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2201512_17079 | 一、违法事实通过对2012年度检查,我们发现该单位主要在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方面存在以下问题:(一)教育费附加经检查核实,本期应纳税额408619元,查补税额200.72元,其中教育费附加税目200.72元。1、由于其它原因,采用不进行纳税申报的手段,少缴税款200.72元,具体为:通过检查,发现该单位2012年12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造成少缴税种为教育费附加,税目为教育费附加,品目为营业税税额200.72元。(二)城市维护建设税经检查核实,本期应纳税额95342.47元,查补税额468.28元,其中市区税目468.28元。1、由于纳税人原因,采用不进行纳税申报的手段,少缴税款468.28元,具体为:通过检查,发现该单位2012年12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造成少缴税种为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目为市区,品目为市区营业税税额468.28元。(三)印花税经检查核实,本期应纳税额7550.83元,查补税额113.60元,其中购销合同税目113.60元。1、由于纳税人原因,采用不进行纳税申报的手段,少缴税款113.60元,具体为:经检查核实,发现该单位,购销合同378833.33元(本)未缴纳印花税,造成少缴印花税113.60元。(四)地方教育附加经检查核实,本期应纳税额332983元,查补税额133.79元,其中地方教育附加税目133.79元。1、由于其它原因,采用不进行纳税申报的手段,少缴税款133.79元,具体为:通过检查,发现该单位2012年12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造成少缴税种为地方教育附加,税目为地方教育附加,品目为营业税税额133.79元。(五)企业所得税经检查核实,本期应纳税额167856.51元,查补税额107413.54元,其中制造业税目107413.54元。1、由于纳税人原因,采用不进行纳税申报的手段,少缴税款107413.54元,具体为:经检查核实,发现该单位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申报应纳税额60442.97元,以前被查核实的应纳税额60442.97元,本次检查核实的应纳税额167856.51,本次查补税额107413.54元。(六)营业税经检查核实,本期应纳税额114416.95元,查补税额6689.97元,其中建筑业税目6689.97元。1、由于纳税人原因,采用不进行纳税申报的手段,少缴税款6689.97元,具体为:通过检查,发现该单位2012年12月16日取得的收入222999元未缴纳营业税,造成少缴税种为营业税,税目为建筑业,品目为安装6689.97元。通过对2013年度检查,我们发现该单位主要在企业所得税、印花税方面存在以下问题:(一)印花税经检查核实,本期应纳税额221.70元,查补税额221.70元,其中购销合同税目221.70元。1、由于纳税人原因,采用不进行纳税申报的手段,少缴税款221.70元,具体为:经检查核实,发现该单位,购销合同739100元(本)未缴纳印花税,造成少缴印花税221.70元。(二)企业所得税经检查核实,本期应纳税额64413.24元,查补税额64413.24元,其中制造业税目64413.24元。1、由于纳税人原因,采用不进行纳税申报的手段,少缴税款64413.24元,具体为:经检查核实,发现该单位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申报应纳税额74153.99元,以前被查核实的应纳税额74153.99元,本次检查核实的应纳税额138567.23,本次查补税额64413.24元。通过对2014年度检查,我们发现该单位主要在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方面存在以下问题:(一)教育费附加经检查核实,本期应纳税额47811.20元,查补税额229.68元,其中教育费附加税目229.68元。1、由于其它原因,采用不进行纳税申报的手段,少缴税款229.68元,具体为:通过检查,发现该单位2014年12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造成少缴税种为教育费附加,税目为教育费附加,品目为营业税税额229.68元。(二)城市维护建设税经检查核实,本期应纳税额111559.47元,查补税额535.94元,其中市区税目535.94元。1、由于纳税人原因,采用不进行纳税申报的手段,少缴税款535.94元,具体为:通过检查,发现该单位2014年12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造成少缴税种为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目为市区,品目为市区营业税税额535.94元。(三)房产税经检查核实,本期应纳税额230307.57元,查补税额10564.84元,其中房产税税目10564.84元。1、由于纳税人原因,采用不进行纳税申报的手段,少缴税款10564.84元,具体为:经检查核实,发现该单位2014年12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应税房产原值为1100504.17元未缴纳房产税,造成少缴房产税10564.84元。(四)地方教育附加经检查核实,本期应纳税额31874.14元,查补税额1539元,其中地方教育附加税目1539元。1、由于其它原因,采用不进行纳税申报的手段,少缴税款1539元,具体为:通过检查,发现该单位2014年12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造成少缴税种为地方教育附加,税目为地方教育附加,品目为营业税税额1539元。...... | 商洛市地方税务局 | 定性与处罚意见1、由于纳税人原因,采用不进行纳税申报手段,少缴营业税税款6689.97元定性为不进行纳税申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处于0.5倍的罚款3344.99元。2、由于纳税人原因,采用不进行纳税申报手段,少缴营业税税款7656.49元定性为不进行纳税申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处于0.5倍的罚款3828.25元。3、由于纳税人原因,采用不进行纳税申报手段,少缴企业所得税税款107413.54元定性为不进行纳税申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处于0.5倍的罚款53706.77元。4、由于纳税人原因,采用不进行纳税申报手段,少缴企业所得税税款51483.29元定性为不进行纳税申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处于0.5倍的罚款25741.65元。5、由于纳税人原因,采用不进行纳税申报手段,少缴企业所得税税款64413.24元定性为不进行纳税申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处于0.5倍的罚款32206.62元。6、由于纳税人原因,采用不进行纳税申报手段,少缴城市维护建设税税款535.94元定性为不进行纳税申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处于0.5倍的罚款267.97元。7、由于纳税人原因,采用不进行纳税申报手段,少缴城市维护建设税税款468.28元定性为不进行纳税申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处于0.5倍的罚款234.14元。8、由于纳税人原因,采用不进行纳税申报手段,少缴房产税税款10564.84元定性为不进行纳税申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处于0.5倍的罚款5282.42元。9、由于纳税人原因,采用不进行纳税申报手段,少缴印花税税款221.7元定性为不进行纳税申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处于0.5倍的罚款110.85元。10、由于纳税人原因,采用不进行纳税申报手段,少缴印花税税款113.6元定性为不进行纳税申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处于0.5倍的罚款56.8元。以上共计处于罚款124780.46元。没收非法所得0元。 | | 2015-09-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