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金婺公路罚字[2016]第01372号 | | 交通局 | 仙居县鸿达物流有限公司雇佣的驾驶员任永乾于2016年09月11日驾驶车牌号为浙J66830/浙JA376挂的6轴重型半挂牵引车,从金园水泥厂到仙居途经金兰中线8K+700M,被正在巡查的金华市婺城区公路管理段路政执法人员发现,经检测车货总质量为772吨,按照交通部、公安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车辆超限超载集中治理工作的通知》(交公路发〔2004〕455号)认定标准,该车超限222吨。经执法人员调查后,认为仙居县鸿达物流有限公司的上述行为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对仙居县鸿达物流有限公司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仟捌佰元整元整和责令自行卸去超限部分货物。 | | 2016-09-11 |
台仙公路罚〔2015〕0903113A0029 | | 县公路段 | 2015年2月5日,程勇驾驶车号为浙J91560的重型自卸货车装运石子,从官路到白塔,途径S322省道49K+700M路段被我单位路政人员查获,经检测,该车为4轴车,车货总重75.7吨,总重超限35.7吨。 | | 2015-02-05 |
台仙公路罚〔2015〕0903113A0029 | | 县公路段 | 2015年2月5日,程勇驾驶车号为浙J91560的重型自卸货车装运石子,从官路到白塔,途径S322省道49K+700M路段被我单位路政人员查获,经检测,该车为4轴车,车货总重75.7吨,总重超限35.7吨。 | | 2015-02-05 |
台仙公路罚〔2015〕0903113A0029 | | 县公路段 | 2015年2月5日,程勇驾驶车号为浙J91560的重型自卸货车装运石子,从官路到白塔,途径S322省道49K+700M路段被我单位路政人员查获,经检测,该车为4轴车,车货总重75.7吨,总重超限35.7吨。 | | 2015-02-05 |
台仙公路罚〔2015〕0903113A0029 | | 县公路段 | 2015年2月5日,程勇驾驶车号为浙J91560的重型自卸货车装运石子,从官路到白塔,途径S322省道49K+700M路段被我单位路政人员查获,经检测,该车为4轴车,车货总重75.7吨,总重超限35.7吨。自行卸载并罚款人民币7500元。 | | 2015-02-05 |
台仙公路罚〔2015〕0903113A0029 | | 县公路段 | 2015年2月5日,程勇驾驶车号为浙J91560的重型自卸货车装运石子,从官路到白塔,途径S322省道49K+700M路段被我单位路政人员查获,经检测,该车为4轴车,车货总重75.7吨,总重超限35.7吨。责令自行卸载并罚款人民币7500元。 | | 2015-02-05 |
台仙公路罚〔2015〕0903113A0029 | | 县公路段 | 2015年2月5日,程勇驾驶车号为浙J91560的重型自卸货车装运石子,从官路到白塔,途径S322省道49K+700M路段被我单位路政人员查获,经检测,该车为4轴车,车货总重75.7吨,总重超限35.7吨。责令自行卸载并罚款人民币7500元。 | | 2015-02-05 |
台仙公路罚〔2015〕0903113A0063 | | 县公路段 | 2015年4月12日,杨卫富驾驶车号为浙J60646,浙J6120挂的重型半挂牵引车装运矿粉,从缙云到仙居,途径S322省道49K+700M路段被我单位路政人员查获,经检测,该车为6轴车,车货总重72.5吨,总重超限17.5吨。 | | 2015-04-12 |
台仙公路罚〔2015〕0903113A0063 | | 县公路段 | 2015年4月12日,杨卫富驾驶车号为浙J60646,浙J6120挂的重型半挂牵引车装运矿粉,从缙云到仙居,途径S322省道49K+700M路段被我单位路政人员查获,经检测,该车为6轴车,车货总重72.5吨,总重超限17.5吨。 | | 2015-04-12 |
台仙公路罚〔2015〕0903113A0063 | | 县公路段 | 2015年4月12日,杨卫富驾驶车号为浙J60646,浙J6120挂的重型半挂牵引车装运矿粉,从缙云到仙居,途径S322省道49K+700M路段被我单位路政人员查获,经检测,该车为6轴车,车货总重72.5吨,总重超限17.5吨。自行卸载并罚款人民币800元。 | | 2015-04-12 |
台仙公路罚〔2015〕0903113A0063 | | 县公路段 | 2015年4月12日,杨卫富驾驶车号为浙J60646,浙J6120挂的重型半挂牵引车装运矿粉,从缙云到仙居,途径S322省道49K+700M路段被我单位路政人员查获,经检测,该车为6轴车,车货总重72.5吨,总重超限17.5吨。责令自行卸载并罚款人民币800元。 | | 2015-04-12 |
台仙公路罚〔2015〕0903113A0063 | | 县公路段 | 2015年4月12日,杨卫富驾驶车号为浙J60646,浙J6120挂的重型半挂牵引车装运矿粉,从缙云到仙居,途径S322省道49K+700M路段被我单位路政人员查获,经检测,该车为6轴车,车货总重72.5吨,总重超限17.5吨。责令自行卸载并罚款人民币800元。 | | 2015-04-12 |
台仙公路罚〔2015〕0903113A0168 | | 县公路段 | 2015年6月13日,吴小辉驾驶车号为浙J60797,浙J6126挂的重型半挂牵引车装运矿粉,从临海到白塔,途径S322省道49K+700M路段被我单位路政人员查获,经检测,该车为6轴车,车货总重64.3吨,总重超限9.3吨。 | | 2015-06-13 |
台仙公路罚〔2015〕0903113A0168 | | 县公路段 | 2015年6月13日,吴小辉驾驶车号为浙J60797,浙J6126挂的重型半挂牵引车装运矿粉,从临海到白塔,途径S322省道49K+700M路段被我单位路政人员查获,经检测,该车为6轴车,车货总重64.3吨,总重超限9.3吨。 | | 2015-06-13 |
台仙公路罚〔2015〕0903113A0168 | | 县公路段 | 2015年6月13日,吴小辉驾驶车号为浙J60797,浙J6126挂的重型半挂牵引车装运矿粉,从临海到白塔,途径S322省道49K+700M路段被我单位路政人员查获,经检测,该车为6轴车,车货总重64.3吨,总重超限9.3吨。 | | 2015-06-13 |
台仙公路罚〔2015〕0903113A0168 | | 县公路段 | 2015年6月13日,吴小辉驾驶车号为浙J60797,浙J6126挂的重型半挂牵引车装运矿粉,从临海到白塔,途径S322省道49K+700M路段被我单位路政人员查获,经检测,该车为6轴车,车货总重64.3吨,总重超限9.3吨。自行卸载并罚款人民币700元。 | | 2015-06-13 |
台仙公路罚〔2015〕0903113A0168 | | 县公路段 | 2015年6月13日,吴小辉驾驶车号为浙J60797,浙J6126挂的重型半挂牵引车装运矿粉,从临海到白塔,途径S322省道49K+700M路段被我单位路政人员查获,经检测,该车为6轴车,车货总重64.3吨,总重超限9.3吨。责令自行卸载并罚款人民币700元。 | | 2015-06-13 |
台仙公路罚〔2015〕0903113A0168 | | 县公路段 | 2015年6月13日,吴小辉驾驶车号为浙J60797,浙J6126挂的重型半挂牵引车装运矿粉,从临海到白塔,途径S322省道49K+700M路段被我单位路政人员查获,经检测,该车为6轴车,车货总重64.3吨,总重超限9.3吨。责令自行卸载并罚款人民币700元。 | | 2015-06-13 |
台仙公路罚〔2015〕0903113A0257号 | | 县公路段 | 2015年7月30日,郭方泽驾驶车号为浙J67835,赣F1929挂的重型半挂牵引车装运煤,从临海到仙居,途径S322省道49K+700M路段被我单位路政人员查获,经检测,该车为6轴车,车货总重73.8吨,总重超限18.8吨。责令自行卸载并罚款人民币1000元。 | | 2015-07-30 |
台仙公路罚〔2015〕0903113A0257号 | | 县公路段 | 2015年7月30日,郭方泽驾驶车号为浙J67835,赣F1929挂的重型半挂牵引车装运煤,从临海到仙居,途径S322省道49K+700M路段被我单位路政人员查获,经检测,该车为6轴车,车货总重73.8吨,总重超限18.8吨。 | | 2015-07-30 |
台仙公路罚〔2015〕0903113A0259号 | | 县公路段 | 2015年7月29日,周斌驾驶车号为皖S78736的重型半挂牵引车装运煤,从临海到仙居,途径S322省道49K+700M路段被我单位路政人员查获,经检测,该车为6轴车,车货总重82.7吨,总重超限27.7吨。自行卸载并罚款人民币2000元。 | | 2015-07-30 |
台仙公路罚〔2015〕0903113A0259号 | | 县公路段 | 2015年7月29日,周斌驾驶车号为皖S78736的重型半挂牵引车装运煤,从临海到仙居,途径S322省道49K+700M路段被我单位路政人员查获,经检测,该车为6轴车,车货总重82.7吨,总重超限27.7吨。责令自行卸载并罚款人民币2000元。 | | 2015-07-30 |
台仙公路罚〔2016〕0903113A0006号 | | 县公路段 | 2016年1月10日,方勇驾驶车号为浙J91560的重型自卸货车装运沙,从田市到仙居,途径S322省道49K+700M路段被我单位路政人员查获,经检测,该车为4轴车,车货总重55.3吨,总重超限15.3吨。责令纠正超限行为并处罚人民币1000元。 | | 2016-01-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