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游中茵景观文化园有限公司,办公室地址位于中国柑桔之乡、中国蜂蜜之乡衢州,浙江省龙游县小南海镇周红坂村,我公司主要提供园林景观绿化工程设计、施工、养护,园林古建筑施工。园林绿化景观设计技术咨询及服务,景观石、文具用品、印章材料、园艺、草坪专用机械销售。
联系方式
- 公司地址:
- 浙江省龙游县小南海镇周红坂村 -
- 固定电话:
- (0570) 未核实,仅供参考
- 经理:
- 肖军
- 邮政编码:
- 324000
- 顺企®采购:
- 请卖家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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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信息和基本资料
龙游中茵景观文化园有限公司的股东
股东名字 | 出资比例 | 出资额 |
---|---|---|
肖军 | 60% | 人民币600万元 |
詹晶 | 40% | 人民币400万元 |
龙游中茵景观文化园有限公司的工商变更记录
变更项目 | 变更后 | 变更前 | 时间 |
---|---|---|---|
换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执照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 | 注册号:组织机构代码证:307550277 | 2017-08-08 |
龙游中茵景观文化园有限公司的领导人员
名字 | 职务 |
---|---|
肖军 | 执行董事 |
詹晶 | 监事 |
肖军 | 经理 |
龙游中茵景观文化园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
龙林罚书字[2015]16号 | 县林业局 | 2015年4月份期间,龙游中茵景观文化园有限公司未经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擅自在龙游县小南海镇周红坂村“塘里”水库边山上擅自建房、修筑工程,改变林地用途,破坏林地1813平方米(2.72亩)。 龙游中茵景观文化园有限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浙江省林地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严格林地用途管制制度。禁止下列破坏林地的行为:(二)擅自在林地上进行采石、采矿、取土、取沙、建房、修筑工程、造坟等活动”的规定,已构成违法。 根据《浙江省林地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和第(二)项、第二十三条规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的规定予以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应给予责令限期恢复原状,并处非法改变用途林地每平方米10元至30元的罚款。依照《浙江省主要林业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标准》序号第9项第二档的规定,违法情节属于“一般”,应给予责令限期恢复原状,并处非法改变用途林地每平方米15元至20元的罚款。 2015年12月29日龙游县林业局给予龙游中茵景观文化园有限公司如下行政处罚:1、责令在2016年12月31日前恢复原状。2、并处非法改变用途林地每平方米15元的罚款,合计贰万柒仟壹佰玖拾伍元人民币(¥27195元)。 | 2015-12-29 |
龙游中茵景观文化园有限公司的注册商标
图片 | 注册号 | 商标名 | 分类 | 分类ID | 状态 | 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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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61586 | 中茵文化 JOIN·IN CULTURE | 医疗园艺 | 44 | 商标注册申请等待受理中 | 2016-09-20 | |
21361586 | 中茵文化 JOIN·IN CULTURE | 医疗园艺 | 44 | 商标注册申请等待受理中 | 2016-09-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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