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92201603_21618 | 一、违法事实通过对2012年度检查,我们发现该单位主要在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方面存在以下问题:(一)教育费附加经检查核实,本期查补税额16617.38元,其中教育费附加税目16617.38元。1、由于纳税人原因,采用不进行纳税申报的手段,少缴税款16617.38元,具体为:通过检查,发现该单位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造成少缴税种为教育费附加,税目为教育费附加,品目为营业税税额16617.38元。(二)城市维护建设税经检查核实,本期查补税额38773.81元,其中市区税目38773.81元。1、由于纳税人原因,采用不进行纳税申报的手段,少缴税款38773.81元,具体为:通过检查,发现该单位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造成少缴税种为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目为市区,品目为市区增值税税额38773.81元。(三)房产税经检查核实,本期查补税额20.90元,其中房产税税目20.90元。1、由于纳税人原因,采用不进行纳税申报的手段,少缴税款20.90元,具体为:经检查核实,发现该单位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应税房产原值为21778元未缴纳房产税,造成少缴房产税20.90元。(四)印花税经检查核实,本期查补税额46387.10元,其中购销合同税目4489.10元、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税目25343.30元、营业账簿税目16554.70元。1、由于纳税人原因,采用不进行纳税申报的手段,少缴税款16554.70元,具体为:经检查核实,发现该单位,营业账簿33109463.34元未缴纳印花税,造成少缴印花税16554.70元。2、由于纳税人原因,采用不进行纳税申报的手段,少缴税款25343.30元,具体为:经检查核实,发现该单位,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84477503.41元未缴纳印花税,造成少缴印花税25343.30元。3、由于纳税人原因,采用不进行纳税申报的手段,少缴税款4489.10元,具体为:经检查核实,发现该单位,购销合同14963700元未缴纳印花税,造成少缴印花税4489.10元。(五)城镇土地使用税经检查核实,本期查补税额55802.49元,其中渭南市临渭区、开发区税目55802.49元。1、由于纳税人原因,采用不进行纳税申报的手段,少缴税款55802.49元,具体为:经检查核实,发现该单位,临渭、开发区三等地区应税土地面积74403.32平方米未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造成少缴城镇土地使用税55802.49元。(六)地方教育附加经检查核实,本期查补税额3170.15元,其中地方教育附加税目3170.15元。1、由于纳税人原因,采用不进行纳税申报的手段,少缴税款3170.15元,具体为:通过检查,发现该单位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造成少缴税种为地方教育附加,税目为地方教育附加,品目为增值税税额3170.15元。(七)营业税经检查核实,本期查补税额7906.68元,其中服务业税目7906.68元。1、由于纳税人原因,采用不进行纳税申报的手段,少缴税款7906.68元,具体为:通过检查,发现该单位2012年12月31日取得的收入158133.60元未缴纳营业税,造成少缴税种为营业税,税目为服务业,品目为其它服务业7906.68元。通过对2013年度检查,我们发现该单位主要在房产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地方教育附加方面存在以下问题:(一)房产税经检查核实,本期查补税额20.90元,其中房产税税目20.90元。1、由于纳税人原因,采用不进行纳税申报的手段,少缴税款20.90元,具体为:经检查核实,发现该单位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应税房产原值为21778元未缴纳房产税,造成少缴房产税20.90元。(二)印花税经检查核实,本期查补税额8239元,其中购销合同税目239元、借款合同税目8000元。1、由于纳税人原因,采用不进行纳税申报的手段,少缴税款8000元,具体为:经检查核实,发现该单位,借款合同160000000元未缴纳印花税,造成少缴印花税8000元。2、由于纳税人原因,采用不进行纳税申报的手段,少缴税款239元,具体为:经检查核实,发现该单位,购销合同796766.67元未缴纳印花税,造成少缴印花税239元。(三)城镇土地使用税经检查核实,本期查补税额85407.44元,其中渭南市临渭区、开发区税目85407.44元。1、由于纳税人原因,采用不进行纳税申报的手段,少缴税款85407.44元,具体为:经检查核实,发现该单位,临渭、开发区三等地区应税土地面积18979.43平方米未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造成少缴城镇土地使用税85407.44元。(四)地方教育附加经检查核实,本期查补税额394.29元,其中地方教育附加税目394.29元。1、由于纳税人原因,采用不进行纳税申报的手段,少缴税款394.29元,具体为:通过检查,发现该单位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造成少缴税种为地方教育附加,税目为地方教育附加,品目为增值税税额394.29元。...... | 渭南市地方税务局 | 定性与处罚意见1、由于纳税人原因,采用不进行纳税申报手段,少缴营业税税款7906.68元定性为不进行纳税申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处以1倍的罚款7906.68元。2、由于纳税人原因,采用不进行纳税申报手段,少缴城市维护建设税税款38773.81元定性为不进行纳税申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处以1倍的罚款38773.81元。3、由于纳税人原因,采用不进行纳税申报手段,少缴房产税税款20.9元定性为不进行纳税申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处以1倍的罚款20.9元。4、由于纳税人原因,采用不进行纳税申报手段,少缴房产税税款20.9元定性为不进行纳税申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处以1倍的罚款20.9元。5、由于纳税人原因,采用不进行纳税申报手段,少缴房产税税款140024.8元定性为不进行纳税申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处以1倍的罚款140024.8元。6、由于纳税人原因,采用不进行纳税申报手段,少缴印花税税款5500元定性为不进行纳税申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处以1倍的罚款5500元。7、由于纳税人原因,采用不进行纳税申报手段,少缴印花税税款8000元定性为不进行纳税申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处以1倍的罚款8000元。8、由于纳税人原因,采用不进行纳税申报手段,少缴印花税税款167.8元定性为不进行纳税申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处以1倍的罚款167.8元。9、由于纳税人原因,采用不进行纳税申报手段,少缴印花税税款16554.7元定性为不进行纳税申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处以1倍的罚款16554.7元。10、由于纳税人原因,采用不进行纳税申报手段,少缴印花税税款239元定性为不进行纳税申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处以1倍的罚款239元。11、由于纳税人原因,采用不进行纳税申报手段,少缴印花税税款25343.3元定性为不进行纳税申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处以1倍的罚款25343.3元。12、由于纳税人原因,采用不进行纳税申报手段,少缴印花税税款4489.1元定性为不进行纳税申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处以1倍的罚款4489.1元。13、由于纳税人原因,采用不进行纳税申报手段,少缴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款1907.46元定性为不进行纳税申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处以1倍的罚款1907.46元。14、由于纳税人原因,采用不进行纳税申报手段,少缴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款85407.44元定性为不进行纳税申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处以1倍的罚款85407.44元。15、由于纳税人原因,采用不进行纳税申报手段,少缴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款55802.49元定性为不进行纳税申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处以1倍的罚款55802.49元。以上共计处于罚款390158.38元。没收非法所得0元。 | | 2015-09-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