | 2016-12-13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9244X2 | 注册号:********49784 组织机构代码证:********X | 2016-12-13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董事长、首席代表)变更 | 来险峰 | 叶军 | 2013-04-08 |
投资人(股权)变更 | 姓名: 叶青; 出资额: 9; 百分比: 30%姓名: 来险峰; 出资额: 21; 百分比: 70% | 姓名: 来中笑; 出资额: 3; 百分比: 10% 姓名: 叶军; 出资额: 27; 百分比: 90% | 2013-04-08 |
组织机构变更 | 姓名: 来险峰;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性别: 男性; 职务: 执行董事姓名: 来险峰;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性别: 男性; 职务: 经理姓名: 叶青;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性别: 女性; 职务: 监事 | 姓名: 来中笑;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性别: 女性; 职务: 监事 姓名: 叶军;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性别: 男性; 职务: 经理 姓名: 叶军;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性别: 男性; 职务: 执行董事 | 2013-04-08 |
高级管理人员备案 | 姓名: 来险峰;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性别: 男性; 职务: 执行董事 [新增] 姓名: 来险峰;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性别: 男性; 职务: 经理 [新增] 姓名: 叶青;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性别: 女性; 职务: 监事 [新增] | 姓名: 来中笑;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性别: 女性; 职务: 监事 [退出] 姓名: 叶军;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性别: 男性; 职务: 经理 [退出] 姓名: 叶军;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性别: 男性; 职务: 执行董事 [退出] | 2013-04-08 |
投资人备案 | 姓名: 叶青; 出资额: *; 百分比: **% [新增] 姓名: 来险峰; 出资额: **; 百分比: **% [新增] | 姓名: 来中笑; 出资额: *; 百分比: **% [退出] 姓名: 叶军; 出资额: **; 百分比: **% [退出] | 2013-04-08 |
组织机构变更 | 姓名: 来险峰;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性别: 男性; 职务: 执行董事 [新增] 姓名: 来险峰;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性别: 男性; 职务: 经理 [新增] 姓名: 叶青;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性别: 女性; 职务: 监事 [新增] | 姓名: 来中笑;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性别: 女性; 职务: 监事 [退出] 姓名: 叶军;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性别: 男性; 职务: 经理 [退出] 姓名: 叶军;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性别: 男性; 职务: 执行董事 [退出] | 2013-04-08 |
许可经营项目变更 | 许可经营项目: 货运:普通货物运输;站场:货运站(场)经营(货运配载、货运代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15年3月9日)。 | 许可经营项目: 站场:货运站(场)经营(货运配载、货运代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15年3月9日)。 | 2013-04-08 |
法定代表人变更 | 姓名: 来中笑;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性别: 女性; 职务: 监事 姓名: 叶军;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性别: 男性; 职务: 经理 姓名: 叶军;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性别: 男性; 职务: 执行董事 | 姓名: 来中笑;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性别: 女性; 职务: 执行董事 姓名: 来中笑;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性别: 女性; 职务: 经理 姓名: 叶军;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性别: 男性; 职务: 监事 | 2011-04-02 |
营业期限变更 | 姓名: 来中笑; 出资额: 3; 百分比: 10%姓名: 叶军; 出资额: 27; 百分比: 90% | 姓名: 叶军; 出资额: 3; 百分比: 10% 姓名: 来中笑; 出资额: 27; 百分比: 90% | 2011-04-02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董事长、首席代表)变更 | 叶军 | 来中笑 | 2011-04-02 |
营业期限(有效期限、驻在期限)变更 | 姓名: 来中笑; 出资额: 3; 百分比: 10%姓名: 叶军; 出资额: 27; 百分比: 90% | 姓名: 叶军; 出资额: 3; 百分比: 10% 姓名: 来中笑; 出资额: 27; 百分比: 90% | 2011-04-02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董事长、首席代表)变更 | 姓名: 来中笑;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性别: 女性; 职务: 监事姓名: 叶军;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性别: 男性; 职务: 经理姓名: 叶军;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性别: 男性; 职务: 执行董事 | 姓名: 来中笑;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性别: 女性; 职务: 执行董事 姓名: 来中笑;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性别: 女性; 职务: 经理 姓名: 叶军;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性别: 男性; 职务: 监事 | 2011-04-02 |
金华市一峰建材有限公司的领导人员
名字 | 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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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险峰 | |
叶青 | |
来险峰 |
金华市一峰建材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
浙金婺公路罚字[2016]第00758号 | 交通局 | 金华市一峰建材有限公司雇佣的驾驶员李朝于2016年05月22日驾驶车牌号为浙G21306/浙G0830挂的6轴重型半挂牵引车,从金华到义乌途经S313省道7K+200M,被正在巡查的金华市婺城区公路管理段路政执法人员发现,经检测车货总质量为102.68吨,按照交通部、公安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车辆超限超载集中治理工作的通知》(交公路发〔2004〕455号)认定标准,该车超限47.68吨。经执法人员调查后,认为金华市一峰建材有限公司的上述行为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对金华市一峰建材有限公司处以罚款人民币肆仟元整元整和责令自行卸去超限部分货物。 | 2016-05-24 | ||
金东公路罚[2015]第0189号 | 区交通局 | 当事人违法超限运输一案,经本单位依法审理,现查明:当事人于2015年5月14日驾驶浙G21306车,装运水泥从金华至鞋塘,途经X114金义东0K+500M被执法人员查获,经检测,车货总重及轴载质量超限,且未办理超限运输合法手续。 上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应予认定。 综上所述,本单位认为,当事人违法超限运输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四十九条、五十条和《浙江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以及《关于全国开展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公告》第1号之规定,属违法超限运输,当事人的行为已经违反交通行政管理秩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之规定,本单位依法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给予行政相对人金华市一峰建材有限公司以罚款伍仟元整的处罚。 行政相对人必须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持本决定书到指定银行交缴罚款,逾期不按规定交缴罚款的,本单位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依法强制执行。 行政相对人对本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金东区交通运输局申请复议,或者在3日内向金东区人民法院起诉。 | 2015-05-14 | ||
[2015]浙交兰路罚字第313号 | 市交通运输局 | 当事人违法超限运输一案,经本单位依法审理,现查明: 当事人张卫现于2015年5月9日(详述案由、调查和听证经过、证据及认定的事实等内容张卫现驾驶浙G19026车,装运水泥,从诸葛到东阳途经G330线285K+800被治超执法人员查获,经检测总重超限40.8吨未办理超限运输合法手续。 上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应予认定。 综上所述,本单位认为行政相对人金华市一峰建材有限公司(简述处罚理由和依据)违法超限运输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四十九条、五十条和《浙江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和《关于全国开展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公告》第一号之规定,当事人的行为已经违反交通行政管理秩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之规定,本单位依法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 给予行政相对人金华市一峰建材有限公司以罚款人民币伍仟贰佰元整的处罚。 当事人必须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持本决定书到兰溪市信用社*2177缴纳罚款,逾期不按规定交缴罚款的,加处日3%的罚款。本单位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依法强制执行。 当事人对本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兰溪市交通运输局(委员会)申请复议,或者在3个月内向兰溪市人民法院起诉。
| 2015-05-10 |
金华市一峰建材有限公司的法律诉讼:
文书名称 | 日期 | 编号 |
金华市锦华能源有限公司与金华市一峰建材有限公司、来险峰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2016-07-25 | (2016)浙0702民初0450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