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金三环除尘净化有限公司是集各类除尘器、滤袋、除尘器配件、电磁脉冲阀系列配件、工程导风筒、矿山导风筒、过滤机系列等产品专业生产加工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总部设在阜宁县硕集工业园区77号金三环路(现在江西上饶驻有办事处)。 江苏金三环除尘净化有限公司拥有完整、科学的质量管理体系。江苏金三环除尘净化有限公司的诚信、实力和产品质量获得业界的认可。欢迎各界朋友莅临江苏金三环除尘净化有限公司参观、指导和业务洽谈。
联系方式
工商信息和基本资料
- 法人名称:
- 上饶市大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简称:
- 大宇环保
- 主要经营产品:
- 除尘器 , 滤袋 , 除尘器配件 , 电磁脉冲阀系列配件 , 工程导风筒 , 矿山导风筒 , 过滤机系列
- 经营范围:
- 城市、工业园区、生产厂区的环保长期发展技术咨询,以及具体实施工程的方案和设计;制造和销售工业除尘器、净化塔、脱硫塔、脱硝塔;承接工业和生活污水治理工程的设备生产和安装。(以上项目国家有专项规定凭许可证或资质证经营)*
- 营业执照号码:
- 361100210029304
- 发证机关:
- 上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法人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经营期限:
- 永久
- 经营状态:
- 存续
- 成立时间:
- 2012年04月23日
- 注册资本:
- 20 (万元)
- 所属行业:
- 脱硫除尘设备 » 上饶县脱硫除尘设备
- 所属城市黄页:
- 上饶企业网 » 上饶县
- 顺企编码:
- 19258709
上饶市大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股东
股东名字 | 出资比例 | 出资额 |
---|---|---|
陈士宇 | 75% | 人民币765万元 |
林振宇 | 25% | 人民币255万元 |
上饶市大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工商变更记录
变更项目 | 变更后 | 变更前 | 时间 |
---|---|---|---|
其他事项备案 | 清算负责人:林振宇,清算组成员:林振宇、陈士宇,清算完结情况:,清算完结日期:,债务继承人:,债权继承人:,联系电话:,清算组地址:江西省上饶市上饶县旭日街道办武夷山大道18号7幢506室 | - | 2017-10-31 |
其他变更 | 监事,丁淑荣,;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林振宇,; |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陈士宇,;监事,丁淑荣,; | 2015-10-26 |
投资人变更 | 投资人:陈士宇 ; 投资人:林振宇 ; [新增] | 投资人:丁淑荣 ; [退出] 投资人:陈士宇 ; | 2015-10-26 |
法定代表人变更 | :,姓名:林振宇 | :,姓名:陈士宇 | 2015-10-26 |
投资人变更 | 陈士宇,出资765万人民币,占75%,实缴出资15万; 林振宇,出资255万人民币,占25%,实缴出资0万; [新增] | 丁淑荣,出资255万人民币,占25%,实缴出资5万; [退出] 陈士宇,出资765万人民币,占75%,实缴出资15万; | 2015-10-26 |
投资人变更 | 投资人:陈士宇 ;投资人:林振宇 ; | 投资人:丁淑荣 ;投资人:陈士宇 ; | 2015-10-26 |
投资人变更 | 丁淑荣,出资255( + 5000% )万,占25%,实缴出资5万; 陈士宇,出资765( + 5000% )万人民币,占75%,实缴出资15万; | 陈士宇,出资15万人民币,占75%,实缴出资15万; 丁淑荣,出资5万人民币,占25%,实缴出资5万; | 2015-02-09 |
投资人变更 | 投资人:丁淑荣 ; 投资人:陈士宇 ; | 投资人:陈士宇 ; 投资人:丁淑荣 ; | 2015-02-09 |
注册资本变更 | 1020( + 5000% ) | 20 | 2015-02-09 |
经营范围变更 | 一般经营项目:城市、工业园区、生产厂区的环保长期发展技术咨询,以及具体实施工程的方案和设计;制造和销售工业除尘器、净化塔、脱硫塔、脱硝塔;承接工业和生活污水治理工程的设备生产和安装。(以上项目国家有专项规定凭许可证或资质证经营); | 一般经营项目:节能技术推广服务;工业除尘器、洗涤塔、净化塔制造;滤袋、滤袋骨架、通风、气力输送、脱硫防腐设备制造及安装;废水处理系统设计、安装;保温工程施工。(以上项目国家有专项规定凭许可证或资质证经营); | 2015-02-09 |
上饶市大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组织架构
名字 | 职务 |
---|---|
丁淑荣 | 监事 |
林振宇 |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上饶市大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法律诉讼:
文书名称 | 日期 | 编号 |
原告上饶市大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江西金鼎食品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民事一审判决书 | 2016-08-30 | (2016)赣0121民初948号 |
上饶市大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与高兰英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2015-07-15 | (2015)饶民一初字第29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