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方式
- 公司地址:
- 丰泽路83号 -
- 固定电话:
- (0576)3939799 未核实,仅供参考
- 经理:
- 蔡基洋
- 邮政编码:
- 317200
- 地区编码:
- 33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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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号码 | 139****9065 |
手机号码 | 137****9065 |
工商信息和基本资料
台州天健非开挖管道工程有限公司的股东
股东名字 | 出资比例 | 出资额 |
---|---|---|
蔡基洋 | 60% | 人民币72.0万元 |
余华 | 20% | 人民币24.0万元 |
潘雅颂 | 10% | 人民币12.0万元 |
傅裕盛 | 10% | 人民币12.0万元 |
台州天健非开挖管道工程有限公司的工商变更记录
变更项目 | 变更后 | 变更前 | 时间 |
---|---|---|---|
经营范围变更 | 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机械设备租赁;特种设备出租;市政设施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非开挖管道工程建设与维护(国家限制经营项目除外) | 2021-12-14 |
高级管理人员备案 | 姓名: 潘晓红; 证件号码: ******************; 职位: 监事 [新增] 姓名: 蔡基洋; 证件号码: ******************; 职位: 执行董事 姓名: 蔡基洋; 证件号码: ******************; 职位: 总经理 | 姓名: 杨嘉; 证件号码: ******************; 职位: 监事 [退出] 姓名: 蔡基洋; 证件号码: ******************; 职位: 执行董事 姓名: 蔡基洋; 证件号码: ******************; 职位: 总经理 | 2018-07-19 |
换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执照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76251K | 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证:无 | 2015-10-30 |
投资人变更 | 姓名: 傅裕盛; 出资额: **; 百分比: **% 姓名: 潘雅颂; 出资额: **; 百分比: **% 姓名: 余华; 出资额: **; 百分比: **% 姓名: 蔡基洋; 出资额: **; 百分比: **% | 姓名: 傅裕盛; 出资额: **; 百分比: **% 姓名: 潘雅颂; 出资额: **; 百分比: **% 姓名: 杨嘉; 出资额: **; 百分比: **% [退出] 姓名: 余华; 出资额: **; 百分比: **% 姓名: 蔡基洋; 出资额: **; 百分比: **% | 2015-10-30 |
营业期限变更 | 营业期限: 2003-9-8 至 | 营业期限: 2003-9-8 至 2023-9-8 | 2015-10-30 |
出资方式变更 | 股东姓名或者名称: 余华 认缴出资额:24 持股比例:20% 实缴出资额:0 出资时间:2003-09-08 出资方式: 余额交付期限: | 股东姓名或者名称: 余华 认缴出资额:24 持股比例:20% 实缴出资额: 出资时间: 出资方式: 余额交付期限: | 2015-10-30 |
营业期限(有效期限、驻在期限)变更 | 营业期限: 2003-9-8 至 | 营业期限: 2003-9-8 至 2023-9-8 | 2015-10-30 |
投资人(股权)变更 | 姓名: 傅裕盛; 出资额: 12; 百分比: 10%姓名: 潘雅颂; 出资额: 12; 百分比: 10%姓名: 余华; 出资额: 24; 百分比: 20%姓名: 蔡基洋; 出资额: 72; 百分比: 60% | 姓名: 傅裕盛; 出资额: 12; 百分比: 10% 姓名: 潘雅颂; 出资额: 12; 百分比: 10% 姓名: 杨嘉; 出资额: 24; 百分比: 20% 姓名: 余华; 出资额: 24; 百分比: 20% 姓名: 蔡基洋; 出资额: 48; 百分比: 40% | 2015-10-30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76251K | 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证:无 | 2015-10-30 | |
注册号: ******** | 注册号: ********943 | 2011-04-01 | |
集团编号升级 | 注册号: ***** | 注册号: *****43 | 2011-04-01 |
注册号升级 | 注册号: ***** | 注册号: *****43 | 2011-04-01 |
变更注册号 | 注册号: ******** | 注册号: ********943 | 2011-04-01 |
台州天健非开挖管道工程有限公司的领导人员
名字 | 职务 |
---|---|
蔡基洋 | 执行董事 |
杨嘉 | 监事 |
蔡基洋 | 总经理 |
台州天健非开挖管道工程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
天地税稽罚[2015]7号 | 县地税局 | 天台县地方税务局稽查局 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 天地税稽罚〔2015〕7号 台州天健非开挖管道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蔡基洋,经营地址:天台县丰泽路83号,登记注册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地税编码:332625100008807 纳税人识别号:331023753976251。 经我局于2015年9月18日至2015年10月27日对你单位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期间的地方各税纳税申报情况进行检查,违法事实及处罚决定如下: 一、违法事实 2012年度 1.你单位2012年7月发放给员工韩贺东2-7月工资30215元,未按规定扣缴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 2.你单位2012年12月发放给员工刘青11月份工资8817元;陈林1-12月工资37850元;何鹏飞工资47909元、年终奖金5000元;陈立汤1-12月工资34700元;范允凑10-12月工资10665元;朱荣棉1月、9-12月工资26650元;蔡平君1-12月工资金28292元;庄曙光9300元。均未按规定扣缴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 以上合计少扣缴2012年度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2662.49元。 2013年度 3.你单位2013年12月发放给员工王友绿等4人工资15896元;周松松3月-9月工资38395元;陈林4月-5月工资7775元,均未按规定扣缴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少扣缴2013年度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811.99元。 2014年度 4.你单位2014年12月发放给员工周松松10-11月工资11500元;何鹏飞2-12月工资78944.50元、年终奖金10800元;施利金1-12月工资86161.50元、年终奖金15000元;洪和金3-12月工资52080元;陈立汤2-12月工资42480元、陈立汤年终奖金3300元;周有亮2-12月工资45120元;胡英形5-12月工资26520元;蔡荣棉1-12月100000元;袁贤沛2-12月工资55800元、袁贤沛年终奖金4950元;蔡君平2-12月工资46690元,年终奖金5000元;潘晓红12月工资7350元;金红明工资7440元;汪爱照4200元;汤宋礼3-5月工资6820元;朱荣棉4000元,胡才炉2-7月工资10840元;金保平8月工资6700元;陆孝全3-7月工资17040元;周传龙2-7月工资18840元,周传兴5-7月工资10800元;周有亮等9人8月工资40350元;简希文5-7月工资17520元;许良富8-10月工资9464.52元;杨月工资5416元;周友亮等5人工资21150元。均未按规定扣缴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少扣缴2014年度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13940.27元。 以上事实有你单位提供的相关纳税资料和签证意见及对法人代表察基洋、会计谢春敏的询问笔录为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以上少扣缴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是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应收而不收税款的行为。 二、处罚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我局对你单位应扣未扣、应收而不收税款的行为,处以少扣缴税款百分之五十的罚款计8707.37元。 以上应缴款项共计8707.37元。限你单位自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到天台县地方税务局城区税务分局缴纳入库。到期不缴纳罚款,我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一)项规定,可以对你单位采取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的措施。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天台县人民政府或天台县地方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向天台县人民法院起诉。如对处罚决定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的,我局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条的规定实施强制执行,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十日
| 2015-11-10 | ||
天地税稽罚[2015]7号 | 县地税局 | 天台县地方税务局稽查局 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 天地税稽罚〔2015〕7号 台州天健非开挖管道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蔡基洋,经营地址:天台县丰泽路83号,登记注册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地税编码:332625100008807 纳税人识别号:331023753976251。 经我局于2015年9月18日至2015年10月27日对你单位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期间的地方各税纳税申报情况进行检查,违法事实及处罚决定如下: 一、违法事实 2012年度 1.你单位2012年7月发放给员工韩贺东2-7月工资30215元,未按规定扣缴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 2.你单位2012年12月发放给员工刘青11月份工资8817元;陈林1-12月工资37850元;何鹏飞工资47909元、年终奖金5000元;陈立汤1-12月工资34700元;范允凑10-12月工资10665元;朱荣棉1月、9-12月工资26650元;蔡平君1-12月工资金28292元;庄曙光9300元。均未按规定扣缴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 以上合计少扣缴2012年度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2662.49元。 2013年度 3.你单位2013年12月发放给员工王友绿等4人工资15896元;周松松3月-9月工资38395元;陈林4月-5月工资7775元,均未按规定扣缴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少扣缴2013年度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811.99元。 2014年度 4.你单位2014年12月发放给员工周松松10-11月工资11500元;何鹏飞2-12月工资78944.50元、年终奖金10800元;施利金1-12月工资86161.50元、年终奖金15000元;洪和金3-12月工资52080元;陈立汤2-12月工资42480元、陈立汤年终奖金3300元;周有亮2-12月工资45120元;胡英形5-12月工资26520元;蔡荣棉1-12月100000元;袁贤沛2-12月工资55800元、袁贤沛年终奖金4950元;蔡君平2-12月工资46690元,年终奖金5000元;潘晓红12月工资7350元;金红明工资7440元;汪爱照4200元;汤宋礼3-5月工资6820元;朱荣棉4000元,胡才炉2-7月工资10840元;金保平8月工资6700元;陆孝全3-7月工资17040元;周传龙2-7月工资18840元,周传兴5-7月工资10800元;周有亮等9人8月工资40350元;简希文5-7月工资17520元;许良富8-10月工资9464.52元;杨月工资5416元;周友亮等5人工资21150元。均未按规定扣缴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少扣缴2014年度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13940.27元。 以上事实有你单位提供的相关纳税资料和签证意见及对法人代表察基洋、会计谢春敏的询问笔录为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以上少扣缴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是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应收而不收税款的行为。 二、处罚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我局对你单位应扣未扣、应收而不收税款的行为,处以少扣缴税款百分之五十的罚款计8707.37元。 以上应缴款项共计8707.37元。限你单位自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到天台县地方税务局城区税务分局缴纳入库。到期不缴纳罚款,我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一)项规定,可以对你单位采取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的措施。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天台县人民政府或天台县地方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向天台县人民法院起诉。如对处罚决定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的,我局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条的规定实施强制执行,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十日
| 2015-11-10 |
台州天健非开挖管道工程有限公司的注册商标
图片 | 注册号 | 商标名 | 分类 | 分类ID | 状态 | 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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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23082 | 钧天九奏 | 乐器 | 15 | 商标注册申请等待受理中 | 2016-12-12 | |
22223082 | 钧天九奏 | 乐器 | 15 | 商标注册申请等待受理中 | 2016-12-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