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方式
- 工厂地址:
- 瑞安市莘塍街道东新路 -
- 固定电话:
- (0577) 未核实,仅供参考
- 厂长:
- 蔡尚龙
- 邮政编码:
- 325000
- 顺企®采购:
- 请卖家联系我
工商信息和基本资料
法人名称: | 瑞安市信威鞋厂 |
简称: | 信威鞋 |
主要经营产品: | 未提供 |
经营范围: | 制造,加工:鞋 |
营业执照号码: | 330381605048476 |
发证机关: | 瑞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经营状态: | 存续 |
成立时间: | 2002年03月08日 |
所属分类: | 成品鞋加工公司 » 瑞安市成品鞋加工公司 |
所属城市: | 温州企业网 » 瑞安市 » 瑞安市莘塍镇 |
顺企编码: | 80752299 |
瑞安市信威鞋厂的工商变更记录
变更项目 | 变更后 | 变更前 | 时间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330381MA2C6E5E9K | 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证:无 | 2017-09-15 |
住所 | 住所: 瑞安市莘塍街道东新路; 邮政编码: ******; 电话: ***********;住所所在行政区划:莘塍镇 | 住所: 瑞安市莘塍镇东新路; 邮政编码: ******; 电话: ***********;住所所在行政区划:莘塍镇 | 2014-11-24 |
经营范围 | 经营范围: 制造,加工:鞋 | 经营范围: 一般经营项目:鞋制造,加工 | 2014-11-24 |
住所(营业场所、地址)变更 | 住所: 瑞安市莘塍街道东新路; 邮政编码: 325206; 电话: ********;住所所在行政区划:莘塍镇 | 住所: 瑞安市莘塍镇东新路; 邮政编码: 325206; 电话: ********;住所所在行政区划:莘塍镇 | 2014-11-24 |
经营范围(业务范围)变更 | 经营范围: 制造,加工:鞋 | 经营范围: 一般经营项目:鞋制造,加工 | 2014-11-24 |
住所(营业场所、地址)变更 | 住所: 瑞安市莘塍镇东新路; 邮政编码: 325206; 电话: ********;住所所在行政区划:莘塍镇 | 住所: 莘塍镇东新路; 邮政编码: 325206; 电话: ********;住所所在行政区划:莘塍镇 | 2010-03-02 |
经营范围(业务范围)变更 | 经营范围: 一般经营项目:鞋制造,加工 | 经营范围: 制造,加工:鞋 | 2010-03-02 |
注册号: ********48476 | 注册号: ********259 | 2010-03-02 | |
变更注册号 | 注册号: ********48476 | 注册号: ********259 | 2010-03-02 |
住所 | 住所: 瑞安市莘塍镇东新路; 邮政编码: ******; 电话: ***********;住所所在行政区划:莘塍镇 | 住所: 莘塍镇东新路; 邮政编码: ******; 电话: ***********;住所所在行政区划:莘塍镇 | 2010-03-02 |
经营范围 | 经营范围: 一般经营项目:鞋制造,加工 | 经营范围: 制造,加工:鞋 | 2010-03-02 |
经营范围(业务范围)变更 | 经营范围: 制造,加工:鞋行业代码: 1820 | 经营范围: 制造,加工,销售:鞋行业代码: 1820 | 2006-03-02 |
营业期限(有效期限、驻在期限)变更 | 营业期限: 2002-3-8 至 2006-3-7 | 营业期限: 2002-3-8 至 2006-3-8 | 2006-03-02 |
瑞安市信威鞋厂的行政处罚
瑞土资罚[2015]8号 | 市国土资源局 | 当事人:瑞安市信威鞋厂 地 址:瑞安市莘塍街道东新工业区 你单位于2009年6月份未经依法审批,擅自占用莘塍街道和平村集体土地,在厂区的西面和南面建造了砖混结构的围墙并在顶部搭建了部分彩钢结构的雨棚。总占地面积0.521亩,建筑占地面积0.292亩,建筑面积194.63平方米。用途为工业用地。经现场勘测:瑞安市信威鞋厂坐落于瑞安市莘塍街道东新工业区,现状为厂区的西面和南面建造了砖混结构的围墙并在顶部搭建了部分彩钢结构的雨棚。四至情况:东面是瑞安市康特鞋业有限公司、南面是瑞安丰收鞋业有限公司、西面是人民路、北面是四平路。经核实,该地块占用前0.121亩地类为公路用地,0.4亩地类为建制镇,在瑞安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的用途为建设用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综上所述,瑞安市信威鞋厂未批先建的行为违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三款之规定。证明以上违法事实的证据: 1、瑞安市信威鞋厂法人代表XXX提供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证明其本人身份情况。 2、对XXX的询问笔录一份,承认非法占用莘塍街道和平村集体土地进行建设的事实。 3、对证明人的询问笔录一份,证明瑞安市信威鞋厂非法占用莘塍街道和平村集体土地进行建设的事实。 4、现场勘测笔录一份,现场照片一份,瑞安市中纬测绘有限公司提供的违章处理图一份,瑞安市2008年土地利用现状图一份,瑞安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图一份,证明瑞安市信威鞋厂占用的地块位置,四至情况,占地面积,现场建设情况。土地的类别,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的用途。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之规定及根据《浙江省国土资源行政处罚裁量权执行标准》和《瑞安市国土资源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标准》,本机关对你单位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1、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 2、没收在非法占用的0.521亩土地上建造的建筑物及其他设施。 3、对非法占用的0.521亩土地处每平方米20元罚款,合计人民币陆仟玖佰肆拾路元陆角陆分整(6946.66元)。 本机关已于2015年2月5日向你单位法人代表XXX送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在法定时限内XXX并未向本机关提出陈述和申辩。现向你单位做出行政处罚决定,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在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瑞安市人民政府或温州市国土资源局申请复议,或者三个月内依法向瑞安市人民法院人民起诉。逾期不申请复议,不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015年2月12日 | 2015-02-12 |
瑞安市信威鞋厂的注册商标
图片 | 注册号 | 商标名 | 分类 | 分类ID | 状态 | 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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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54416 | 图形 | 25 | ||||
3183778 | 信威 | 25 |
瑞安市信威鞋厂的法律诉讼:
文书名称 | 日期 | 编号 |
瑞安市国土资源局与瑞安市信威鞋厂非诉执行审查裁定书 | 2015-10-08 | (2015)温瑞行审字第102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