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冠菱五金限公司
冠菱五金(前身为温州宝艺五金锁业有限公司分公司,及三星五金),已有20多年从事五金拉手(1000余种)生产历史.公司是以生产高,中档家具五金拉手及工程装饰五金配件的外向型企业.公司集产品设计,开发,制模生产,营销于一体,实现生产全过程质量监控.公司现拥有技术熟练员工300多人.
公司注重质量管理和工艺改革,技术创新,力求做到尽善尽美,来满足客户和市场需求.本公司产品深受东欧国家,欧美等50几个国家所喜爱,公司目前拥有多家五金公司指定的OEM工厂.
公司本着"用户至上,质量第一,交货准时,服务满意"的原则,热忱欢迎国内外有实力的五金拉手买家来样,来图订做生产.
联系方式
- 公司地址:
- 温州市鹿城区仰义乡文武路29号对面
- 固定电话:
- (0577)
- 经理:
- 夏杨仲
- 邮政编码:
- 325008
- 传真号码:
- 86-0577-88795230
- 顺企®采购:
- 请卖家联系我在线采购产品
其他联系方式
手机号码 | 15957711232 |
手机号码 | 13806898276 |
座机号码 | 0577-88792230 |
工商信息和基本资料
温州冠菱五金有限公司的股东
股东名字 | 出资比例 | 出资额 |
---|---|---|
夏温律 | 50% | 人民币55万元 |
夏盈盈 | 25% | 人民币27.5万元 |
夏杨仲 | 12.5% | 人民币13.75万元 |
应笑敏 | 12.5% | 人民币13.75万元 |
温州冠菱五金有限公司的工商变更记录
变更项目 | 变更后 | 变更前 | 时间 |
---|---|---|---|
高级管理人员备案 | 姓名: 夏温律; : ; 职位: 执行董事; [新增] 姓名: 夏温律; : ; 职位: 总经理; [新增] 姓名: 夏盈盈; : ; 职位: 监事; | 姓名: 夏杨仲; : ; 职位: 执行董事; [退出] 姓名: 夏杨仲; : ; 职位: 总经理; [退出] 姓名: 夏盈盈; : ; 职位: 监事; | 2020-01-09 |
法定代表人变更 | 夏温律 | 夏杨仲 | 2020-01-09 |
经营期限变更 | 营业期限: 2006/3/2 Thursday 至 | 营业期限: 2006/3/2 Thursday 至 2016/3/1 Tuesday | 2016-03-11 |
营业期限变更 | 营业期限: 2006/3/2 Thursday 至 | 营业期限: 2006/3/2 Thursday 至 2016/3/1 Tuesday | 2016-03-11 |
投资人备案 | 姓名: 夏杨仲; 出资额: .; 百分比: .% 姓名: 应笑敏; 出资额: .; 百分比: .% [新增] 姓名: 夏盈盈; 出资额: .; 姓名: 夏温律; 出资额: ; [新增] | 姓名: 夏盈盈; 出资额: ; 姓名: 夏杨仲; 出资额: ; | 2015-11-02 |
换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执照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033R | 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证:无 | 2015-11-02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033R | 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证:无 | 2015-11-02 | |
投资人变更 | 姓名: 夏杨仲; 出资额: 13.75; 百分比: 12.5%姓名: 应笑敏; 出资额: 13.75; 百分比: 12.5%姓名: 夏盈盈; 出资额: 27.5; 百分比: 25%姓名: 夏温律; 出资额: 55; 百分比: 50% | 姓名: 夏盈盈; 出资额: 33; 百分比: 30% 姓名: 夏杨仲; 出资额: 77; 百分比: 70% | 2015-11-02 |
注册号升级 | 注册号: | 注册号: 21 | 2011-05-03 |
集团编号升级 | 注册号: | 注册号: 21 | 2011-05-03 |
温州冠菱五金有限公司的组织架构
名字 | 职务 |
---|---|
夏杨仲 | 执行董事 |
夏杨仲 | 总经理 |
夏盈盈 | 监事 |
温州冠菱五金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
温鹿环罚字【2016】6号 | 区环保局 | 我局于2015年12月4日对你公司的环境违法行为予以立案调查,现查明以下事实: 你公司于2006年3月在温州市仰义乡文武路29号对面建成五金拉手生产项目,建成后即投入生产,主要设备有压铸机5台,震光机4台,抛光机24台,生产过程产生粉尘、废水和噪声,已建成收集设施对粉尘进行处理后排放,但该环境保护设施未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噪声和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 我局认为,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六条“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和第二十三条“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该建设项目方可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规定,已构成违法。 上述事实,由以下证据证明: 一、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证明你公司的基本情况; 二、现场检查(勘察)笔录和现场勘察平面图各1份,证明你公司生产项目已建成投入生产,主要设备有压铸机5台,震光机4台,抛光机24台,生产过程产生粉尘、废水和噪声,已建成收集设施对粉尘进行处理后排放,噪声和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 三、调查询问笔录,进一步查明你公司未履行三同时制度的事实; 四、现场照片6张,证明你公司生产项目的生产情况。 2016年1月11日,我局向你公司送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温鹿环罚告字[2016]6号),告知陈述、申辩和听证的权利和期限。在规定期限内,你公司没有进行陈述和申辩,也没有要求听证。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主体工程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由审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可以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我局经集体讨论,决定对你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1、责令停止生产; 2、罚款人民币叁万肆仟元(34000元)。 你公司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后,必须立即执行我局责令你公司停止生产的处罚决定。 根据《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实施办法》的规定,限你公司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凭《鹿城区罚款缴款通知单》将罚款缴至指定银行和帐号。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我局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一项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温州市鹿城区环境保护局140102 收款户名:鹿城区待报解罚没收入 账号:市工行鹿城支行*4,现金在市工行各网点缴纳,转帐先到付款银行后到车站大道神力大厦市工行鹿城支行取收据,将银行开具的《浙江省代收罚没款收据》第三、五联送至区环保局仰义环境管理所)。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温州市环境保护局或者向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在6个月内直接向鹿城区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本处罚决定的,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2016-01-29 |
温州冠菱五金有限公司的分公司
分公司名称 | 地址 | 成立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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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冠菱五金有限公司鹿城分公司 | 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仰义街道渔渡小微园第2幢一层(注册地址) | 2017-07-19 00:00:0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