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霍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户胡支行,办公室地址位于皋城、皖西六安,安徽省六安市霍邱县户胡镇街道长周路东侧,我银行主要提供许可经营项目:许可该机构经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定批准的业务,经营范围以批准文件所列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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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信息和基本资料
安徽霍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户胡支行的工商变更记录
变更项目 | 变更后 | 变更前 | 时间 |
---|---|---|---|
负责人变更 | 付应军 | 朱定红 | 2020-04-14 |
高级管理人员备案 | 付应军 [新增] | 代晓兵 [退出] | 2020-04-14 |
期限变更变更 | 无 | 2018-11-06 | 2018-10-25 |
负责人变更变更 | 朱定红 | 代晓兵 | 2017-10-27 |
经营范围变更变更 | 许可经营项目:许可该机构经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定批准的业务,经营范围以批准文件所列的为准。 | 办理存款、贷款、票据贴现、国内结算业务;办理个人储蓄业务;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和经银行业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 2014-12-25 |
期限变更变更 | 2018-11-06 | 2014-11-07 | 2014-12-25 |
安徽霍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户胡支行的法律诉讼:
文书名称 | 日期 | 编号 |
安徽霍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户胡支行与朱华红、王来英、王术红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2016-11-03 | (2016)皖1522民初2183号 |
安徽霍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户胡支行与王辉、张文敏、王心明、徐芳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2016-12-22 | (2016)皖1522民初2184号 |
原告安徽霍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户胡支行与被告任家国、殷建群、陈茂平、任玉凤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2016-10-20 | (2016)皖1522民初1438号 |
安徽霍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户胡支行与被告王辉、张文敏、王心明、徐芳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2016-12-22 | (2016)皖1522民初218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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