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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千岛湖镇南山曙光路98号206室(淳安县电力实业有限公司综合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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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571-65120502 未核实,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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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何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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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信息和基本资料
淳安县安兴置业有限公司的股东
股东名字 | 出资比例 | 出资额 |
---|---|---|
浙江明人投资有限公司 | 100% | 人民币3000万元 |
淳安县安兴置业有限公司的工商变更记录
变更项目 | 变更后 | 变更前 | 时间 |
---|---|---|---|
法定代表人变更 | 朱芸 | 魏丽兰 | 2019-01-04 |
高级管理人员备案 | 姓名: 张科; 证件号码: ******************; 职位: 经理 姓名: 朱梅; 证件号码: ******************; 职位: 监事 姓名: 朱芸; 证件号码: ******************; 职位: 执行董事 [新增] | 姓名: 张科; 证件号码: ******************; 职位: 经理 姓名: 朱梅; 证件号码: ******************; 职位: 监事 姓名: 魏丽兰; 证件号码: ******************; 职位: 执行董事 [退出] | 2019-01-04 |
联系电话变更 | ***** | 51230003 ***** | 2018-05-25 |
法定代表人变更 | 魏丽兰 | 何斌 | 2018-05-25 |
章程备案 | - | - | 2018-05-25 |
投资人备案 | 企业名称: 浙江明人投资有限公司; 出资额: ****万; 百分比: ***% | 企业名称: 义务市迪美化纤有限公司; 出资额: ***万; 百分比: **% [退出] 企业名称: 浙江明人投资有限公司; 出资额: ***万; 百分比: **% 企业名称: 伊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出资额: ****万; 百分比: **% [退出] | 2018-05-25 |
联系电话变更 | *********** | ******** *********** | 2018-05-25 |
高级管理人员备案 | 姓名: 张科; 证件号码: ******************; 职位: 经理 [新增] 姓名: 朱梅; 证件号码: ******************; 职位: 监事 [新增] 姓名: 魏丽兰; 证件号码: ******************; 职位: 执行董事 [新增] | 姓名: 何克能; 证件号码: ******************; 职位: 监事 [退出] 姓名: 何斌; 证件号码: ******************; 职位: 执行董事 [退出] 姓名: 王辉; 证件号码: ******************; 职位: 经理 [退出] | 2018-05-25 |
出资比例备案 | 企业名称: 浙江明人投资有限公司; 出资额: ****万; 百分比: ***% | 企业名称: 义务市迪美化纤有限公司; 出资额: ***万; 百分比: **% 企业名称: 伊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出资额: ****万; 百分比: **% 企业名称: 浙江明人投资有限公司; 出资额: ***万; 百分比: **% | 2018-05-25 |
企业联络人员 财务人员 | 现联络员姓名:杨玲; 现联络员固定电话:; 现联络员移动电话:*********** ; 现联络员电子邮箱:; 现联络员身份证件类型: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现联络人员证件号码:******************; 现财务负责人姓名:张益清; 现财务负责人固定电话:; 现财务负责人移动电话:***********; 现财务负责人电子邮箱:; 现财务负责人证件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现财务负责人身份证件号码:****************** | 原联络员姓名:杨玲; 原联络员固定电话:; 原联络员移动电话:*********** ; 原联络员电子邮箱:; 原联络员身份证件类型: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原联络人员证件号码:******************; 原财务负责人姓名:何先平; 原财务负责人固定电话:********; 原财务负责人移动电话:***********; 原财务负责人电子邮箱:; 原财务负责人证件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原财务负责人身份证件号码:****************** | 2018-05-25 |
出资方式备案 | 企业名称: 浙江明人投资有限公司; 出资额: ****万; 出资形式: 货币 | 企业名称: 义务市迪美化纤有限公司; 出资额: ***万; 出资形式: 货币 企业名称: 伊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出资额: ****万; 出资形式: 货币 企业名称: 浙江明人投资有限公司; 出资额: ***万; 出资形式: 货币 | 2018-05-25 |
出资日期备案 | 企业名称: 浙江明人投资有限公司; 出资日期: 2018-05-23 | 企业名称: 义务市迪美化纤有限公司; 出资日期: 2015-04-18 企业名称: 伊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出资日期: 2018-04-25 企业名称: 浙江明人投资有限公司; 出资日期: 2018-04-25 | 2018-05-25 |
企业类型变更 |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2018-05-25 |
企业联络人员 财务人员 | 现联络员姓名:杨玲; 现联络员固定电话:; 现联络员移动电话:*********** ; 现联络员电子邮箱:; 现联络员身份证件类型: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现联络人员证件号码:******************; 现财务负责人姓名:何先平; 现财务负责人固定电话:********; 现财务负责人移动电话:***********; 现财务负责人电子邮箱:; 现财务负责人证件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现财务负责人身份证件号码:****************** | 原联络员姓名:王志欣; 原联络员固定电话:********; 原联络员移动电话:*********** ; 原联络员电子邮箱:; 原联络员身份证件类型: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原联络人员证件号码:******************; 原财务负责人姓名:何先平; 原财务负责人固定电话:********; 原财务负责人移动电话:***********; 原财务负责人电子邮箱:; 原财务负责人证件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原财务负责人身份证件号码:****************** | 2018-05-04 |
高级管理人员备案 | 姓名: 何克能; 证件号码: ******************; 职位: 监事 姓名: 何斌; 证件号码: ******************; 职位: 执行董事 姓名: 王辉; 证件号码: ******************; 职位: 经理 | 姓名: 何克能; 证件号码: ******************; 职位: 监事 姓名: 何斌; 证件号码: ******************; 职位: 董事长 姓名: 杨海舟; 证件号码: ******************; 职位: 副董事长 [退出] 姓名: 王辉; 证件号码: ******************; 职位: 董事兼总经理 | 2018-05-04 |
投资人备案 | 企业名称: 义务市迪美化纤有限公司; 出资额: ***万; 百分比: **% 企业名称: 浙江明人投资有限公司; 出资额: ***万; 百分比: **% [新增] 企业名称: 伊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出资额: ****万; 百分比: **% [新增] | 企业名称: 义务市迪美化纤有限公司; 出资额: ***万; 百分比: **% 企业名称: 中信信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出资额: ****万; 百分比: **% [退出] | 2018-05-04 |
章程备案 | - | - | 2018-05-04 |
法定代表人变更 | 何斌 | 何斌 | 2018-05-04 |
出资比例备案 | 企业名称: 义务市迪美化纤有限公司; 出资额: ***万; 百分比: **% 企业名称: 伊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出资额: ****万; 百分比: **% 企业名称: 浙江明人投资有限公司; 出资额: ***万; 百分比: **% | 企业名称: 中信信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出资额: ****万; 百分比: **% 企业名称: 义务市迪美化纤有限公司; 出资额: ***万; 百分比: **% | 2018-05-04 |
出资日期备案 | 企业名称: 义务市迪美化纤有限公司; 出资日期: 2015-04-18 企业名称: 伊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出资日期: 2018-04-25 企业名称: 浙江明人投资有限公司; 出资日期: 2018-04-25 | 企业名称: 中信信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出资日期: 2016-04-29 企业名称: 义务市迪美化纤有限公司; 出资日期: 2015-04-18 | 2018-05-04 |
出资方式备案 | 企业名称: 义务市迪美化纤有限公司; 出资额: ***万; 出资形式: 货币 企业名称: 伊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出资额: ****万; 出资形式: 货币 企业名称: 浙江明人投资有限公司; 出资额: ***万; 出资形式: 货币 | - | 2018-05-04 |
高级管理人员备案 | 组织机构: 何斌 职务: 董事长 何克能 职务: 监事 王辉 职务: 董事兼总经理 杨海舟 职务: 副董事长 | 组织机构: 何斌 职务: 执行董事 何克能 职务: 监事 王辉 职务: 经理 | 2016-07-18 |
组织机构变更 | 组织机构: 何斌 职务: 董事长 何克能 职务: 监事 王辉 职务: 董事兼总经理 杨海舟 职务: 副董事长 | 组织机构: 何斌 职务: 执行董事 何克能 职务: 监事 王辉 职务: 经理 | 2016-07-18 |
组织机构: 何斌 职务: 董事长; 何克能 职务: 监事; 王辉 职务: 董事兼总经理; 杨海舟 职务: 副董事长; | 组织机构: 何斌 职务: 执行董事; 何克能 职务: 监事; 王辉 职务: 经理; | 2016-07-18 | |
组织机构变更 | 组织机构: 何斌 职务: 董事长; 何克能 职务: 监事; 王辉 职务: 董事兼总经理; 杨海舟 职务: 副董事长; | 组织机构: 何斌 职务: 执行董事; 何克能 职务: 监事; 王辉 职务: 经理; | 2016-07-18 |
投资人(股权)变更 | 股东: 义务市迪美化纤有限公司, 600万; 中信信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400万; | 股东: 义务市迪美化纤有限公司, 600万; 浙江明人投资有限公司, 900万; 伊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500万; | 2016-04-29 |
投资人备案 | 股东: 义务市迪美化纤有限公司, ***万; 中信信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万; [新增] | 股东: 义务市迪美化纤有限公司, ***万; 浙江明人投资有限公司, ***万; [退出] 伊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万; [退出] | 2016-04-29 |
换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执照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00725E | 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证:******** | 2016-04-11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00725E | 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证:******** | 2016-04-11 | |
注册资本(金)变更 | 注册资本: 3000万人民币元; 股东: 义务市迪美化纤有限公司, 600万; 浙江明人投资有限公司, 900万; 伊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500万; | 注册资本: 1000万人民币元; 股东: 义务市迪美化纤有限公司, 200万; 浙江明人投资有限公司, 300万; 伊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500万; | 2015-09-02 |
注册资本变更 | 注册资本: 3000万人民币元; 股东: 义务市迪美化纤有限公司, 600万; 浙江明人投资有限公司, 900万; 伊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500万; | 注册资本: 1000万人民币元; 股东: 义务市迪美化纤有限公司, 200万; 浙江明人投资有限公司, 300万; 伊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500万; | 2015-09-02 |
投资人备案 | 股东: 义务市迪美化纤有限公司, ***万; 浙江明人投资有限公司, ***万; [新增] 伊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万; | 股东: 伊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万; 义务市迪美化纤有限公司, ***万; | 2015-08-18 |
投资人(股权)变更 | 股东: 义务市迪美化纤有限公司, 200万; 浙江明人投资有限公司, 300万; 伊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500万; | 股东: 伊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500万; 义务市迪美化纤有限公司, 500万; | 2015-08-18 |
注册资本(金)变更 | 企业类型: 私营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控股或私营性质企业控股); 股东: 伊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500万; 义务市迪美化纤有限公司, 500万; | 企业类型: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内资法人独资); 股东: 伊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000万; | 2015-04-29 |
注册资本变更 | 企业类型: 私营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控股或私营性质企业控股); 股东: 伊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500万; 义务市迪美化纤有限公司, 500万; | 企业类型: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内资法人独资); 股东: 伊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000万; | 2015-04-29 |
法定代表人变更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何斌; 股东: 伊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万; 组织机构: 何斌 职务: 执行董事; 何克能 职务: 监事; 王辉 职务: 经理;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陈玉清; 股东: 淳安县永兴资产经营中心, ****万; 组织机构: 陈玉清 职务: 董事长; 陈玉清 职务: 经理; 王素芳 职务: 监事; | 2013-12-20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董事长、首席代表)变更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何斌; 股东: 伊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000万; 组织机构: 何斌 职务: 执行董事; 何克能 职务: 监事; 王辉 职务: 经理;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陈玉清; 股东: 淳安县永兴资产经营中心, 1000万; 组织机构: 陈玉清 职务: 董事长; 陈玉清 职务: 经理; 王素芳 职务: 监事; | 2013-12-20 |
投资人(股权)变更 | 股东: 淳安县永兴资产经营中心, 1000万; 组织机构: 陈玉清 职务: 董事长; 陈玉清 职务: 经理; 王素芳 职务: 监事; | 股东: 淳安县永兴资产经营中心, 260.1万; 淳安县和兴投资有限公司, 739.9万; 组织机构: 陈玉清 职务: 董事长兼总经理; 汪国庭 职务: 董事; 王卫红 职务: 董事; 余世光 职务: 董事; 郑万庭 职务: 董事; 钟放红 职务: 监事; | 2012-12-12 |
投资人备案 | 股东: 淳安县永兴资产经营中心, ****万; 组织机构: 陈玉清 职务: 董事长; 陈玉清 职务: 经理; 王素芳 职务: 监事; [新增] | 股东: 淳安县永兴资产经营中心, ***.*万; 淳安县和兴投资有限公司, ***.*万; [退出] 组织机构: 陈玉清 职务: 董事长兼总经理; 汪国庭 职务: 董事; [退出] 王卫红 职务: 董事; [退出] 余世光 职务: 董事; [退出] 郑万庭 职务: 董事; [退出] 钟放红 职务: 监事; [退出] | 2012-12-12 |
投资人备案 | 股东: 淳安县永兴资产经营中心, ***.*万; [新增] 淳安县和兴投资有限公司, ***.*万; | 股东: 淳安县和兴投资有限公司, ***万; 淳安县安兴贸易有限公司, ***万; [退出] | 2010-12-29 |
投资人(股权)变更 | 股东: 淳安县永兴资产经营中心, 260.1万; 淳安县和兴投资有限公司, 739.9万; | 股东: 淳安县和兴投资有限公司, 490万; 淳安县安兴贸易有限公司, 510万; | 2010-12-29 |
淳安县安兴置业有限公司的领导人员
名字 | 职务 |
---|---|
何斌 | 董事长 |
杨海舟 | 副董事长 |
王辉 | 董事兼总经理 |
何克能 | 监事 |
淳安县安兴置业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
[2015]淳城监罚决字第0091号 | 县建管局 | 当事人:淳安县安兴置业有限公司 2015年7月10日14时00分,淳安县城市管理综合监察大队青溪新城中队依职权巡查至淳安县千岛湖镇环湖北路绿城千岛明月项目工地路段时,发现有车辆在驶离当事人负责的工地时未进行冲洗,造成带泥行驶,污染了路面。在对现场进行检查时发现,当事人在工地出口处未按规定设置车辆冲洗设施,涉嫌违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本机关于2015年7月10日予以立案调查。 现已查明,2015年7月10日14时00分,当事人负责的绿城千岛明月项目工地在施工时工地出口处未按规定设置车辆冲洗设施,造成施工车辆在驶离工地时带泥行驶,污染了淳安县千岛湖镇环湖北路绿城千岛明月项目工地路段道路。 上述事实,主要有如下证据证实:一、当事人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壹份,证明当事人的主体资格;二、本机关执法人员现场制作的《现场检查(勘验)笔录》壹份,拍摄的现场照片贰张,制作的现场图壹张,证明本案案发的时间和地点、现场检查情况;三、本机关执法人员询问你单位现场负责人制作的《调查询问笔录》壹份,证明你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在工地出口处未按规定设置车辆冲洗设施的事实。 2015年7月22日,本机关向当事人送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15]淳城监先告字第0091号),告知其工地出口处未按规定设置车辆冲洗设施的违法事实、拟作出罚款人民币壹仟元(¥1000)整的行政处罚决定及依法享有陈述、申辩的权利。当事人在签收《行政处罚告知书》([2015]淳城监先告字第0091号)时明确表示不提出陈述、申辩意见并且在法定期限内也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 本机关认定:当事人工地出口处未按规定设置车辆冲洗设施的行为违反了《杭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条第一款关于:“施工单位应当在建设工地设置符合规定要求的封闭围栏、临时厕所和生活垃圾收集容器,并保持整洁、完好;在建设工地出口处应当设置车辆冲洗设施,防止车辆带泥行驶”的规定,已构成违法。鉴于当事人在违法行为发生能立即对污染的道路路面进行清洗,并积极配合案件的调查处理工作。依据《杭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条第四款:“施工单位违反上述规定的,由行政执法机关责令改正,对未按规定设置临时厕所、生活垃圾收集容器和车辆冲洗设施的,或者向建设工地外排放污水的,处以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作出罚款人民币壹仟元(¥1000)整的行政处罚。 上述罚款,当事人应当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淳安支行营业部(地址:千岛湖镇新安大街75号,帐号:*31)缴纳。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本机关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总额不超过罚金本数。”的规定处理。 如不服本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可在接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淳安县人民政府或杭州市建设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三个月内依法直接向淳安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逾期不履行本处罚决定,又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2015-07-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