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方式
- 公司地址:
- 平阳县鳌江镇岗山前路121号边
- 经理:
- 洪淡
- 经理手机:
- 187****6288 未核实,仅供参考
- 邮政编码:
- 325000
- 顺企®采购:
- 请卖家联系我
其他联系方式
手机号码 | 138****0298 |
工商信息和基本资料
法人名称: | 平阳县舒翔农业观光有限公司 |
简称: | 舒翔农业观光 |
主要经营产品: | 未提供 |
经营范围: | 农业观光服务;餐饮服务;花木、水果、蔬菜种植。 |
营业执照号码: | 330326000110605 |
发证机关: | 平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经营状态: | 存续 |
成立时间: | 2014年09月11日 |
注册资本: | 800万元人民币 (万元) |
所属分类: | 农、林、牧、渔服务业 » 平阳县农、林、牧、渔服务业 |
所属城市: | 温州企业网 » 平阳县 » 平阳县鳌江镇 |
顺企编码: | 85260655 |
平阳县舒翔农业观光有限公司的股东
股东名字 | 出资比例 | 出资额 |
---|---|---|
孙良选 | 25% | 人民币200.0万元 |
洪淡 | 25% | 人民币200.0万元 |
伊足炮 | 25% | 人民币200.0万元 |
黄兆绿 | 25% | 人民币200.0万元 |
平阳县舒翔农业观光有限公司的工商变更记录
变更项目 | 变更后 | 变更前 | 时间 |
---|---|---|---|
换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执照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727136 | 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证:******** | 2016-04-12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727136 | 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证:******** | 2016-04-12 | |
一般经营项目变更 | 一般经营项目: 农业观光服务;餐饮服务;花木、水果、蔬菜种植。 | 一般经营项目: 农业观光服务;花木、水果、蔬菜种植。 | 2015-01-16 |
平阳县舒翔农业观光有限公司的领导人员
名字 | 职务 |
---|---|
洪淡 | 执行董事 |
洪淡 | 经理 |
孙良选 | 监事 |
平阳县舒翔农业观光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
平土资罚〔2015〕190号 | 县国土局 |
平土资罚〔2015〕190号
土地违法案件行政处罚决定书 当 事 人:平阳县舒翔农业观光有限公司 案 由:非法占用土地 经查,平阳县舒翔农业观光有限公司在未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的情况下,于2014年8月份擅自在平阳县鳌江镇友谊村占用土地建造农业观光园,现状为多处架空结构建筑物。占地面积为1224.36平方米,建筑面积为400.44平方米。该地块现状地类为耕地,在平阳县鳌江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中为基本农田。我局于2015年9月20日向当事人送达了《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当事人未在法定期限内提出陈述申辩、听证意见。 以上违法事实有询问笔录、现场勘测笔录、现场照片等为证。 你单位的上述行为,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的规定,属未经批准非法占用土地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决定处罚如下: 1、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1224.36平方米土地; 2、限期拆除在其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及其他设备; 3、对你单位非法占用1224.36平方米土地的行为处以每平方米28元罚款,计342828元(叁万肆仟贰佰捌拾贰点零捌元)。 履行方式和期限:对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的行政处罚决定,限在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履行,并在三个月内恢复土地原状;对342828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在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款缴入平阳县财政局指定银行交纳罚款,罚款交纳帐号:①户名:平阳县财政局罚款代收户;②账号:*45;③开户行:建行平阳县支行营业部。逾期不缴纳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平阳县人民政府或温州市国土资源局申请复议,或者六个月内依法向平阳县人民法院起诉(其中对于责令限期拆除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应当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平阳县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申请复议,不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平阳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平阳县国土资源局 2015年9月25日
抄送:县府办、鳌江镇政府、平阳县国土资源局鳌江管理分局 | 2015-09-25 |
平阳县舒翔农业观光有限公司的法律诉讼:
文书名称 | 日期 | 编号 |
陈某犯危险驾驶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 2016-06-03 | (2016)浙0326刑初643号 |
郑某犯危险驾驶罪、寻衅滋事罪等一审刑事判决书 | 2016-06-03 | (2016)浙0326刑初645号 |
郑某犯危险驾驶罪、故意杀人罪等一审刑事判决书 | 2016-06-03 | (2016)浙0326刑初642号 |
平阳县国土资源局与平阳县舒翔农业观光有限公司非诉执行审查裁定书 | 2016-06-03 | (2016)浙0326行审23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