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方式
工商信息和基本资料
杭州剑晟纺织服饰有限公司的股东
股东名字 | 出资比例 | 出资额 |
---|---|---|
龚剑华 | 62.57% | 人民币418.0万元 |
陆爱香 | 37.43% | 人民币250.0万元 |
杭州剑晟纺织服饰有限公司的工商变更记录
变更项目 | 变更后 | 变更前 | 时间 |
---|---|---|---|
联系电话变更 | *********** | ************ *********** | 2020-12-10 |
法定代表人变更 | 龚剑华 | 龚剑华 | 2020-12-10 |
经营期限变更 | 营业期限至: 2076-11-29 | 营业期限至: 9999-09-09 | 2020-12-10 |
经营期限变更 | 营业期限: 2006-11-30 至 9999-9-9; | 营业期限: 2006-11-30 至 2016-11-29; | 2016-07-11 |
营业期限(有效期限、驻在期限)变更 | 营业期限: 2006-11-30 至 9999-9-9; | 营业期限: 2006-11-30 至 2016-11-29; | 2016-07-11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90725E | 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证:******** | 2016-06-24 | |
住所(营业场所、地址)变更 | 住所: 萧山区瓜沥镇开源村; 电话:; | 住所: 萧山区党山镇开源村; 电话:; | 2016-06-24 |
住所变更 | 住所: 萧山区瓜沥镇开源村 电话: | 住所: 萧山区党山镇开源村 电话: | 2016-06-24 |
换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执照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90725E | 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证:******** | 2016-06-24 |
注册资本变更 | 注册资本: 668万人民币; 实收资本: 668万人民币; 注册号: ********; 股东: 陆爱香, 250万; 龚剑华, 418万; | 注册资本: 318万人民币; 实收资本: 318万人民币; 注册号: ********150; 股东: 陆爱香, 80万; 龚剑华, 238万; | 2007-09-10 |
注册资本(金)变更 | 注册资本: 668万人民币; 实收资本: 668万人民币; 注册号: ********; 股东: 陆爱香, 250万; 龚剑华, 418万; | 注册资本: 318万人民币; 实收资本: 318万人民币; 注册号: ********150; 股东: 陆爱香, 80万; 龚剑华, 238万; | 2007-09-10 |
杭州剑晟纺织服饰有限公司的领导人员
名字 | 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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龚剑华 | 执行董事 |
龚剑华 | 总经理 |
陆爱香 | 监事 |
杭州剑晟纺织服饰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
(萧)安监管罚〔2016〕4号 | 区安监局(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 | 当事人:杭州剑晟纺织服饰有限公司;营业执照注册号:33018100001921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萧山区党山镇开源村;法定代表人:龚剑华;注册资本:陆佰陆拾捌万元整。 2016年1月14日,我局执法人员会同瓜沥镇安监办对杭州剑晟纺织服饰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共3幢厂房,其中南侧1号厂房的一楼作为仓库(约1000平方)和三楼东侧(约200平方)作为办公室于2014年6月起租给杭州**有限公司使用,现场检查发现:该单位未与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且未对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统一协调、管理。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2016年1月14日,经局分管领导批准予以立案查处。 现已查明:杭州剑晟纺织服饰有限公司共有3幢厂房,其中南侧1号厂房的一楼作为仓库(约1000平方)和三楼东侧(约200平方)作为办公室租给杭州**有限公司使用。当事人与承租单位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但《房屋租赁合同》中未明确租赁双方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当事人也未与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且未对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统一协调、管理。当事人的行为构成未与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且未对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统一协调、管理。 根据以上已查明的事实,本局在2016年1月29日向当事人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当事人在收到行政处罚告知书的3日内,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 杭州剑晟纺织服饰有限公司未与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且未对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统一协调、管理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六条第二款“生产经营项目、场所发包或者出租给其他单位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的,应当及时督促整改。”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国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条第二款“生产经营单位未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未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或者未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统一协调、管理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的规定进行行政处罚。鉴于当事人在我局执法人员检查后立即与承租单位签订了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对承租单位进行了安全检查并书面记录,及时消除了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危害后果,经本局研究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处罚款人民币叁万元的行政处罚。 当事人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款缴至中国农业银行萧山支行(杭州市萧山区财政局汇缴专户),账号 *0111201,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当事人如对本处罚决定不服的,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或杭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处罚决定的,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杭州市萧山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6年2月4日 | 2016-02-04 |
杭州剑晟纺织服饰有限公司的注册商标
图片 | 注册号 | 商标名 | 分类 | 分类ID | 状态 | 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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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53968 | 佰嘉德茂 BESTDYNAM | 家具 | 20 | 商标已注册 | 2011-04-18 | |
9353996 | 凯特琳 CAITLIN | 家具 | 20 | 商标已注册 | 2011-04-18 | |
9354223 | 凯特琳 CAITLIN | 布料床单 | 24 | 商标已注册 | 2011-04-18 | |
9354045 | 佰嘉德茂 BESTDYNAM | 布料床单 | 24 | 商标已注册 | 2011-04-18 | |
9354223 | 凯特琳 CAITLIN | 布料床单 | 24 | 商标已注册 | 2011-04-18 | |
9353968 | 佰嘉德茂 BESTDYNAM | 家具 | 20 | 商标已注册 | 2011-04-18 | |
9354045 | 佰嘉德茂 BESTDYNAM | 布料床单 | 24 | 商标已注册 | 2011-04-18 | |
9353996 | 凯特琳 CAITLIN | 家具 | 20 | 商标已注册 | 2011-04-18 |
杭州剑晟纺织服饰有限公司投资的公司
投资企业 | 法人代表 | 地址 | 出资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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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萧山党山企业担保有限公司 | 李仁法 | 萧山区党山镇镇政府内 | 5.00% |
杭州剑晟纺织服饰有限公司的法律诉讼:
文书名称 | 日期 | 编号 |
杭州剑晟纺织服饰有限公司与杭州裕熙服饰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2015-04-01 | (2015)杭萧瓜商初字第67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