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锦骋绿苑大酒店有限公司绿苑宾馆,办公室地址位于以群岛建立的地级市舟山,岱山县高亭镇人民路44-48号,我酒店主要提供住宿服务、卷烟、雪茄烟零售。
联系方式
- 酒店地址:
- 岱山县高亭镇人民路44-48号
- 固定电话:
- (0580)7361618 未核实,仅供参考
- 联系人:
- 林志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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座机号码 | 0580-73616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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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信息和基本资料
舟山锦骋绿苑大酒店有限公司绿苑宾馆的工商变更记录
变更项目 | 变更后 | 变更前 | 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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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执照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921MA28K1456W | 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证:无 | 2015-12-25 |
法定代表人变更 | 林志安 | 乐家峰 | 2015-12-25 |
许可经营项目变更 | 许可经营项目: 住宿服务、卷烟、雪茄烟零售。 | 许可经营项目: 住宿服务、卷烟、雪茄烟零售(卫生许可证有效期至2015年2月28日,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有效期至2016年3月10日) | 2015-12-25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28K1456W | 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证:无 | 2015-12-25 |
舟山锦骋绿苑大酒店有限公司绿苑宾馆的行政处罚
岱公(消)行罚决字〔2015〕0050号 | 岱山县公安消防大队 | 现查明舟山锦骋绿苑大酒店有限公司绿苑宾馆消防喷淋泵末端放水不能自动启泵,一楼两个应急疏散指示标志灯损坏,你(单位)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及《浙江省消防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试行)》,决定给予舟山锦骋绿苑大酒店有限公司绿苑宾馆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的处罚。执行方式和期限:限你单位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持本决定书到中国农业银行岱山县支行缴纳罚款。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及日期:岱山县公安消防大队 2015年12月24日。 | 2015-12-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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