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宏远再生物资有限公司,办公室地址位于中国电池工业之都的新乡,新乡市卫滨区平原乡赵村,我公司主要提供再生物资回收、批发、零售;建筑设备租赁。
联系方式
相关产品
工商信息和基本资料
法人名称: | 新乡市宏远再生物资有限公司 |
简称: | 宏远再生物资 |
主要经营产品: | 未提供 |
经营范围: | 再生物资回收(不含仓储)、批发、零售;建筑设备租赁。(以上经营范围中凡涉及行政许可的项目凭有效许可证经营) |
营业执照号码: | 410703100003165 |
发证机关: | 新乡市卫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核准日期: | 2012-03-26 |
经营期限: | 10年 |
经营状态: | 已注销 |
成立时间: | 2009年02月24日 |
注册资本: | 50万元 (万元) |
所属分类: | 再生物资回收与批发 » 新乡县再生物资回收与批发 |
所属城市: | 新乡企业网 » 新乡县 » 新乡县新乡 |
顺企编码: | 35736014 |
新乡市宏远再生物资有限公司的股东
股东名字 | 出资比例 | 出资额 |
---|---|---|
王鸿飞 | 60% | 人民币30万元 |
段静雯 | 40% | 人民币20万元 |
新乡市宏远再生物资有限公司的领导人员
名字 | 职务 |
---|---|
段静雯 |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王鸿飞 | 监事 |
新乡市宏远再生物资有限公司的法律诉讼:
文书名称 | 日期 | 编号 |
原告新乡市宏远再生物资有限公司与被告冉光合、河南万通阜康建筑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2014-05-07 | (2014)卫滨民二初字第98号 |
新乡市宏远再生物资有限公司与冉光合、刘国清、金先本、河南万通阜康建筑有限公司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2015-02-27 | (2014)卫滨民二初字第18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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