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昌市金川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宁远堡信用社,办公室地址位于被誉为“中国的镍都”的金昌,金昌市北京路延伸段135号,我单位主要提供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业务、办理票据承兑和贴现、代理发行、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联系方式
相关产品
工商信息和基本资料
法人名称: | 金昌市金川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宁远堡信用社 |
简称: | 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宁远堡信用社 |
父公司 | 金昌市金川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
主要经营产品: | 未提供 |
经营范围: |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业务、办理票据承兑和贴现、代理发行、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
营业执照号码: | 916203009247008672 |
发证机关: | 金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核准日期: | 2015-11-26 |
经营期限: | 10年 |
经营状态: | 已注销 |
成立时间: | 1997年05月13日 |
所属分类: | 银行业 » 金川区银行业 |
所属城市: | 金昌企业网 » 金川区 » 金川区北京路 |
顺企编码: | 31852494 |
金昌市金川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宁远堡信用社的领导人员
名字 | 职务 |
---|---|
王东德 |
金昌市金川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宁远堡信用社的法律诉讼:
文书名称 | 日期 | 编号 |
申请执行人金昌市金川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宁远堡信用社与被执行人张飞、蔡建民借款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 2015-03-20 | (2015)金执字第184-1号 |
原告金昌市金川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宁远堡信用社与被告王某某、潘某某、高某某、曹某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2015-11-17 | (2015)金民二初字第625号 |
原告金昌市金川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宁远堡信用社与被告曹某某、王某某、潘某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2015-11-17 | (2015)金民二初字第624号 |
原告金昌市金川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宁远堡信用社与被告魏某某、朱某某、王某某、杨某某、魏某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2015-11-20 | (2015)金民二初字第629号 |
原告金昌市金川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宁远堡信用社与被告余某某、张某某、许某某、潘某某、段某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2015-11-20 | (2015)金民二初字第626号 |
李某某盗窃一审刑事判决书 | 2016-03-24 | (2016)甘0302刑初24号 |
申请执行人金昌市金川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宁远堡信用社与被执行人师某、李某、王某某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 2016-03-24 | (2016)甘0302执80-1号 |
申请执行人金昌市金川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宁远堡信用社与被执行人高建平、王永明借款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 2015-08-08 | (2015)金执恢字第50-1号 |
申请执行人金昌市金川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宁远堡信用社与被执行人郭某某,王某某金融借款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 2015-07-20 | (2015)金宁执字第51号 |
申请执行人金昌市金川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宁远堡信用社与被执行人田某、陈某某、王某、梁某某金融借款纠纷执行裁定书 | 2016-06-22 | (2016)甘0302执464-1号 |
本页是 [金昌市金川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宁远堡信用社] 在顺企网金昌黄页的介绍页,如果您是负责人并希望管理这家单位, 认领该企业后可以删除广告,或者信息有误需要纠正或者删除或者您是负责人并希望管理这家单位,请 [ 联系我们纠正或删除信息 ],您认领该企业后可以获取管理权限,发布供求信息,带来咨询订单,而且页面会移除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