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方式
- 公司地址:
- 永嘉县桥头镇钮扣工业园区 -
- 固定电话:
- (0577)13706780222 未核实,仅供参考
- 经理:
- 孙光海
- 邮政编码:
- 325000
- 地区编码:
- 33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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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联系方式
手机号码 | 137****0222 |
工商信息和基本资料
法人名称: | 永嘉县瑞鑫五金制品有限公司 |
简称: | 瑞鑫五金制品 |
主要经营产品: | 未提供 |
经营范围: | 许可经营项目:电镀(在浙江省排污许可证有效期限内经营) 一般经营项目:五金制品、塑料制品、拉头、钮扣、饰品、服装辅料生产、销售 |
营业执照号码: | 91330324060555577R |
发证机关: | 永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核准日期: | 2016-09-30 |
经营期限: | 10年 |
经营状态: | 存续 |
成立时间: | 2013年01月17日 |
注册资本: | 50 万元人民币 (万元) |
所属分类: | 其他水暖五金公司 » 永嘉县其他水暖五金公司 |
所属城市: | 温州企业网 » 永嘉县 » 永嘉县桥头镇 |
顺企编码: | 13133386 |
永嘉县瑞鑫五金制品有限公司的股东
股东名字 | 出资比例 | 出资额 |
---|---|---|
孙恩光 | 50% | 人民币25.0万元 |
孙光海 | 50% | 人民币25.0万元 |
永嘉县瑞鑫五金制品有限公司的工商变更记录
变更项目 | 变更后 | 变更前 | 时间 |
---|---|---|---|
高级管理人员备案 | 姓名: 孙恩光;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性别: 男性; 职务: 监事 姓名: 朱海荣;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性别: 男性; 职务: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新增] | 姓名: 孙恩光;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性别: 男性; 职务: 监事 姓名: 朱海华;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性别: 男性; 职务: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退出] | 2016-09-30 |
组织机构变更 | 姓名: 孙恩光;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性别: 男性; 职务: 监事 姓名: 朱海荣;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性别: 男性; 职务: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新增] | 姓名: 孙恩光;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性别: 男性; 职务: 监事 姓名: 朱海华;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性别: 男性; 职务: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退出] | 2016-09-30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董事长、首席代表)变更 | 朱海荣 | 朱海华 | 2016-09-30 |
姓名: 孙恩光;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性别: 男性; 职务: 监事姓名: 朱海荣;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性别: 男性; 职务: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姓名: 孙恩光;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性别: 男性; 职务: 监事 姓名: 朱海华;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性别: 男性; 职务: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2016-09-30 | |
组织机构变更 | 姓名: 孙恩光;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性别: 男性; 职务: 监事姓名: 朱海荣;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性别: 男性; 职务: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姓名: 孙恩光;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性别: 男性; 职务: 监事 姓名: 朱海华;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性别: 男性; 职务: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2016-09-30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55577R | 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证:******** | 2016-05-13 | |
换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执照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55577R | 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证:******** | 2016-05-13 |
许可经营项目变更 | 许可经营项目: 电镀(在浙江省排污许可证有效期限内经营) | 许可经营项目: 电镀(浙江省排污许可证有效期限至2013年12月31日止) | 2014-07-21 |
许可经营项目变更 | 许可经营项目: 电镀(浙江省排污许可证有效期限至2013年12月31日止) | 许可经营项目: 电镀(浙江省排污许可证有效期限至2013年09月30日止) | 2013-10-29 |
高级管理人员备案 | 姓名: 孙恩光;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性别: 男性; 职务: 监事 姓名: 朱海华;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性别: 男性; 职务: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新增] | 姓名: 孙恩光;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性别: 男性; 职务: 监事 姓名: 孙光海;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性别: 男性; 职务: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退出] | 2013-08-01 |
许可经营项目变更 | 许可经营项目: 电镀(浙江省排污许可证有效期限至2013年09月30日止) | 许可经营项目: | 2013-08-01 |
组织机构变更 | 姓名: 孙恩光;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性别: 男性; 职务: 监事 姓名: 朱海华;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性别: 男性; 职务: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新增] | 姓名: 孙恩光;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性别: 男性; 职务: 监事 姓名: 孙光海;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性别: 男性; 职务: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退出] | 2013-08-01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董事长、首席代表)变更 | 朱海华 | 孙光海 | 2013-08-01 |
姓名: 孙恩光;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性别: 男性; 职务: 监事姓名: 朱海华;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性别: 男性; 职务: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姓名: 孙恩光;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性别: 男性; 职务: 监事 姓名: 孙光海;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性别: 男性; 职务: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2013-08-01 | |
组织机构变更 | 姓名: 孙恩光;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性别: 男性; 职务: 监事姓名: 朱海华;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性别: 男性; 职务: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姓名: 孙恩光;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性别: 男性; 职务: 监事 姓名: 孙光海;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性别: 男性; 职务: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2013-08-01 |
永嘉县瑞鑫五金制品有限公司的领导人员
名字 | 职务 |
---|---|
孙恩光 | 监事 |
朱海荣 |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永嘉县瑞鑫五金制品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
永安监管罚〔2015〕81号 | 县安监局 | 永嘉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 永安监管罚〔2015〕81号 经查明,当事人永嘉县瑞鑫五金制品有限公司未将危险化学品存储在专用仓库内,擅自储存在黄田街道白岩村一民房内,其中甲醇5桶,二甲苯9桶。 上述违法事实,由以下证据证实: 1、2015年8月17日,调查人员制作现场检查记录1份、强制措施和查封(扣押)清单各2份(当事人和执法单位都各1份),拍摄现场照片3张,证明当事人存在未将危险化学品存储在专用仓库内及现场予以扣押转移的事实。 2、2015年8月19日,调查人员提取永嘉县瑞鑫五金制品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证明当事人基本情况及主体资格。 3、2015年8月19日和8月31日,调查人员对永嘉县瑞鑫五金制品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朱海华和股东朱陈乾进行了询问,制作《谈话笔录》2份,分别提取其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证明当事人存在未将危险化学品存储在专用仓库内的事实。 4、2015年8月19日和8月31日,调查人员分别提取朱海华和朱陈乾的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 2015年9月2日我局依法向当事人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永安监管罚告〔2015〕86号)听证告知书(永安监管听告〔2015〕86号),由法人代表朱海华签收。同时,我局依法告知当事人有陈述、申辩和依法提出听证的权利。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进行陈述、申辩,也未提出听证要求。 本局认为,当事人永嘉县瑞鑫五金制品有限公司未将危险化学品存储在专用仓库内,违反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危险化学品应当储存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者专用储存室(以下统称专用仓库)内”的规定,构成违法行为。 鉴于当事人能够积极配合安监部门取证,将该批危险化学品转移至合法的储存仓库,主动消除隐患,且未造成严重的后果,违法后果轻微,案件经办人建议给予从轻处罚。 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条第四项“生产、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直至由原发证机关吊销其相关许可证件,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其办理经营范围变更登记或者吊销其营业执照;有关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四)未将危险化学品储存在专用仓库内,或者未将剧毒化学品以及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在专用仓库内单独存放的”之规定,经本局研究决定,对该单位永嘉县瑞鑫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处以:责令改正,处5万元行政处罚。 罚款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自觉履行。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本局将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如对本处罚决定不服的,可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永嘉县人民政府或者温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永嘉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的,本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依照有关规定强制执行。 缴纳罚款程序:凭本处罚决定书先到本局办公室开具缴款发票,再缴至指定银行。收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永嘉分行; 户名:永嘉县财政局财政专户。 帐号:*9 地址永嘉县国大影城楼下楼。
永嘉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5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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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书一式二份。一份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一份交被处罚当事人。 | 2015-09-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