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沙商业中心位于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下沙)天城东路159号,下沙是浙江省大的高校园区、杭州市大的经济开发区,为东沙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杭州东沙商业中心是按照杭州市政府关于发展商场化商品交易市场的要求而建立的新型百货零售市场。
相关产品
联系方式
其他联系方式
座机号码 | 0571-56925701 |
工商信息和基本资料
法人名称: | 杭州东沙商业中心管理有限公司 |
简称: | 东沙商业中心管理 |
主要经营产品: | 未提供 |
经营范围: | 服务:市场经营管理。批发、零售:服装服饰、皮具箱包、鞋帽、日用百货、文化办公用品、体育用品、五金家电、珠宝首饰、化妆品;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 |
营业执照号码: | 330198000047633 |
发证机关: | 杭州市钱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核准日期: | 2016-10-13 |
经营状态: | 存续 |
成立时间: | 2012年04月19日 |
注册资本: | 1000 万元人民币 (万元) |
公司官网: | http://qy.58.com/133 |
所属分类: | 企业管理及投资咨询 |
所属城市: | 杭州企业网 |
顺企编码: | 47261163 |
杭州东沙商业中心管理有限公司的股东
股东名字 | 出资比例 | 出资额 |
---|---|---|
杭州长都实业有限公司 | 60% | 人民币600.0万元 |
滕荣恩 | 40% | 人民币400.0万元 |
杭州东沙商业中心管理有限公司的工商变更记录
变更项目 | 变更后 | 变更前 | 时间 |
---|---|---|---|
换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执照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C | 注册号:*****组织机构代码证:593088967 | 2016-10-13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88967C | 注册号:********47633 组织机构代码证:******** | 2016-10-13 | |
注册资本(金)变更 | 企业类型: 私营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控股或私营性质企业控股); 股东: 杭州长都实业有限公司, 600万; 滕荣恩, 400万; 组织机构: 周小宇 职务: 监事; 滕鸿余 职务: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企业类型: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内资法人独资); 股东: 杭州长都实业有限公司, 1000万; 组织机构: 周朝龙 职务: 监事; 滕鸿余 职务: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2015-09-15 |
注册资本变更 | 企业类型: 私营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控股或私营性质企业控股); 股东: 杭州长都实业有限公司, 600万; 滕荣恩, 400万; 组织机构: 周小宇 职务: 监事; 滕鸿余 职务: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企业类型: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内资法人独资); 股东: 杭州长都实业有限公司, 1000万; 组织机构: 周朝龙 职务: 监事; 滕鸿余 职务: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2015-09-15 |
法定代表人变更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滕鸿余; 组织机构: 周朝龙 职务: 监事; 滕鸿余 职务: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倪锦刚; 组织机构: 程友明 职务: 监事; 倪锦刚 职务: 执行董事; 姚建勇 职务: 经理; | 2013-07-22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董事长、首席代表)变更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滕鸿余; 组织机构: 周朝龙 职务: 监事; 滕鸿余 职务: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倪锦刚; 组织机构: 程友明 职务: 监事; 倪锦刚 职务: 执行董事; 姚建勇 职务: 经理; | 2013-07-22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董事长、首席代表)变更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倪锦刚; 组织机构: 程友明 职务: 监事; 倪锦刚 职务: 执行董事; 姚建勇 职务: 经理;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姚建勇; 组织机构: 姚建勇 职务: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姚维斌 职务: 监事; | 2013-01-22 |
法定代表人变更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倪锦刚; 组织机构: 程友明 职务: 监事; 倪锦刚 职务: 执行董事; 姚建勇 职务: 经理;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姚建勇; 组织机构: 姚建勇 职务: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姚维斌 职务: 监事; | 2013-01-22 |
杭州东沙商业中心管理有限公司的领导人员
名字 | 职务 |
---|---|
滕鸿余 |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周小宇 | 监事 |
杭州东沙商业中心管理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
杭经开公(消)行罚决字〔2015〕0050号 | 杭州市公安消防支队经济技术开发区大队 | 现查明位于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天城东路159号东沙铭城三层东301室的杭州东沙商业中心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滕鸿余)管理的东沙商业中心消防控制室未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违反了《浙江省消防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根据《浙江省消防条例》第六十条,决定给予杭州东沙商业中心管理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的处罚。执行方式和期限:限你单位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款交中国建设银行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账号:0010504006)。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及日期:杭州市公安消防支队经济技术开发区大队 2015年6月19日。 | 2015-06-19 | ||
杭经开公(消)行罚决字〔2015〕0102号 | 杭州市公安消防支队经济技术开发区大队 | 现查明杭州东沙商业中心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滕鸿余)管理的东沙商业中心自动消防主机故障,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决定给予杭州东沙商业中心管理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叁万伍仟元整的处罚。执行方式和期限:限你单位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款交中国建设银行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账号:0010504006)。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及日期:杭州市公安消防支队经济技术开发区大队 2015年9月18日。 | 2015-09-18 |
杭州东沙商业中心管理有限公司的法律诉讼:
文书名称 | 日期 | 编号 |
杭州东沙商业中心管理有限公司与高伟庆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2016-06-15 | (2016)浙0191民初403号 |
本页是 [杭州东沙商业中心管理有限公司] 在顺企网杭州黄页的介绍页,如果您是负责人并希望管理这家公司, 认领该企业后可以删除广告,或者信息有误需要纠正或者删除或者您是负责人并希望管理这家公司,请 [ 联系我们纠正或删除信息 ],您认领该企业后可以获取管理权限,发布供求信息,带来咨询订单,而且页面会移除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