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安县惠西鞋料有限公司;主要生产鞋材辅助材料,鞋。销售化工原料(危险品除外)
惠安县惠西鞋料有限公司,位于中国东亚文化之都、海上丝绸之路起点---泉州,惠安县黄塘镇省吟村,于1994年02月24日在泉州成立。公司资金充裕,注册资本158(万元),在汪晓聪带领下,惠西鞋料已经为客户提供了31年优质的服务,公司主要提供生产销售,鞋业辅助材料,鞋,销售化工产品, 欢迎各界朋友莅临参观、指导和业务洽谈
惠安县惠西鞋料有限公司,位于中国东亚文化之都、海上丝绸之路起点---泉州,惠安县黄塘镇省吟村,于1994年02月24日在泉州成立。公司资金充裕,注册资本158(万元),在汪晓聪带领下,惠西鞋料已经为客户提供了31年优质的服务,公司主要提供生产销售,鞋业辅助材料,鞋,销售化工产品, 欢迎各界朋友莅临参观、指导和业务洽谈
联系方式
工商信息和基本资料
- 法人名称:
- 惠安县惠西鞋料有限公司
- 简称:
- 惠西鞋料
- 主要经营产品:
- 生产销售 , 鞋业辅助材料 , 鞋 , 销售化工产品(危险品除外)
- 经营范围:
- 生产销售鞋业辅助材料、鞋;销售化工原料。(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营业执照号码:
- 91350521611891340N
- 发证机关:
- 福建省惠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法人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地区编码:
- 350521
- 组织机构代码:
- 61189134-0
- 核准日期:
- 2016-05-04
- 经营期限:
- 2044-02-23
- 经营状态:
- 存续
- 成立时间:
- 1994年02月24日
- 职员人数:
- 12人
- 注册资本:
- 158(万元) (万元)
- 所属行业:
- 制鞋业 » 惠安县制鞋业
- 所属城市黄页:
- 泉州企业网 » 惠安县 » 惠安县黄塘镇
- 顺企编码:
- 9728806
惠安县惠西鞋料有限公司的股东
股东名字 | 出资比例 | 出资额 |
---|---|---|
汪金福 | 63.29% | 人民币100.0万元 |
汪东明 | 36.71% | 人民币58.0万元 |
惠安县惠西鞋料有限公司的工商变更记录
变更项目 | 变更后 | 变更前 | 时间 |
---|---|---|---|
投资人变更 | 汪金福 证照号码:; [新增] 汪东明 证照号码:; | 汪东明 证照号码:; 汪晓聪 证照号码:; [退出] | 2021-10-11 |
经理备案 | 汪金福 [新增] | 无 | 2021-10-11 |
董事备案 | 汪金福 [新增] | 汪晓聪 [退出] | 2021-10-11 |
投资人变更 | 汪金福 证照号码 证照号码:; [新增] | 汪东明 证照号码 证照号码:; [退出] | 2021-10-11 |
章程备案 | 2021-10-11股权变更 | 旧章程 | 2021-10-11 |
法定代表人变更 | 汪金福 | 汪晓聪 | 2021-10-11 |
经营场所变更 | 泉州市惠安县螺城镇丽璟天成3号楼1203房 | 无 | 2017-03-20 |
增 补 换照 | 副本数:1 本;电子营业执照数:1 本 | 副本数:1 本 | 2016-05-04 |
章程备案 | 2014-12-22提交新章程 | 旧章程 | 2014-12-22 |
经营范围变更 | 生产销售鞋业辅助材料、鞋;销售化工原料。(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一般经营项目:生产销售鞋业辅助材料、鞋;销售化工原料(危险品除外)。(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应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后方可经营) | 2014-12-22 |
惠安县惠西鞋料有限公司的组织架构
名字 | 职务 |
---|---|
汪晓聪 | 执行董事 |
汪东明 | 监事 |
惠安县惠西鞋料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
惠环保罚字〔2015〕18号 | 违反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违反建设项目“三同时”及验收制度; | 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环保局 | 罚款; | 2015-10-22 | 2015-10-22 |
惠安县惠西鞋料有限公司的注册商标
图片 | 注册号 | 商标名 | 分类 | 分类ID | 状态 | 日期 |
---|---|---|---|---|---|---|
![]() | 1242025 | 惠宝 | 化学原料 | 1 | 商标续展完成 | 1997-10-28 |
惠安县惠西鞋料有限公司的法律诉讼:
文书名称 | 日期 | 编号 |
原告惠安县惠西鞋料有限公司与被告林传习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2015-02-12 | (2014)晋民初字第7142号 |
申请人惠安县环境保护局和被执行人惠安县惠西鞋料有限公司行政处罚非诉审查一审行政裁定书 | 2016-07-08 | (2016)闽0521行审114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