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周宁县供销企业总公司咸村第一农资经营部,办公室地址位于拥有天然深水港三都澳、中国大黄鱼之乡--宁德,周宁县咸村镇咸村街13号,我经营部主要提供非剧毒农药、化肥、农膜、小农具零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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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信息和基本资料
福建省周宁县供销企业总公司咸村第一农资经营部的工商变更记录
变更项目 | 变更后 | 变更前 | 时间 |
---|---|---|---|
经营范围变更 | 非剧毒农药、化肥、农膜、小农具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非剧毒农药(有效期限至2015年6月19日);化肥、农膜、小农具零售。(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应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后方可经营) | 2016-10-28 |
增 补 换照 | 副本数:1 本;电子营业执照数:1 本 | 副本数:1 本 | 2016-03-22 |
信息公示联络员备案 | 孙国良 | 孙方伸 | 2015-04-17 |
信息公示联络员备案 | 孙方伸 | - | 2014-08-26 |
信息公示联络员备案 | 孙方伸 | 2014-08-26 |
福建省周宁县供销企业总公司咸村第一农资经营部的行政处罚
周农(农药)罚〔2015〕2号 | 行政违法 | 周宁县农业局 | 为了规范农药经营秩序,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依据《农药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一)项和 《周宁县农业局自由裁量权裁量细化标准》第53一般A级的规定,本机关(责令当事人停止经营无登记证的农药,并)作出如下处罚决定:1、没收违法所得572元;2、罚款1144元。以上罚没款合计1716元。 | 2015-08-28 | 2015-08-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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