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海市宏康餐具有限公司,办公室地址位于浙江省中部沿海城市台州,临海市桃渚镇冬瓜山村253号,我公司主要提供餐具销售、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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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公司地址:
- 临海市桃渚镇冬瓜山村253号 -
- 经理:
- 董先平
- 经理手机:
- 13093888102 未核实,仅供参考,删除号码
- 邮政编码:
- 318000
- 顺企®采购:
- 请卖家联系我
其他联系方式
手机号码 | 130****8102 |
工商信息和基本资料
临海市宏康餐具有限公司的股东
股东名字 | 出资比例 | 出资额 |
---|---|---|
董先平 | 60% | 人民币3.0万元 |
陈永明 | 40% | 人民币2.0万元 |
临海市宏康餐具有限公司的工商变更记录
变更项目 | 变更后 | 变更前 | 时间 |
---|---|---|---|
换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执照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544469 | 注册号:********88854 组织机构代码证:******** | 2016-08-11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544469 | 注册号:********88854 组织机构代码证:******** | 2016-08-11 |
临海市宏康餐具有限公司的领导人员
名字 | 职务 |
---|---|
董先平 | 执行董事 |
董先平 | 经理 |
陈永明 | 监事 |
临海市宏康餐具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
台卫消罚[2015]2号 | 市卫生局 | 2015年4月23日接到举报反映某饭店使用的消毒餐具的外包装上标注的企业名称属无证企业。经查,该饭店使用的消毒餐具为当事人生产,独立包装上未标注本公司名称。2015年7月21日,台州市卫生计生委向当事人送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告知当事人有陈述、申辩的权利,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未提出陈述申辩。 当事人集中消毒餐饮具独立包装不符合要求的行为,违反了《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办法》第四十二条第(三)项的规定,依据第六十四条第(三)项的规定,结合《浙江省卫生计生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指导意见》相关规定,台州市卫生计生委于2015年7月29日作出处罚决定,对当事人处以罚款人民币贰仟元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于2015年7月30日送达当事人。 | 2015-07-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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