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拱墅区联福商务宾馆

宾馆简介

杭州市拱墅区联福商务宾馆,办公室地址位于浙江省会,人间天堂杭州,拱墅区半山街道石塘7号、8号正房二楼,我宾馆主要提供住宿服务**

联系方式

宾馆地址:
拱墅区半山街道石塘7号、8号正房二楼
固定电话:
(0571) 未核实,仅供参考
联系人:
王佳芸
邮政编码:
310000
相关产品

工商信息和基本资料

法人名称:杭州市拱墅区联福商务宾馆
简称:联福商务宾馆
主要经营产品:未提供
经营范围:住宿服务*(卫生许可证有效期至2017年5月30日)*
营业执照号码:330105600306927
发证机关:杭州市拱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经营状态:已注销
成立时间:2013年05月31日
所属分类:宾馆服务公司 » 拱墅区宾馆服务公司
所属城市:杭州企业网 » 拱墅区 » 拱墅区半山镇
顺企编码:86232660

杭州市拱墅区联福商务宾馆的工商变更记录

变更项目变更后变更前时间
换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28LLKH6X注册号:********组织机构代码证:无2017-01-22
换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330105MA28LLKH6X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证:无2017-01-2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28LLKH6X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证:无2017-01-22

杭州市拱墅区联福商务宾馆的行政处罚

杭拱公(半)行罚决字[2016]11999号拱墅区区公安分局 主要违法事实: 2015年11月16日,半山派出所民警在日常工作中发现,杭州市拱墅区半山街道联福商务宾馆2xx房间旅客魏xx未登记有效身份信息。2016年4月21日,半山派出所民警再次对该宾馆进行检查,发现入住在该宾馆82xx房间的旅客陈x未登记有效身份信息,民警遂受案调查,对联福商务宾馆作出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浙江省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六条第一项、第十一条第二项之规定,决定给予杭州市拱墅区联福商务宾馆罚款一千元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凭本决定书到中国建设银行杭州市各网点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本数。 2016-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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