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温江校办企业公司,办公室地址位于锦官城成都,成都市温江区柳城镇东大街五十一号,我公司主要提供校办企业生产品及原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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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信息和基本资料
成都市温江校办企业公司的行政处罚
成温市监处字〔2016〕清吊第 2号 | 违反登记管理行为>>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违法行为>>企业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 | 成都市温江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 根据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2015)89号《关于开展“死户”企业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按照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下发的“成都市‘死户’企业名单”,在我局登记的“死户”企业共计1630户。经我局核查,名单中的成都苏杭商贸有限公司等1052户企业,未参加2012年度年检以及2013年度、2014年度未报送年报,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未从事经营活动,违反了《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施行细则》以及《个人独资企业法》的相关规定,已构成违法行为。本局决定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本局在作出本处罚决定之前,已按法定程序公告告知当事人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处罚内容及其依法享有陈述、申辩、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以上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均未行使陈述、申辩及听证权。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应自处罚决定生效之日起立即停止经营活动,依法办理注销登记。其中,公司被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由股东组织清算组负责清算,其设立的分支机构也应自处罚决定生效之日起立即停止经营活动,依法办理注销登记;其投资设立的企业应依法办理股东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本处罚决定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当事人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或成都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武侯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成都市温江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二0一六年五月二十五日 | 2016-05-27 | 2016-05-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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