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南开区南大道红日东方餐饮连锁店,办公室地址位于环渤海地区经济中心天津,南开区广开四马路与西关大街交口东南侧宝龙湾家园5、6号楼-商业201号,我店铺主要提供主食、火锅、凉菜加工经营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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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店铺地址:
- 南开区广开四马路与西关大街交口东南侧宝龙湾家园5、6号楼-商业201号
- 联系人:
- 潘贵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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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920833888 未核实,仅供参考,删除号码
- 邮政编码:
- 300000
其他联系方式
手机号码 | 189****3888 |
工商信息和基本资料
天津市南开区南大道红日东方餐饮连锁店的工商变更记录
变更项目 | 变更后 | 变更前 | 时间 |
---|---|---|---|
经营范围变更 | 无 | 主食、火锅、凉菜加工经营服务(不含生食海产品、不含裱花蛋糕)。(国家有专项专营的按国家专项专营规定办理) | 2017-07-19 |
经营范围 | 正餐服务;主食、火锅、凉菜加工经营服务(不含生食海产品、不含裱花蛋糕)。(凭许可证经营)(国家有专项专营的按国家专项专营规定办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主食、火锅、凉菜加工经营服务(不含生食海产品、不含裱花蛋糕)。(国家有专项专营的按国家专项专营规定办理) | 2017-07-19 |
一般经营项目 | 正餐服务;主食、火锅、凉菜加工经营服务(不含生食海产品、不含裱花蛋糕)。(凭许可证经营)(国家有专项专营的按国家专项专营规定办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无 | 2017-07-19 |
前置许可经营项目 | 无 | 主食、火锅、凉菜加工经营服务(不含生食海产品、不含裱花蛋糕)。(国家有专项专营的按国家专项专营规定办理) | 2017-07-19 |
天津市南开区南大道红日东方餐饮连锁店的法律诉讼:
文书名称 | 日期 | 编号 |
倪志宏与天津市南开区南大道红日东方餐饮连锁店劳动争议一审民事判决书 | 2016-02-05 | (2015)南民初字第7663号 |
倪志宏与天津市南开区南大道红日东方餐饮连锁店劳动争议一审民事裁定书 | 2016-04-21 | (2016)津0104民初3189号 |
王通与天津市南开区南大道红日东方餐饮连锁店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2016-05-13 | (2015)南民初字第877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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