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办企业,个体登记,合同,商标管理。价格管理,市场管理,个体营业管理。 ( 资料来自2000版电信黄页,准确度很低,仅供参考 )
联系方式
- 单位地址:
- 库伦镇安代大街中段旗工商局办公楼
- 固定电话:
- (0475)4912766
- 局长:
- 刘志敏
- 邮政编码:
- 028200
- 顺企®采购:
- 请卖家联系我在线采购产品
工商信息和基本资料
库伦旗工商行政管理局的法律诉讼:
文书名称 | 日期 | 编号 |
原告库伦旗工商行政管理局诉被告尹宝玉供用热力合同纠纷一案一审民事判决书 | 2016-10-14 | (2016)内0524民初867号 |
原告库伦旗工商行政管理局诉被告包梅荣供用热力合同纠纷一案一审民事判决书 | 2016-10-14 | (2016)内0524民初870号 |
原告库伦旗工商行政管理局诉被告孙永江供用热力合同纠纷一案一审民事判决书 | 2016-10-14 | (2016)内0524民初871号 |
原告库伦旗工商行政管理局诉被告王新荣供用热力合同纠纷一案一审民事判决书 | 2016-10-14 | (2016)内0524民初866号 |
原告库伦旗工商行政管理局诉被告施淑华供用热力合同纠纷一案一审民事判决书 | 2016-10-14 | (2016)内0524民初864号 |
原告库伦旗工商行政管理局诉被告王会财供用热力合同纠纷一案一审民事判决书 | 2016-10-14 | (2016)内0524民初872号 |
原告库伦旗工商行政管理局诉被告席成供用热力合同纠纷一案一审民事判决书 | 2016-10-14 | (2016)内0524民初865号 |
原告库伦旗工商行政管理局诉被告荣卫利供用热力合同纠纷一案一审民事判决书 | 2016-10-14 | (2016)内0524民初860号 |
原告库伦旗工商行政管理局诉被告佟胜军供用热力合同纠纷一案一审民事判决书 | 2016-10-14 | (2016)内0524民初868号 |
原告库伦旗工商行政管理局诉被告包永刚供用热力合同纠纷一案一审民事判决书 | 2016-10-14 | (2016)内0524民初86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