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鑫达伞业有限公司

公司简介

浙江鑫达伞业有限公司
    浙江鑫达伞业有限公司位于有“中国伞城”交通便捷的上虞崧厦,是一家从原料到成品的研制和生产的专业型企业,拥有全自动产品生产线。本公司专业生产沙滩伞、太阳伞、外贸伞、、晴雨伞、礼品伞、儿童伞、广告伞、洗衣桶,贮藏桶、垃圾桶、帐蓬等休闲用品。企业通过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洗衣桶,贮藏桶,通过CE认证.拥有自行出口权,产品远销欧美、日本、东南亚及国内各大城市,深受新老用户的信赖与厚爱。

公司经历二十多年的开拓,现有固定职工450多人,厂区面积25000M2,年生产成品伞100万打以上。公司被中国轻工部授予“中国伞城伞业技能大赛一等奖”。浙江省消费者协会推荐产品,浙江省工商企业信用AA级,绍兴市产品。多次被评为上虞市“重合同守信用单位”、“私营企业”等。本公司凭着过硬的质量和完善的售后服务,成为同行业中的佼佼者。

“今天的质量,明天的市场”竭诚欢迎海内外客户惠顾。
相关产品
浙江鑫达伞业有限公司发布的产品供应信息

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
绍兴市上虞区崧厦镇工业小区 -
固定电话:
0575-82653666 未核实,仅供参考
经理:
金信荣
经理手机:
13989520801 未核实,仅供参考,删除号码
电子邮件:
xinda@88238.com
邮政编码:
312365
传真号码:
86 575 82067587
顺企®采购:
请卖家联系我

其他联系方式

座机号码0575-82653666
电子邮箱xinda@88238.com
电子邮箱xinda@88238.co0m

工商信息和基本资料

法人名称:浙江鑫达伞业有限公司
简称:鑫达伞业
主要经营产品:沙滩伞 ; 广告伞 ; 晴雨伞 ; 太阳伞 ; 帐篷 ; 礼品伞 ; 外贸伞 ; 洗衣桶 ; 置物桶 ; 垃圾桶
经营范围:伞、伞布、伞配件、帐蓬、雨具、日用制品、钓具、喷塑制造、加工、销售,进出口贸易(法律法规禁止项目除外,限制项目取得许可证方可经营)
营业执照号码:330682000038372
发证机关:绍兴市上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经营状态:存续
成立时间:1998年07月29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700万 (万元)
所属分类:广告促销礼品公司
所属城市:上虞企业网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顺企编码:10110481

浙江鑫达伞业有限公司的股东

股东名字出资比例出资额
金信荣58%人民币406.0万元
金小香42%人民币294.0万元

浙江鑫达伞业有限公司的工商变更记录

变更项目变更后变更前时间
经营期限营业期限变更营业期限至: 2038-07-28营业期限至: 2018-07-282018-07-12
多证合一备案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2018-07-12
换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71391注册号:********38372 组织机构代码证:********2016-03-23
住所变更住所: 绍兴市上虞区崧厦镇工业小区 邮政编码: ****** 电话: ******* 住所所在行政区划:崧厦镇住所: 上虞市崧厦镇工业小区 邮政编码: ****** 电话: ******* 住所所在行政区划:崧厦镇2016-03-23
住所(营业场所、地址)变更住所: 绍兴市上虞区崧厦镇工业小区; 邮政编码: 312365; 电话: ******;住所所在行政区划:崧厦镇住所: 上虞市崧厦镇工业小区; 邮政编码: 312365; 电话: ******;住所所在行政区划:崧厦镇2016-03-23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71391注册号:********38372 组织机构代码证:********2016-03-23
一般经营项目变更一般经营项目: 伞、伞布、伞配件、帐蓬、雨具、日用制品、钓具、喷塑制造、加工、销售,进出口贸易(法律法规禁止项目除外,限制项目取得许可证方可经营)一般经营项目: 伞、伞布、伞配件、帐蓬、雨具、日用制品、钓具、喷塑制造、加工、销售,进出口贸易(法律法规禁止项目除外,限制项目取得许可证方可经营)(凡涉及许可证制度的凭证经营)2013-03-07
经营范围(业务范围)变更经营范围: 伞、伞布、伞配件、帐蓬、雨具、日用制品、钓具、喷塑制造、加工、销售,进出口贸易(法律法规禁止项目除外,限制项目取得许可证方可经营)(凡涉及许可证制度的凭证经营)行业代码: 4229经营范围: 伞、伞布、伞配件、帐蓬、雨具、钓具、喷塑制造、加工、销售,进出口贸易(法律法规禁止项目除外,限制项目取得许可证方可经营)(凡涉及许可证制度的凭证经营)行业代码: 42292008-12-26
注册号: ********38372 注册号: ********196 2008-12-26
注册号升级注册号: *****注册号: *****962008-12-26
集团编号升级注册号: *****注册号: *****962008-12-26
变更注册号注册号: ********38372注册号: ********1962008-12-26
经营范围业务范围变更经营范围: 伞、伞布、伞配件、帐蓬、雨具、日用制品、钓具、喷塑制造、加工、销售,进出口贸易(法律法规禁止项目除外,限制项目取得许可证方可经营)(凡涉及许可证制度的凭证经营)行业代码: 4229经营范围: 伞、伞布、伞配件、帐蓬、雨具、钓具、喷塑制造、加工、销售,进出口贸易(法律法规禁止项目除外,限制项目取得许可证方可经营)(凡涉及许可证制度的凭证经营)行业代码: 42292008-12-26
经营范围业务范围变更经营范围: 伞、伞布、伞配件、帐蓬、雨具、钓具、喷塑制造、加工、销售,进出口贸易(法律法规禁止项目除外,限制项目取得许可证方可经营)(凡涉及许可证制度的凭证经营)行业代码: 4229经营范围: 伞、伞布、伞配件、帐蓬、雨具、旅游用品、喷塑制造、加工、销售,自营进出口业务(法律法规禁止项目除外,限制项目取得许可证方可经营)(凡涉及许可证制度的凭证经营)行业代码: 42292007-01-05
经营范围(业务范围)变更经营范围: 伞、伞布、伞配件、帐蓬、雨具、钓具、喷塑制造、加工、销售,进出口贸易(法律法规禁止项目除外,限制项目取得许可证方可经营)(凡涉及许可证制度的凭证经营)行业代码: 4229经营范围: 伞、伞布、伞配件、帐蓬、雨具、旅游用品、喷塑制造、加工、销售,自营进出口业务(法律法规禁止项目除外,限制项目取得许可证方可经营)(凡涉及许可证制度的凭证经营)行业代码: 42292007-01-05
注册资本(金)变更7001582004-08-27
注册资本变更700( + 3433797% )1582004-08-27
名称变更浙江鑫达伞业有限公司上虞市鑫达伞业有限公司2004-08-27
经营范围业务范围变更经营范围: 伞、伞布、伞配件、帐蓬、雨具、旅游用品、喷塑制造、加工,自营进出口业务(详见资格证书)**行业代码: 4355经营范围: 伞、伞布及伞配件、帐蓬、雨具制造、加工、销售**行业代码: 43552002-10-11
经营范围(业务范围)变更经营范围: 伞、伞布、伞配件、帐蓬、雨具、旅游用品、喷塑制造、加工,自营进出口业务(详见资格证书)**行业代码: 4355经营范围: 伞、伞布及伞配件、帐蓬、雨具制造、加工、销售**行业代码: 43552002-10-11

浙江鑫达伞业有限公司的领导人员

名字职务
金信荣执行董事
金小香监事
金信荣经理

浙江鑫达伞业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

虞环罚字(2015)56号区环保局2015年3月26日,浙江鑫达伞业有限公司在生产正常情况下,擅自拆除酸性废水处理设施碱液循环喷淋泵,生产废气未经有效收集处理直接排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六条第三项之规定,作出罚款人民币贰万伍仟元的处罚。2015-04-23
虞环罚字(2015)106号区环保局2015年3月26日,浙江鑫达伞业有限公司不正常使用水污染物处理设施,导致排放水水质超标。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三条之规定,作出罚款人民币壹万陆仟壹佰捌拾捌元的处罚。2015-06-04
虞环罚字(2015)106号区环保局2015年3月26日,浙江鑫达伞业有限公司不正常使用水污染物处理设施,导致排放水水质超标。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三条之规定,作出罚款人民币壹万陆仟壹佰捌拾捌元的处罚。2015-06-04
虞环罚字(2015)106号区环保局2015年3月26日,浙江鑫达伞业有限公司不正常使用水污染物处理设施,导致排放水水质超标。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三条之规定,作出罚款人民币壹万陆仟壹佰捌拾捌元的处罚。2015-06-04
虞环罚字(2016)71号区环保局绍兴市上虞区环境保护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 虞环罚字[2016]71号 当事人:浙江鑫达伞业有限公司 营业执照注册号:330682000038372 组织机构代码证:704517139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金信荣 详细地址:绍兴市上虞区崧厦镇工业区 我局于2016年3月15日对你公司不正常使用水污染物处理设施的行为予以立案调查。 2016年3月3日上午9时左右,我局执法人员在日常监督性监测中采集你公司污水站排放池废水水样一只。经监测分析,废水pH值为1.30,未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即pH:6-9;废水氨氮为101mg/L,总磷为57.8mg/L,未达到《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GB33/887-2013)工业企业水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即氨氮≤35mg/L;总磷≤8mg/L。经调查查实,你公司污水站操作工在操作过程中未充分搅拌,且加入的石灰量不足,最终导致排放水水质超标。 上述事实,有以下证据证明: 1、现场检查(勘查)笔录1份,照片2张,证明我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及采集水样的情况。 2、调查询问笔录1份,证明你公司污水站操作工在操作过程中未充分搅拌,且加入的石灰量不足,最终导致排放水水质超标。 3、监测报告1份,证明我局执法人员采集的水样的监测结果。 4、身份证复印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1份,证明成尧的身份及接受你单位委托接受我局调查询问。 5、身份证复印件1份,证明金信荣的法定代表人身份。 6、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证明当事人身份。 我局认为,你公司上述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其水污染物处理设施应当保持正常使用;拆除或者闲置水污染物处理设施的,应当事先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批准”之规定,已构成违法,依法应当予以处罚。 我局于2016年4月6日告知你公司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和拟作出的处罚决定,并告知你公司有权进行陈述、申辩。你公司在规定期限内未进行陈述申辩。 以上事实,有我局2016年4月1日《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虞环罚告〔2016〕21号)及《送达回证》为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三条“违反本法规定,不正常使用水污染物处理设施,或者未经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批准拆除、闲置水污染物处理设施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应缴纳排污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之规定,责令你公司立即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依照本次违法情形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罚款人民币壹万叁仟陆佰叁拾伍元。 根据《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实施办法》的规定,限于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持本处罚决定书到区便民服务中心将罚款缴至指定银行和帐号: 收款单位:绍兴市上虞区财政局非税收入结算分户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绍兴上虞支行 帐 号:*1 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我局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一项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接到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绍兴市环境保护局或者向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在六个月内直接向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法院起诉。 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本处罚决定的,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绍兴市上虞区环境保护局 二○一六年四月十五日2016-04-15

浙江鑫达伞业有限公司的注册商标

图片注册号商标名分类分类ID状态日期
4122533XINDA皮革皮具18商标已注册2004-06-16
1226236XINGDA皮革皮具18商标续展完成1997-07-16
4122533XINDA皮革皮具18商标已注册2004-06-16
1226236XINGDA皮革皮具18商标续展完成1997-07-16
4122533XINDA皮革皮具18商标已注册2004-06-16
1226236XINGDA皮革皮具18商标续展完成1997-07-16
本页是 [浙江鑫达伞业有限公司] 在顺企网上虞黄页的介绍页,如果您是负责人并希望管理这家公司, 认领该企业后可以删除广告,或者信息有误需要纠正或者删除或者您是负责人并希望管理这家公司,请 [ 联系我们纠正或删除信息 ],您认领该企业后可以获取管理权限,发布供求信息,带来咨询订单,而且页面会移除广告。

相关本地行业

附近城市

全国热门地区

相关行业

您可能喜欢


    顺企网 | 公司 | 黄页 | 产品 | 采购 | 资讯 | 免费注册 轻松建站
    免责声明:本站信息由企业注册和来自工商局网站, 本站完全免费,交易请核实资质,谨防诈骗   法律声明  联系顺企网
    ICP备案: 粤B2-20160116 / 粤ICP备12079258号 / 互联网药品信息许可证:(粤)—经营性—2023—0112 / 粤公网安备 44030702000007号
    © 11467.com 顺企网版权所有 发布批发采购信息、查询企业黄页,上顺企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