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腾达弹簧制造有限公司是弹簧、低压电器及配件制造加工等产品专业生产加工的公司,拥有完整、科学的质量管理体系。乐清市腾达弹簧制造有限公司的诚信、实力和产品质量获得业界的认可。欢迎各界朋友莅临参观、指导和业务洽谈。
- 压缩弹簧 大量模具弹簧价格:面议 样品或现货: 是否标准件:非标准件 标准编号:006 / 2010-01-01
- 低价压缩扭簧 非标准件五金扭簧价格:面议 加工定制:是 样品或现货:现货 是否标准件:非标准件 / 2010-01-01
- 出售 非标金属扭簧 各种五金扭簧价格:面议 旋向: 形状:异型弹簧 材质:弹簧钢 / 2010-01-01
- 国产模具弹簧 现货 非标准件价格:3.50元/个 样品或现货:现货 是否标准件:非标准件 标准编号:006 / 2015-04-24
- 特价优质扭簧 异型双向扭簧价格:面议 旋向:多款供选 形状:异型弹簧 材质:弹簧钢 / 2010-01-01
联系方式
- 公司地址:
- 乐清市北白象镇南才村 -
- 固定电话:
- (0577) 未核实,仅供参考
- 经理:
- 赵捷达
- 经理手机:
- 13806866387 未核实,仅供参考,删除号码
- 电子邮件:
- 41115494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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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政编码:
- 325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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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信息和基本资料
法人名称: | 乐清市腾达弹簧制造有限公司 |
简称: | 腾达弹簧 |
主要经营产品: | 弹簧; 压力弹簧; 弹簧定做; 减震弹簧; 护线弹簧; 拉伸弹簧; 圆柱拉伸弹簧; 各种拉伸弹簧; 模具弹簧; 模具弹簧加工; 异形弹簧; 精密异形弹簧; 不锈钢弹簧; 避震不锈钢弹簧; 扭簧; 双向扭簧; 金属扭簧; 工艺扭簧; 耐高温不锈钢弹簧; 压缩不锈钢弹簧 |
经营范围: | 弹簧,低压电器及配件制造、加工、销售。(涉及许可经营的凭有效证件经营) |
营业执照号码: | 330382209043000 |
发证机关: | 乐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经营状态: | 存续 |
经营模式: | 生产厂家 |
成立时间: | 2001年08月31日 |
职员人数: | 11人 |
注册资本: | 50 (万元) |
所属分类: | 压缩弹簧公司 |
所属城市: | 温州企业网 乐清市 乐清市北白象镇 |
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
顺企编码: | 19290651 |
乐清市腾达弹簧制造有限公司的股东
股东名字 | 出资比例 | 出资额 |
---|---|---|
赵安志 | 100% | 人民币50万元 |
乐清市腾达弹簧制造有限公司的工商变更记录
变更项目 | 变更后 | 变更前 | 时间 |
---|---|---|---|
法定代表人变更 | 赵安志 | 赵安志 | 2022-02-25 |
高级管理人员备案 | 姓名: 林湘乐; 证件号码: ******************; 职位: 监事; [新增] 姓名: 赵安志; 证件号码: ******************; 职位: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姓名: 赵安志; 证件号码: ***************; 职位: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姓名: 赵安龙; 证件号码: ******************; 职位: 监事; [退出] | 2022-02-25 |
企业类型变更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2022-02-25 |
投资人备案 | 姓名: 赵安志; 出资额: **万; 百分比: ***%; | 姓名: 赵安志; 出资额: **万; 百分比: **%; 姓名: 赵安龙; 出资额: **万; 百分比: **%; [退出] | 2022-02-25 |
企业联络人员 财务人员 | 现联络员姓名:赵安志; 现联络员固定电话:; 现联络员移动电话:*********** ; 现联络员电子邮箱:; 现联络员身份证件类型:; 现联络人员证件号码:******************; 现财务负责人姓名:赵安志; 现财务负责人固定电话:; 现财务负责人移动电话:***********; 现财务负责人电子邮箱:; 现财务负责人证件名称:; 现财务负责人身份证件号码:****************** | 原联络员姓名:赵安志; 原联络员固定电话:********; 原联络员移动电话:*********** ; 原联络员电子邮箱:; 原联络员身份证件类型:; 原联络人员证件号码:; 原财务负责人姓名:赵安龙; 原财务负责人固定电话:********; 原财务负责人移动电话:; 原财务负责人电子邮箱:; 原财务负责人证件名称:; 原财务负责人身份证件号码: | 2022-02-25 |
换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执照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096178 | 注册号:********43000 组织机构代码证:******** | 2016-07-08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096178 | 注册号:********43000 组织机构代码证:******** | 2016-07-08 | |
营业期限(有效期限、驻在期限)变更 | 营业期限: 2001-8-31 至 9999-9-9 | 营业期限: 2001-8-31 至 2014-12-31 | 2014-12-24 |
营业期限变更 | 营业期限: 2001-8-31 至 9999-9-9 | 营业期限: 2001-8-31 至 2014-12-31 | 2014-12-24 |
经营范围变更 | 经营范围: 弹簧,低压电器及配件制造、加工、销售。(涉及许可经营的凭有效证件经营)行业代码: 3566 | 经营范围: 弹簧、席梦思加工、销售***行业代码: 3566 | 2005-05-27 |
名称变更 | 乐清市腾达弹簧制造有限公司 | 乐清市腾达弹簧家私有限公司 | 2005-05-27 |
名称变更 | 乐清市腾达弹簧家私有限公司 | 乐清市腾达弹簧家俬有限公司 | 2005-03-30 |
乐清市腾达弹簧制造有限公司的领导人员
名字 | 职务 |
---|---|
赵安志 |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赵安龙 | 监事 |
乐清市腾达弹簧制造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
[2016]乐环罚字85号 | 市环保局 | 乐清市环境保护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 乐环罚字[2016]85号
乐清市腾达弹簧制造有限公司环境违法一案,我局经过调查、核实,现已审查终结。 一、调查情况和违法事实、证据 2016年6月3日,我局执法人员到你单位执法检查时,发现你单位涉嫌违反“三同时”制度的行为。当日,经局领导批准依法予以立案。 现已查明,你单位自2001年8月在乐清市北白象镇南才村从事弹簧制造生产以来,未依法履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同时该建设项目需要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未经环境保护主管部门验收,擅自投入生产。 我局认为你单位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由建设单位按照国务院的规定报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建设项目有行业主管部门的,其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者环境影响报告表应当经行业主管部门预审后,报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九条第一款“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但是,铁路、交通等建设项目,经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可以在初步设计完成前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者环境影响报告表。”、第十六条“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规定,已构成违法,应当受到行政处罚。具体有以下证据为凭: 1、现场检查(勘察)笔录1份共3页,证明你单位的生产规模、生产设备、车间布局、敏感点及周边情况; 2、检查现场拍摄照片1份4张共2页,表明你单位正在生产、生产过程中设备使用情况; 3、调查询问笔录1份共3页,证明你单位从事弹簧制造生产以来,未履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同时该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的事实; 4、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各1份,证明你单位基本情况; 5、被调查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证明当事人接受调查询问。 我局于2016年6月13日做出《行政处罚告知书》(乐环罚告字[2016]85号),告知你单位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和拟作出的处罚决定,告知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及期限,并于2016年6月16日直接送达到当事人。 你单位收到《行政处罚告知书》后,在规定的时间内递交了要求从轻处罚申请,但未提出听证申请,主动放弃权利。 我局认为:你单位违法事实清楚,但态度较积极,申辩理由可以部分采纳。根据《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定量标准》等有关规定,确定处罚数额。 具体有以下证据为凭:收件回执1份。 二、行政处罚的依据和种类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主体工程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由审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可以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经集体审议,决定对你单位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1、责令停止生产; 2、罚款贰万捌仟元人民币。 三、处罚决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1、关于责令行为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你单位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后,必须立即执行我局责令你单位停止生产的处罚决定。 2、关于罚款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根据《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实施办法》的规定,限你单位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我局乐清市环境监察大队北白象中队开具相关单据后,罚款缴至指定的代收银行和账号(收款银行:乐清市中国银行,户名:乐清市非税收入财政汇缴结算户,账号:357171161521)。逾期不缴纳罚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一项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四、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你单位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乐清市人民政府或温州市环境保护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直接向乐清市人民法院起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行政处罚决定的执行。 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乐清市环境保护局 二〇一六年七月二十五日 | 2016-07-25 |
乐清市腾达弹簧制造有限公司的注册商标
图片 | 注册号 | 商标名 | 分类 | 分类ID | 状态 | 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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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589913 | T&D | 金属材料 | 6 | 商标注册申请驳回通知发文 | 2015-08-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