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方式
- 公司地址:
- 桥头镇外资工业区 -
- 固定电话:
- 0577-67459289 未核实,仅供参考
- 经理:
- 郑芝雄
- 电子邮件:
- xiumeifl@126.com
- 邮政编码:
- 325107
- 顺企®采购:
- 请卖家联系我
其他联系方式
座机号码 | 0577-67459289 |
电子邮箱 | xiumeifl@126.com |
工商信息和基本资料
永嘉县秀美服装辅料有限公司的股东
股东名字 | 出资比例 | 出资额 |
---|---|---|
郑芝雄 | 75% | 人民币90.0万元 |
叶小珠 | 25% | 人民币30.0万元 |
永嘉县秀美服装辅料有限公司的工商变更记录
变更项目 | 变更后 | 变更前 | 时间 |
---|---|---|---|
换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执照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C | 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证:609396455 | 2016-05-04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96455C | 注册号:********62772 组织机构代码证:******** | 2016-05-04 | |
营业期限(有效期限、驻在期限)变更 | 营业期限: 1994-06-29 至 2024-06-28 | 营业期限: 1994-06-29 至 2015-07-17 | 2015-01-16 |
行业代码变更 | 行业代码:4190 | 行业代码:5130 | 2015-01-16 |
经营期限变更 | 营业期限: 1994-06-29 至 2024-06-28 | 营业期限: 1994-06-29 至 2015-07-17 | 2015-01-16 |
行业代码变更 | 行业代码:4190 | 行业代码:5130 | 2015-01-16 |
变更注册号 | 注册号: ***** | 注册号: *****94 | 2011-03-30 |
变更注册号 | 注册号: ********62772 | 注册号: ********094 | 2011-03-30 |
经营范围(业务范围)变更 | 经营范围: 纽扣、饰品生产、销售;服装辅料销售行业代码: 6130 | 经营范围: 主营:服装辅料,兼营:日用百货行业代码: 6130 | 2004-12-01 |
住所(营业场所、地址)变更 | 住所: 桥头镇外资工业区; 邮政编码: 325107; 电话: ****** | 住所: 桥头镇商一路121号; 邮政编码: 325107; 电话: ****** | 1998-10-20 |
住所变更 | 住所: 桥头镇外资工业区 邮政编码: 325107 电话: 7453978 | 住所: 桥头镇商一路121号 邮政编码: 325107 电话: 7455906 | 1998-10-20 |
投资人变更 | 姓名: 郑芝雄; 性别: 男; 住所: ;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出资额: 90; 百分比: 75% [新增] | 姓名: 叶小珠; 性别: 男; 住所: ;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出资额: 30; 百分比: 50% [退出] | 1995-07-17 |
投资人变更 | 姓名: 叶小珠; 性别: ; 住所: ;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出资额: 30; 百分比: 25% [新增] | 姓名: 郑芝雄; 性别: 男; 住所: ;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出资额: 30; 百分比: 50% [退出] | 1995-07-17 |
注册资本变更 | 120( + 100% ) | 60 | 1995-07-17 |
注册资本(金)变更 | 120 | 60 | 1995-07-17 |
投资人(股权)变更 | 姓名: 叶小珠; 性别: ; 住所: ;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出资额: 30; 百分比: 25% | 姓名: 郑芝雄; 性别: 男; 住所: ;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出资额: 30; 百分比: 50% | 1995-07-17 |
投资人(股权)变更 | 姓名: 郑芝雄; 性别: 男; 住所: ;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出资额: 90; 百分比: 75% | 姓名: 叶小珠; 性别: 男; 住所: ;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出资额: 30; 百分比: 50% | 1995-07-17 |
永嘉县秀美服装辅料有限公司的领导人员
名字 | 职务 |
---|---|
郑芝雄 | 执行董事 |
叶小珠 | 监事 |
永嘉县秀美服装辅料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
永安监管罚〔2015〕第83号 | 县安监局 | 永嘉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 永安监管罚〔2015〕第83号 受我局委托,桥头镇安监中队执法人员于2015年6月25日对永嘉县秀美服装辅料有限公司进行日常监察,发现该单位涉嫌未对新员工开展上岗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2015年7月7日,经局领导批准依法予以立案调查,指定由桥头镇安监中队执法人员负责经办。 经查明,当事人永嘉县秀美服装辅料有限公司未对2位从业人员开展上岗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上述违法事实,由以下证据证实: 1、2015年6月25日,调查人员制作现场检查记录1份、整改指令书1份,证明当事人的违法事实。 2、2015年6月25日,调查人员对永嘉县秀美服装辅料有限公司负责人进行了1次询问,制作《谈话笔录》1份,并提取其身份证复印件1份,证明当事人的违法事实,以及其身份。 3、2015年6月25日,调查人员提取该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证明当事人基本情况和主体资格。 2015年8月19日我局依法向当事人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永安监管罚告〔2015〕73号),由法人代表签收。同时,我局依法告知当事人有陈述、申辩的权利。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进行陈述、申辩要求。 本局认为,当事人永嘉县秀美服装辅料有限公司未对2位从业人员开展上岗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的规定,构成违法行为。 鉴于当事人违法情节轻微,案件调查过程中态度端正,能够积极配合办案人员的工作,本着行政处罚与违法行为的危害程度相当的原则,案件经办人建议给予从轻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三项“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三)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或者未按照规定如实告知有关的安全生产事项的”之规定,经本局研究决定对当事人永嘉县秀美服装辅料有限公司作出责令限期改正,处壹万贰仟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罚款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自觉履行。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本局将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如对本处罚决定不服的,可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永嘉县人民政府或者温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三个月内依法向永嘉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的,本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依照有关规定强制执行。 缴纳罚款程序:凭本处罚决定书先到本局办公室开具缴款发票,再缴至指定银行。收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永嘉分行; 户名:永嘉县财政局财政专户。 帐号:*9 地址永嘉县国大影城楼一楼。 永嘉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二〇一五年九月十四日 本文书一式二份:一份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一份交被处罚当事人。 | 2015-09-14 |
永嘉县秀美服装辅料有限公司的注册商标
图片 | 注册号 | 商标名 | 分类 | 分类ID | 状态 | 日期 |
---|---|---|---|---|---|---|
![]() | 4770828 | 秀美 | 皮革皮具 | 18 | 商标已注册 | 2005-07-11 |
![]() | 4770827 | 秀美;X | 钮扣拉链 | 26 | 商标已注册 | 2005-07-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