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方式
- 公司地址:
- 温州市龙湾区永中街道前街村后章路128号二层
- 固定电话:
- (0577)86639488 未核实,仅供参考
- 经理:
- 项炳锜
- 邮政编码:
- 32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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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 | info@jhalloy.com |
座机号码 | 0577-86639488 |
工商信息和基本资料
法人名称: | 温州金合特种材料制造有限公司 |
简称: | 金合特种材料 |
主要经营产品: | 未提供 |
经营范围: | 制造、销售:高温合金制品、耐蚀合金制品、阀门配件、液晶高分子材料;加工、销售:阀门;新材料的研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
营业执照号码: | 330303000122239 |
发证机关: | 温州市龙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经营状态: | 存续 |
成立时间: | 2014年06月16日 |
注册资本: | 500万元人民币 (万元) |
所属分类: | 工艺品及其他厂 » 龙湾区工艺品及其他厂 |
所属城市: | 温州企业网 » 龙湾区 » 龙湾区永中 |
顺企编码: | 90429017 |
温州金合特种材料制造有限公司的股东
股东名字 | 出资比例 | 出资额 |
---|---|---|
项炳锜 | 60% | 人民币300.0万元 |
孙崇岳 | 40% | 人民币200.0万元 |
温州金合特种材料制造有限公司的工商变更记录
变更项目 | 变更后 | 变更前 | 时间 |
---|---|---|---|
企业联络人员 财务人员 | 现联络员姓名:毛光军; 现联络员固定电话:**********; 现联络员移动电话:******** ; 现联络员电子邮箱:*****; 现联络员身份证件类型:; 现联络人员证件号码:********; 现财务负责人姓名:项炳锜; 现财务负责人固定电话:; 现财务负责人移动电话:********; 现财务负责人电子邮箱:; 现财务负责人证件名称:; 现财务负责人身份证件号码:******** | 原联络员姓名:项炳锜; 原联络员固定电话:****-**-**; 原联络员移动电话: ; 原联络员电子邮箱:; 原联络员身份证件类型:; 原联络人员证件号码:; 原财务负责人姓名:; 原财务负责人固定电话:; 原财务负责人移动电话:; 原财务负责人电子邮箱:; 原财务负责人证件名称:; 原财务负责人身份证件号码: | 2017-06-29 |
章程备案 | 章程调整 | - | 2017-06-29 |
经营范围变更 | 生产:高温合金、耐蚀合金; 制造、销售:合金制品、阀门配件、石油化工机械;加工、销售:阀门;新材料的研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制造、销售:高温合金制品、耐蚀合金制品、阀门配件、液晶高分子材料;加工、销售:阀门;新材料的研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 2017-06-29 |
换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执照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30777J | 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证:******** | 2016-11-21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30777J | 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证:******** | 2016-11-21 |
温州金合特种材料制造有限公司的领导人员
名字 | 职务 |
---|---|
项炳锜 | 执行董事 |
孙崇岳 | 监事 |
项炳锜 | 经理 |
温州金合特种材料制造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
温龙环罚字[2015]240号 | 区环保局 | 温州市龙湾区环境保护局 行 政 处 罚 决 定 书 温龙环罚字[2015]240号
温州金合特种材料制造有限公司: 我局于2015年11月17日对你单位的环境违法行为予以立案调查。现已查明以下事实: 你单位于2014年8月份未经环保部门审批在龙湾区永中街道前街村后章路128号二层建成耐蚀合金加工项目并同时投入生产,主要生产设备有0.15吨中频炉1台、真空炉1台、退火炉1台、电渣炉1台、锯床4台、车床16台,在生产过程中主要有粉尘产生,所需配套建设的粉尘污染防治设施已建成,但该设施未经环境保护设施竣工环保验收。 我局认为你单位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该建设项目方可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规定,已构成违法。具体有下列证据予以证明: 1、现场检查(勘察)笔录、现场勘察平面图各1份,现场照片4张,证明你单位现场正在生产,生产设备情况以及所需配套建设的粉尘污染防治设施已建成的事实; 2、调查询问笔录1份,通过对你单位受委托人的调查询问,进一步证明你单位建设项目未经环保部门审批,所需配套建设的污染防治设施未经竣工环保验收已擅自投入生产的事实; 3、身份证复印件2份、授权委托书1份,证明你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受委托人身份以及受委托的相关权限; 4、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以及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各1份,证明你单位的基本情况; 5、执法证复印件1份,证明本案执法人员的身份和资格。 2015年12月17日,我局向你单位送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温龙环罚告字[2015]240号),告知陈述、申辩及听证的权利和期限,你单位在规定期限内没有要求听证,但向我局递交了关于要求减免处罚的申请报告,其理由是:你单位积极配合环保工作,且对社会未造成严重影响,由于经济形势不好,企业尚未盈利,经济上比较困难,无法承担高额罚款,希望我局能减免处罚。 以上事实,有我局《行政处罚告知书》(温龙环罚告字[2015]240号)、《温州市龙湾区环境保护局送达回执》为证。 我局认为你单位未经环保部门审批从事耐蚀合金加工,所需配套建设的粉尘污染防治设施未经竣工环保验收的行为已构成违法,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但鉴于你单位积极的主观态度和提出的困难,我局将酌情从轻处罚。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主体工程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由审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可以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经集体审议,我局决定对你单位的违法行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1、责令停止生产; 2、罚款叁万壹仟元人民币。 限于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履行上述行政处罚决定。凭此决定书,罚款缴至指定银行和帐号。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我局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一项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温州市龙湾区环境保护局罚没金在龙湾农行各分理处缴纳,缴纳换取收据后,将银行开具的《浙江省代收罚没款收据》第三、五联送至龙湾区环境保护局政策法规科。执法单位编码:480100)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温州市环境保护局或者向龙湾区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在六个月内直接向龙湾区人民法院起诉。 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本处罚决定的,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温州市龙湾区环境保护局 二○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 2015-12-29 |
温州金合特种材料制造有限公司的专利证书
CN204879088U | 实用新型 | 2015-12-16 | 一种带有视镜的高镍合金管道元件 | 胡建田;王建琴;毛光军;丁灿军;党万军;王植 | |
CN105156767A | 发明公布 | 2015-12-16 | 一种带有视镜的高镍合金管道元件及其制作方法 | 胡建田;王建琴;毛光军;丁灿军;党万军;王植 | |
CN204729714U | 实用新型 | 2015-10-28 | 一种镍合金阀体 | 工程元件或部件;为产生和保持机器或设备的有效运行的一般措施;一般绝热 | 王建琴;毛光军;丁灿军;党万军;王植;胡建田 |
CN204784945U | 实用新型 | 2015-11-18 | 一种镍合金球阀端盖 | 工程元件或部件;为产生和保持机器或设备的有效运行的一般措施;一般绝热 | 王建琴;毛光军;丁灿军;党万军;王植;胡建田 |
CN204852437U | 实用新型 | 2015-12-09 | 一种镍合金球阀的球体 | 工程元件或部件;为产生和保持机器或设备的有效运行的一般措施;一般绝热 | 王建琴;毛光军;丁灿军;党万军;王植;胡建田 |
CN204828761U | 实用新型 | 2015-12-02 | 一种镍合金低温球阀的阀杆 | 工程元件或部件;为产生和保持机器或设备的有效运行的一般措施;一般绝热 | 王建琴;毛光军;丁灿军;党万军;王植;胡建田 |
CN204756132U | 实用新型 | 2015-11-11 | 一种镍合金球阀的压盖密封装置 | 工程元件或部件;为产生和保持机器或设备的有效运行的一般措施;一般绝热 | 王建琴;毛光军;丁灿军;党万军;王植;胡建田 |
温州金合特种材料制造有限公司的法律诉讼:
文书名称 | 日期 | 编号 |
温州市龙湾区环境保护局与温州金合特种材料制造有限公司非诉执行审查裁定书 | 2016-09-21 | (2016)浙0303行审55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