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秉承“创造有思想的品牌”的经营理念,坚持“客户第一”的原则为广大客户提供管家式的服务,帮你一步到位,体验无忧服务,全程跟踪维护。为大家创造一个全新的环境。
联系方式
工商信息和基本资料
- 法人名称:
- 上海品略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简称:
- 品略企业管理
- 主要经营产品:
- 家电类企业服务 , 家电经销商服务 , 美的 , 海尔 , 惠而浦 , 西门子 , 樱花
- 经营范围:
- 企业管理、咨询,投资咨询,商务咨询,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会务服务,市场信息咨询与调查(不得从事社会调查、社会调研、民意调查、民意测验),产品包装设计,图文设计制作,工艺礼品、文化办公用品、家用电器的销售,广告设计、制作,网络技术领域内的“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开发”。...
- 营业执照号码:
- 310230000375928
- 发证机关:
- 崇明区市场监管局
- 法人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核准日期:
- 2009-01-19
- 经营期限:
- 2019-01-18
- 经营状态:
- 存续
- 成立时间:
- 2009年01月19日
- 注册资本:
- 10.000000万人民币 (万元)
- 所属行业:
- 企业管理及投资咨询 » 崇明县企业管理及投资咨询
- 所属城市黄页:
- 上海企业网 » 崇明县 » 崇明县城桥镇
- 顺企编码:
- 18421961
上海品略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的股东
股东名字 | 出资比例 | 出资额 |
---|---|---|
陈锋 | 60% | 人民币6.0万元 |
池小红 | 30% | 人民币3.0万元 |
邓之怡 | 10% | 人民币1.0万元 |
上海品略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工商变更记录
变更项目 | 变更后 | 变更前 | 时间 |
---|---|---|---|
住所变更 | 上海市崇明区城桥镇官山路2号8幢B区2005室(上海市崇明工业园区) | 上海市崇明县城桥镇官山路2号8幢B区2005室(崇明工业园区) | 2019-01-18 |
经营期限变 | 2009-01-19~2029-01-18 | 2009-01-19~2019-01-18 | 2019-01-18 |
一般经营项目变更 | 企业管理、咨询,商务咨询,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会务服务,市场信息咨询与调查(不得从事社会调查、社会调研、民意调查、民意测验),产品包装设计,图文设计制作,工艺礼品、文化办公用品、家用电器的销售,广告设计、制作,网络技术领域内的“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开发” | 企业管理、咨询,投资咨询,商务咨询,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会务服务,市场信息咨询与调查(不得从事社会调查、社会调研、民意调查、民意测验),产品包装设计,图文设计制作,工艺礼品、文化办公用品、家用电器的销售,广告设计、制作,网络技术领域内的“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开发” | 2019-01-18 |
章程备案 | 2019-01-03章程备案 | 无 | 2019-01-18 |
经营范围变更 | 企业管理、咨询,商务咨询,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会务服务,市场信息咨询与调查(不得从事社会调查、社会调研、民意调查、民意测验),产品包装设计,图文设计制作,工艺礼品、文化办公用品、家用电器的销售,广告设计、制作,网络技术领域内的“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企业管理、咨询,投资咨询,商务咨询,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会务服务,市场信息咨询与调查(不得从事社会调查、社会调研、民意调查、民意测验),产品包装设计,图文设计制作,工艺礼品、文化办公用品、家用电器的销售,广告设计、制作,网络技术领域内的“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2019-01-18 |
上海品略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的组织架构
名字 | 职务 |
---|---|
陈锋 | 执行董事 |
池小红 | 监事 |
陈锋 | 执行董事 |
上海品略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的注册商标
图片 | 注册号 | 商标名 | 分类 | 分类ID | 状态 | 日期 |
---|---|---|---|---|---|---|
![]() | 12938936 | NEFA | 办公品 | 16 | 商标注册申请完成 | 2013-07-18 |
![]() | 12939014 | NEFA | 广告销售 | 35 | 商标注册申请完成 | 2013-07-18 |
上海品略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的法律诉讼:
文书名称 | 日期 | 编号 |
北京版中版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与上海品略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2015-11-12 | (2015)杨民三(知)初字第64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