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瑞丰园贸易发展有限公司瑞丰园购物商场,位于中国第一个经济特区,鹏城深圳,深圳市福田区福荣路北侧蓝湾半岛社区裙楼商铺01、02、03、04、05、06、07、08、09、10号,于2004年03月08日在深圳成立。在黄炳东带领下,瑞丰园已经为客户提供了21年优质的服务,公司主要提供日用百货.付食品.面包西饼.生鲜熟食的销售,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 欢迎各界朋友莅临参观、指导和业务洽谈
联系方式
- 公司地址:
- 深圳市福田区福荣路北侧蓝湾半岛社区裙楼商铺01、02、03、04、05、06、07、08、09、10号
- 固定电话:
- 0755-28067273
- 联系人:
- 黄金链
- 电子邮件:
- rfy_mall@126.com
- 邮政编码:
- 518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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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联系方式
座机号码 | 0755-28067273 |
手机号码 | 13715219519 |
电子邮箱 | rfy_mall@126.com |
工商信息和基本资料
- 法人名称:
- 深圳市瑞丰园贸易发展有限公司瑞丰园购物商场
- 简称:
- 瑞丰园
- 父公司
- 深圳市瑞丰园贸易发展有限公司
- 主要经营产品:
- 日用百货.付食品.面包西饼.生鲜熟食的销售 , 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
- 经营范围:
- 日用百货、付食品、面包西饼、生鲜熟食的销售(涉及预包装食品的,凭《食品流通许可证》SP4403001110202000经营,有效期至2014年4月19日止),国内贸易(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
- 营业执照号码:
- 440301104179374
- 发证机关:
-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法人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核准日期:
- 2016-09-01
- 经营期限:
- 2019-03-08
- 经营状态:
- 存续
- 成立时间:
- 2004年03月08日
- 职员人数:
- 5人
- 所属行业:
- 百货商场 » 福田区百货商场
- 所属城市黄页:
- 深圳企业网 » 福田区 » 福田区福田
- 顺企编码:
- 11006063
深圳市瑞丰园贸易发展有限公司瑞丰园购物商场的股东
股东名字 | 出资比例 | 出资额 |
---|---|---|
深圳市瑞丰园贸易发展有限公司 | 100% | 人民币0万元 |
深圳市瑞丰园贸易发展有限公司瑞丰园购物商场的工商变更记录
变更项目 | 变更后 | 变更前 | 时间 |
---|---|---|---|
期限 | 2004-03-08,2023-11-27, | 2004-03-08,2019-03-08,15 | 2021-02-23 |
期限 | 自2004-03-08至2023-11-27 | 自2004-03-08至2019-03-08 | 2021-02-23 |
负责人变更 | 法定代表人:阳彦钧; | 法定代表人:黄炳东; | 2019-01-28 |
负责人 | 阳彦钧 | 黄炳东 | 2019-01-28 |
其他事项备案 | 一照一码换照 | 一照一码换照 | 2016-09-01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7 | - | 2016-09-01 |
其他事项备案 | 7 | - | 2016-09-01 |
一照一码升级 | - | - | 2016-09-01 |
一照一码升级 | 2016-09-01 | ||
一照一码换照 | 2016-09-01 |
深圳市瑞丰园贸易发展有限公司瑞丰园购物商场的行政处罚
(深福)食药监食罚〔2016〕10254号 | 食品违法 | 当事人销售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经立案调查,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依法对当事人作出如下处罚: 一、罚款50000元。 二、没收违法所得76.80元。 | |||
深市质福市监罚字〔2016〕10110号 | 产品质量违法 | 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依法对当事人作出如下处罚: 一、没收违法所得22.20元;二、处以货值金额三倍的罚款,罚款232.20元。 | |||
深市质福市监罚字〔2016〕10084号 | 产品质量违法 | 责令你商场改正违法行为,依法拟对你商场作出如下处罚: 一、没收违法所得7元;二、处以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的罚款,罚款19.50元。 | |||
[2016]深福沙头城行城罚字第0026号 | 在建筑物、构筑物的外墙及市政公用设施、管线等户处设施和树木上张贴、涂写、刻画。 | 罚款人民币贰佰元整 | |||
[2016]深福沙头城行城罚字第0026号 | 在建筑物、构筑物的外墙及市政公用设施、管线等户处设施和树木上张贴、涂写、刻画。 | 罚款人民币贰佰元整 | |||
深市质福市监罚字〔2015〕10861号 | 产品质量违法 | 一、处以货值金额三倍的罚款,罚款144元;二、没收违法所得2.4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