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运罚决字[2014] 第33030041201500207号 | | 温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 2014年12月25日,永嘉县长顺危险品货物运输有限公司的驾驶员杨勇平驾驶浙C.KG102轻型厢式货车从万吨码头装运4桶聚氨酯树脂(每桶180公斤)到温州扶贫开发区,因该车未悬挂危险品标志,于12月25日10时50分许途径黄山隧道路口时被执法人员查获。浙C.KG102轻型厢式货车已取得危险品道路运输证。根据 处以罚款人民币 壹仟伍佰元整 | | 2015-01-13 |
温运罚决字[2015] 第33030041201500937号 | | 温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 2015年01月30日晚上,永嘉县长顺危险品货物运输有限公司指派冯学军驾驶浙C.C6N91轻型厢式货车从高翔装运37个煤气瓶运往东庄,准备次日运往华昌煤气站充气,21时40分途经104国道南村路口时被我大队执法人员查获。此趟运输的煤气瓶为旧瓶,煤气属于第二类第3项有毒压缩气体,CN编号为23030,该车行驶期间未悬挂危险品三角顶灯,其行为违反《浙江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实施办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以上事实由现场笔录和当事人的询问笔录等证据材料佐证。根据 处以罚款人民币 壹仟元整 | | 2015-02-05 |
温运罚决字[2015] 第33030041201501136号 | | 温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 2015年02月11日晚上,永嘉县长顺危险品货物运输有限公司指派驾驶员黄建平驾驶浙C.B7275中型厢式货车从上汇装运32个石油液化气钢瓶到新桥, 19时15分途经六虹桥路与前达路交叉口时被我大队执法人员查获。石油液化气钢瓶内煤气属于第二类压缩有毒气体,该车运输期间未放置危险品标识顶灯,其行为违反《浙江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实施办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以上事实由现场笔录和被委托人询问笔录等证据材料佐证。根据 处以罚款人民币 壹仟元整 | | 2015-02-12 |
温运罚决字[2015] 第33030041201501849号 | | 温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 2015年03月12日9时55分,永嘉县长顺危险品货物运输有限公司的驾驶员张春山驾驶浙C.B5358中型普通货车从温州鹿城区牛山化工市场装运一车甲烷开往瑞安, 途经南白象高速路口边时因违反《浙江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实施办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承运危险化学品的车辆不符合《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等国家标准,被执法人员现场查获。这趟装运一车甲烷开往瑞安,因驾驶员张春山忙于其它的事情,忘记悬挂危险品标志牌。其行为违反《浙江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实施办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根据 处以罚款人民币 壹仟伍佰元整 | | 2015-03-16 |
温运罚决字[2015] 第33030041201501831号 | | 温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 2015年03月09日,永嘉县长顺危险品货物运输有限公司的驾驶员封建军驾驶浙C.WF960轻型厢式货车从大路物流装运3桶聚氨酯树脂开往永中皮革厂,因该车未悬挂危险品标志,于3月09日12时许在龙江路时被执法人员查获。浙C.WF960轻型厢式货车已取得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证。根据 处以罚款人民币 壹仟元整 | | 2015-03-19 |
温运罚决字[2015] 第33030041201501841号 | | 温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 2015年03月09日9时许,驾驶员张积光驾驶浙C.B7373中型普通货车从机场路的亚太气体厂装运了20瓶氧气瓶到八甲,因该车未悬挂危险品标志,在永强大道八甲村路口时被执法人员查获。浙C.B7373中型普通货车属永嘉县长顺危险品货物运输有限公司所有。浙C.B7373中型普通货车已取得危险品道路运输证。根据 处以罚款人民币 壹仟元整 | | 2015-03-26 |
温运罚决字[2015] 第33030041201501844号 | | 温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 2015年03月09日9时许,驾驶员张积光驾驶浙C.B7373中型普通货车从机场路的亚太气体厂装运了20瓶氧气瓶到八甲,因驾驶员张积光未取得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途径永强大道八甲村路口时被执法人员查获。浙C.B7373中型普通货车属永嘉县长顺危险品货物运输有限公司所有。浙C.B7373中型普通货车已取得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证。根据 处以罚款人民币 伍仟元整 | | 2015-03-26 |
温运罚决字[2015] 第33030041201502593号 | | 温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 2015年03月30日9时20分,永嘉县长顺危险品货物运输有限公司的驾驶员张凯驾驶浙C.B5708重型仓栅式货车从龙湾装运一车空树脂桶开往浙江丽水, 途经瓯海大道大堡底路口边时因违反承运危险化学品的车辆不符合《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等国家标准,被执法人员现场查获。这趟装运一车空树脂桶开往浙江丽水,浙C.B5708重型仓栅式货车没有悬挂危险品标志牌,浙C.B5708重型仓栅式货车已取得危险品道路运输证。其行为违反《浙江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实施办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根据 处以罚款人民币 壹仟伍佰元整 | | 2015-04-02 |
温运罚决字[2015] 第33030041201502607号 | | 温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 2015年04月01日上午,永嘉县长顺危险品货物运输有限公司指派当事驾驶员成家兵驾驶浙C.KQ858轻型厢式货车从仰义装运100桶神鹿牌油漆至上江,该批货物属于第三类易燃液体危险品,06时47分途经双屿客运中心旁时被我大队执法人员查获,该车未放置危险品运输标识,其行为违反《浙江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实施办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以上事实由现场笔录和当事人的询问笔录等证据材料佐证。根据 处以罚款人民币 壹仟元整 | | 2015-04-02 |
温运罚决字[2015] 第33030041201502735号 | | 温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 2015年04月02日上午,永嘉县长顺危险品货物运输有限公司指派驾驶员汪辉平驾驶浙C.B7281重型普通货车从瓯海巨溪装运氨水5吨到永嘉黄田,9时40分途经渔藤公路盛业路口时被我大队执法人员查获。浙C.B7281重型普通货车属于危险品车辆,运输第八类腐蚀性危险品氨水期间,未悬挂危险品运输标识,其行为违反《浙江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实施办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以上事实由现场笔录和被委托人询问笔录等证据材料佐证。根据 处以罚款人民币 壹仟元整 | | 2015-04-22 |
温运罚决字[2015] 第33030041201504261号 | | 温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 2015年04月28日,永嘉县长顺危险品货物运输有限公司的驾驶员郑本星驾驶浙C.KZ252轻型普通货车从滨海园区十二路欧龙线路板厂装运了2吨的工业废水到永嘉楠家污水处理厂,因该车未悬挂危险品标志,于04月28日10时许在永强罗东南街时被执法人员查获。浙C.KZ252轻型普通货车已取得道路运输证,经营范围是货运、经营性危险货物运输(腐蚀性物质类)。根据 处以罚款人民币 壹仟伍佰元整 | | 2015-05-07 |
温运罚决字[2015] 第33030041201500254号 | | 温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 2015年01月04日10时0分,永嘉县长顺危险品货物运输有限公司的驾驶员高明会驾驶浙C.10S73轻型厢式货车从瑞安塘下装运20个煤气桶开往瓯海沈岙啤酒厂附近, 途经瓯海沈岙路口时被执法人员现场查获。浙C.10S73轻型厢式货车已取得危险品道路运输证;该车的押运员刘守斌未取得押运人员从业资格证,已从事押运工作一个星期时间。其行为违反《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八条第(三)项第2点。根据 处以罚款人民币 叁仟元整 | | 2015-05-20 |
温运罚决字[2015] 第3303004115103961号 | | 温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 2015年05月26日09时53分,驾驶员贾小锋驾驶 浙C.KA090轻型普通货车从瓯海南白象装运43支液化石油气瓶开往瓯海仙岩工业区,途经温瑞大道姜宅桥路段时,被执法人员查获。查扣当时浙C.KA090轻型普通货车装有43支液化石油气瓶,分二层叠装的,第一层装了13支大瓶液化石油气瓶,20支小瓶液化石油气瓶,共计33支液化石油气瓶,第二层装了10支小瓶液化石油气瓶,因当天液化石油气瓶数量较多驾驶员贾小锋分二层装在车上,超出栏板高度50公分,浙C.KA090轻型普通货车已取得危险品道路运输证。其行为违反《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五条第(八)项。根据《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五条第(八)项 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 | | 2015-05-26 |
温运罚决字[2015] 第3303004115104173号 | | 温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 2015年06月01日10时20分许,永嘉县长顺危险品货物运输有限公司的驾驶员刘任昌驾驶浙C.RV699轻型厢式货车从蓝田太平洋煤气公司运输10瓶煤气开往沙城中心街。因该车未按规定放置危险品标志,于永中罗东南街沙城中心街路口被运管执法人员获。根据《浙江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实施办法》第五十条第(一)项 处以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责令改正。 | | 2015-06-08 |
温运罚决字[2015] 第33030041201502698号 | | 温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 2015年04月02日上午,永嘉县长顺危险品货物运输有限公司指派驾驶员施友肖驾驶浙C.KQ980轻型普通货车从瓯北装运18瓶满装氧气筒到鹿城轻工业园区,9时35分途经渔藤路盛业路口时被我大队执法人员查获。浙C.KQ980轻型普通货车装运氧气筒,其属于第二类压缩气体类,CN编号为22001,行驶期间未安放三角顶灯,其行为违反《浙江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实施办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以上事实由现场笔录和当事人询问笔录等证据材料佐证。根据 处以罚款人民币 壹仟元整 | | 2015-06-19 |
温运罚决字[2015] 第3303004115104684号 | | 温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 2015年07月01日20时35分,驾驶员冉久兴驾驶浙C.B8982中型厢式货车从瓯海梧田装运134支液化石油气瓶开往瓯海南白象,途经瓯海上蔡路口时,因违反《浙江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实施办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危险化学品运输单位的车辆不符合规定从事公路运输,被执法人员现场查获。经调查:这趟装运134支液化石油气瓶开往瓯海南白象,因悬挂危险品标志牌的地方损坏了,就没有悬挂危险品标志牌,浙C.B8982中型厢式货车已取得危险品道路运输证。现查实永嘉县长顺危险品货物运输有限公司违法事实成立,并附有下列证据材料佐证。根据《浙江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实施办法》第五十条第(一)项处以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 | | 2015-07-27 |
温运罚决字[2015] 第3303004115106465号 | | 温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 2015年10月28日11时10分,驾驶员龙明驾驶浙C.11S39轻型厢式货车从瑞安塘下装运32支液化石油气瓶开往瓯海三垟桂新园公司,途经瓯海丽岙路口时被检查发现该车押运员范良旭现场无法出示押运员从业资格证,因违反《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八条第(三)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押运人员未取得从业资格上岗作业,被执法人员现场查获。经调查:这趟装运32支液化石油气瓶开往瓯海三垟桂新园公司,浙C.11S39轻型厢式货车已取得危险品道路运输证;该车的押运员范良旭未取得押运人员从业资格证,已从事押运工作一个月时间。现查实永嘉县长顺危险品货物运输有限公司违法事实成立,并附有下列证据材料佐证。根据《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六十四条第(一)项 处以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 | | 2015-10-29 |
温运罚决字[2015] 第3303004115106698号 | | 温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 永嘉县长顺危险品货物运输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运输单位的车辆不符合规定从事公路运输一案,于2015年11月10日立案,经现场调查和对被委托人的询问,现已调查完毕。查明:2015年11月10日上午,永嘉县长顺危险品货物运输有限公司指派驾驶员汪红卫驾驶浙C.B7753重型罐式货车从泽雅装运柴油到永嘉,卸货后返回泽雅,10时40分途经瓯湖线龙泉头路口时被我大队执法人员发现并接受稽查, 该车行驶期间未放置危险品三角灯,其行为违法事实清楚,并有下列所附证据材料佐证。根据《浙江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实施办法》第五十条第(一)项 处以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 | | 2015-11-13 |
温运罚决字[2015] 第3303004115107367号 | | 温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 永嘉县长顺危险品货物运输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实施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一案,于2015年11月18日立案,经现场调查和对被委托人的询问,现已调查完毕。查明:2015年11月17日23时许,永嘉县长顺危险品货物运输有限公司指派当事驾驶员李明水驾驶浙C.B9588重型厢式货车从苍南钱库装运50小罐煤气、188中罐煤气及7大罐煤气至温州吴桥路和锦绣路交叉口,11月18日10时53分停靠在吴桥路和锦绣路交叉口卸载货物时被我大队执法人员发现并接受稽查,车厢内的煤气瓶横向叠放三层超过栏板,其行为违法事实清楚,并有下列所附证据材料佐证。根据《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五条第(八)项 处以罚款人民币捌佰元整。 | | 2016-01-28 |
温运罚决字[2016] 第3303004116100230号 | | 温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 2016年01月20日10时00分,永嘉县长顺危险品货物运输有限公司的驾驶员朱亮亮驾驶浙C.B8937中型普通货车从瓯海郭溪坑口塘自来水厂空车开往瓯海潘桥物流园区,途经瓯海潘桥宁波路时,因违反《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五条第(八)项,未按规定实施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被执法人员现场查获。经调查:这趟从瓯海郭溪坑口塘自来水厂空车开往瓯海潘桥物流园区,因悬挂危险品标志牌的吸铁石损坏了,驾驶员朱亮亮就没有悬挂,浙C.B8937中型普通货车已取得危险品道路运输证。现查实永嘉县长顺危险品货物运输有限公司违法事实成立,并附有下列证据材料佐证。根据《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五条第(八)项 处以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 | | 2016-01-28 |
温运罚决字[2016] 第3303004116103983号 | | 温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 2016年09月18日15时10分,永嘉县长顺危险品货物运输有限公司的驾驶员王振驾驶浙C.M8Y57轻型厢式货车从瓯海瞿溪装运9支液化石油气瓶开往瓯海郭溪梅屿昌泰煤气站,途经瓯海区温瞿路白塔殿时因违反《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五条第(八)项,未按规定实施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被执法人员现场查获。经调查:这趟装运9支液化石油气瓶开往瓯海郭溪梅屿昌泰煤气站,因放置危险标志三角牌的地方已损坏,驾驶员王振就未放置危险标志三角牌,就一天的时间;浙C.M8Y57轻型厢式货车已取得危险品道路运输证。现查实永嘉县长顺危险品货物运输有限公司违法事实成立,并附有下列证据材料佐证。根据《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五条第(八)项 处以罚款人民币叁佰元整。 | | 2016-09-27 |
罚决字[2015] 第33032451201500006号 | | 永嘉县道路运输管理局 | 2015年01月07日10时57分,驾驶员邵连忠驾驶浙C.RP277普通货车运输货物(充有氧气的氧气瓶73瓶)由瓯北镇安丰氧气供应站开往桥下, 满载氧气瓶5层高裸露却无采取任何安全防护措施,途经桥下镇梅岙村路段, 永嘉县长顺危险品货物运输有限公司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七条,货运经营者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被执法人员戴晓兵、滕忠查获。永嘉县长顺危险品货物运输有限公司无防止货物脱落、扬撒措施违法事实清楚,有询问笔录、现场笔录和现场照片等证据证明,证据确凿,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七条“运输危险货物应当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危险货物燃烧、爆炸、辐射、泄漏等。”之规定,应当予以认定。根据 处以罚款人民币 壹仟元整 | | 2015-01-13 |
罚决字[2015] 第33032451201500023号 | | 永嘉县道路运输管理局 | 2015年01月20日14时47分,永嘉县长顺危险品货物运输有限公司的浙C.B7239中型厢式货车道路运输证车辆二级维护记录有效期限至2015年01月10日止, 被本局维修管理科发现,永嘉县长顺危险品货物运输有限公司违反《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未按规定维护专用车辆。永嘉县长顺危险品货物运输有限公司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未按规定维护专用车辆违法事实清楚,有车辆二级维护记录卡、询问笔录等证据证明,证据确凿,其行为违反了《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应当按照《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中有关车辆管理的规定,维护、检测、使用和管理专用车辆,确保专用车辆技术状况良好。”之规定,应当予以认定。依据《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六十二条“ 违反本规定,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未按规定维护或者检测专用车辆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鉴于该案行政相对人被查后及时接受处理,主动配合调查处理,从轻处罚. 给予永嘉县长顺危险品货物运输有限公司处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根据 处以罚款人民币 壹仟元整 | | 2015-01-20 |
罚决字[2015] 第33032451201500069号 | | 永嘉县道路运输管理局 | 2015年01月27日11时13分,黄超驾驶浙C.B7113普通货车从瓯北张堡开往龙桥码头,车上装有50多只氧气罐(有10罐装满氧气,其余属空罐),驾驶员黄超无相应从业资格证件,途经永嘉县瓯北新区龙桥码头地段, 因永嘉县长顺危险品货物运输有限公司违反《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六条第(六)项,道路运输经营者聘用无法定从业资格证的人员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被执法人员陈光武、杨伟毅查获。永嘉县长顺危险品货物运输有限公司道路运输经营者聘用无法定从业资格证的人员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违法事实清楚, 有现场笔录、询问笔录、现场照片等证据证明, 证据确凿,其行为违反了《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六条第(六)项之规定,应当予以认定。依据《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六条第(六)项“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许可机关吊销经营许可证:..... (六)道路运输和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经营者聘用无法定从业资格证的人员从事道路运输和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经营活动的;”,给予罚款人民币 贰仟元整的行政处罚。根据 处以罚款人民币 贰仟元整 | | 2015-02-03 |
永运罚决字[2015] 第3303245115100309号 | | 永嘉县道路运输管理局 | 2015年04月03日14时13分,永嘉县长顺危险品货物运输有限司的浙C.C6N91厢式货车,车辆二级维护记录有效期至2015年04月01日止,在本局维修管理科被执法人员发现。永嘉县长顺危险品货物运输有限司涉嫌违反《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未按规定维护专用车辆。根据《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六十二条 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 | | 2015-04-03 |
罚决字[2015] 第33032451201500172号 | | 永嘉县道路运输管理局 | 2015年04月08日9时5分,邵连忠驾驶浙C.RP277货车,从 瓯北安丰制氧厂 运输氧气瓶开往桥下八里,氧气瓶共有80瓶,装置6层,该车未采取防护措施防止货物脱落,途经桥下镇露焦桥大桥地段,永嘉县长顺危险品货物运输有限公司违反《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三十八条,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被执法人员金晓东、朱胜建查获。永嘉县长顺危险品货物运输有限公司货物脱落、扬撒违法事实清楚,有现场笔录、询问笔录、现场照片等证据证明, 证据确凿,其行为违反了《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三十八条“国家鼓励实行封闭式运输。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应当采取有效的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等情况发生。”之规定,应当予以认定。依据《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六十七条第(二)项“违反本规定,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许可机关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者吊销其相应的经营范围: (二)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的。”,鉴于该案行政相对人被查后及时接受处理,主动配合调查处理,给予从轻处罚. 给予责令改正,处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根据 处以罚款人民币 壹仟元整 | | 2015-04-14 |
罚决字[2015] 第33032451201500171号 | | 永嘉县道路运输管理局 | 2015年04月09日10时21分,驾驶员况鲜斌驾驶永嘉县长顺危险品货物运输有限公司浙C.B8983中型罐车,在桥下镇梅岙村地方运输燃料油,况鲜斌无相应从业资格证件, 途经桥下镇梅岙村温金路110号路段, 因永嘉县长顺危险品货物运输有限公司违反《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六条第(六)项,道路运输经营者聘用无法定从业资格证的人员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被执法人员朱胜建、金晓东查获。永嘉县长顺危险品货物运输有限公司道路运输经营者聘用无法定从业资格证的人员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违法事实清楚,有询问笔录、现场笔录和现场照片等证据证明,证据确凿,其行为违反了《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六条第(六)项之规定,应当予以认定。按《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六条第(六)项“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许可机关吊销经营许可证:(六)道路运输和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经营者聘用无法定从业资格证的人员从事道路运输和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经营活动的;”,该车属初次违法,且未造成危害后果,被查后及时主动配合执法机构调查,情节一般,给予永嘉县长顺危险品货物运输有限公司责令改正,处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根据 处以罚款人民币 叁仟元整 | | 2015-04-14 |
罚决字[2015] 第33032451201500188号 | | 永嘉县道路运输管理局 | 2015年04月16日14时16分,永嘉县长顺危险品货物运输有限公司的浙C.C7P05轻型厢式货车道路运输证车辆二级维护记录有效期限至2015年04月01日止, 被本局维修管理科发现, 因违反《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未按规定维护专用车辆。永嘉县长顺危险品货物运输有限公司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未按规定维护专用车辆违法事实清楚,有车辆二级维护记录卡、询问笔录等证据证明,证据确凿,其行为违反了《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应当按照《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中有关车辆管理的规定,维护、检测、使用和管理专用车辆,确保专用车辆技术状况良好。”之规定,应当予以认定。依据《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六十二条“ 违反本规定,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未按规定维护或者检测专用车辆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鉴于该案行政相对人被查后及时接受处理,主动配合调查处理,给予从轻处罚. 给予永嘉县长顺危险品货物运输有限公司责令改正,处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根据 处以罚款人民币 壹仟元整 | | 2015-04-16 |
罚决字[2015] 第33032451201500228号 | | 永嘉县道路运输管理局 | 2015年04月21日11时15分,陈送来驾驶永嘉县长顺危险品货物运输有限公司浙C.B7113货车,从瓯北和三村运氧气开往张堡,氧气瓶高出车厢栏板2层约60CM且无固定措施,途经江北街道和三路口地段, 因永嘉县长顺危险品货物运输有限公司违反《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三十八条,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被执法人员滕忠、戴晓兵查获。永嘉县长顺危险品货物运输有限公司货物脱落、扬撒违法事实清楚,有询问笔录、现场笔录和现场照片等证据证明,证据确凿,其行为违反了《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三十八条“国家鼓励实行封闭式运输。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应当采取有效的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等情况发生。”之规定,应当予以认定。按《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六十七条第(二)项“违反本规定,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许可机关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者吊销其相应的经营范围:(二)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的。”。该车属初次违法,且未造成危害后果,被查后及时主动配合执法机构调查,情节一般,给予永嘉县长顺危险品货物运输有限公司,处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根据 处以罚款人民币 壹仟元整 | | 2015-04-30 |
永运罚决字[2015] 第3303245115100334号 | | 永嘉县道路运输管理局 | 2015年03月31日,永嘉县长顺危险品化物运输有限公司的浙C.B5861(2014年11月20日,浙C.B5861在G15沈海高速台州方向浙闽,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浙C.B5301(2014年11月28日,浙C.B5301在G15沈南高速飞云收费站,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等8辆车辆因9次交通违法行为被浙江省公安厅高速交警总队温州支队查获并通报,永嘉永嘉县长顺危险品化物运输有限公司违反《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五条第(八)项,未按规定实施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根据《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五条第(八)项 处以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 | | 2015-05-07 |
永运罚决字[2015] 第3303245115100356号 | | 永嘉县道路运输管理局 | 2015年05月13日10时01分,驾驶员廖山俊驾驶永嘉县长顺危险品货物运输有限公司浙C.BM590货车(押运员廖海冰),从桥下运输工业氧气开往瓯北和二大桥工地,廖山俊无相应从业资格证件,途经在瓯北和三村,因永嘉县长顺危险品货物运输有限公司违反《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六条第(六)项,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经营者聘用无法定从业资格证的人员从事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经营活动被我执法人员查获。根据《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六条第(六)项 处以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 | | 2015-05-15 |
永运罚决字[2015] 第3303245115100364号 | | 永嘉县道路运输管理局 | 2015年04月30日11时20分,该车驾驶员邵连忠驾驶浙C.RP277轻型普通货车,由桥下运输货物(氧气)开往瓯北,氧气瓶高出车厢栏板二层,且裸露没有采取防护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第(五)项,《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六十七条第(二)项 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 | | 2015-05-15 |
永运罚决字[2015] 第3303245115100366号 | | 永嘉县道路运输管理局 | 2015年05月18日14时15分,永嘉县道路运输管理局执法人员在本局维修科巡查时,发现永嘉县长顺危险品货物运输有限公司所在的浙C.B8562牵引车二级维护记录有效期至2015年1月24日止,因永嘉县长顺危险品货物运输有限公司违反《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根据《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六十二条 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 | | 2015-05-18 |
永运罚决字[2015] 第3303245115100367号 | | 永嘉县道路运输管理局 | 2015年05月18日14时15分,永嘉县长顺危险品货物运输有限公司的浙C.B075挂重型罐式半挂车,该车道路运输证车辆二级维护记录有效期限至2014年09月25日止,在本局维修管理科被发现,因违反《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被我执法人员查获。根据《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六十二条 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 | | 2015-05-18 |
永运罚决字[2015] 第3303245115000009号 | | 永嘉县道路运输管理局 | 2015年06月09日10时59分,永嘉县长顺危险品货物运输有限公司的浙C.RV699轻型厢式货车,在检测站检测时,被发现未按国家规定的技术规范对该货运车辆进行定期维护,该车车辆二级维护超期2天(2015年06月07日至2015年06月09日)。本单位执法人员依法当场告知当事人违法事实、处罚理由和依据以及享有陈述、申辩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一条第一款、《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六十八条 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 | | 2015-06-09 |
永运罚决字[2015] 第3303245115000018号 | | 永嘉县道路运输管理局 | 2015年08月03日09时35分,2015年08月03日09时35分,永嘉县长顺危险品货物运输有限公司的浙C.RY685轻型普通货车,该车道路运输证车辆二级维护记录有效期至2015年05月06日止,被本局维修管理科发现,永嘉县长顺危险品货物运输有限公司违反《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未按规定维护专用车辆。根据《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六十二条 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 | | 2015-08-03 |
永运罚决字[2015] 第3303245115100514号 | | 永嘉县道路运输管理局 | 2015年08月03日11时55分,永嘉县道路运输管理局执法人员在41省道下塘巡查时,发现浙C.B5386普通货车有违章嫌疑,于是指挥该车靠边停车接受检查。经检查相关证件,并对该车驾驶员李丐林制作现场笔录后发现:该车驾驶员李丐林驾驶永嘉县长顺危险品货物运输有限公司的浙C.B5386普通货车,从上塘运输货物氧气罐开往乐清方向,该车货物高出车栏板三层,且裸露无遮盖物,永嘉县长顺危险品货物运输有限公司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七条、《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三十八条,货运经营者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第(五)项,《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六十七条第(二)项 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 | | 2015-08-05 |
永运罚决字[2015] 第3303245115000025号 | | 永嘉县道路运输管理局 | 2015年09月23日16时44分,永嘉县长顺危险品货物运输有限公司的浙C.A0D80厢式货车,该车道路运输证车辆二级维护记录有效期至2015年8月27日止,被本局维修管理科发现,永嘉县长顺危险品货物运输有限公司违反《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未按规定维护专用车辆。根据《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六十二条 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 | | 2015-09-24 |
永运罚决字[2015] 第3303245115000028号 | | 永嘉县道路运输管理局 | 2015年10月16日15时50分,永嘉县长顺危险品货物运输有限公司的浙C.C7P05轻型厢式货车,该车道路运输证车辆二级维护记录有效期限至2015年07月11日止,永嘉县长顺危险品货物运输有限公司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一条、《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十九条,货运经营者不按规定维护和检测运输车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一条第一款、《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六十八条 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 | | 2015-10-16 |
永运罚决字[2015] 第3303245115000029号 | | 永嘉县道路运输管理局 | 2015年10月21日16时55分,永嘉县长顺危险品货物运输有限公司的浙C.B8252重型半挂牵引车,该车道路运输证车辆二级维护记录有效期限至2015年09月18日止,永嘉县长顺危险品货物运输有限公司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一条、《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十九条,货运经营者不按规定维护和检测运输车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一条第一款、《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六十八条 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 | | 2015-10-22 |
永运罚决字[2015] 第3303245115100631号 | | 永嘉县道路运输管理局 | 2015年10月15日10时30分,该车驾驶员邵连忠驾驶永嘉县长顺危险品货物运输有限公司浙C.RP277货车,从桥下运输氧气瓶35个开往瓯北冲氧站,氧气瓶高出车厢栏板一层但无相应防护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第(五)项,《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六十七条第(二)项 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 | | 2015-10-22 |
永运罚决字[2015] 第3303245115000038号 | | 永嘉县道路运输管理局 | 2015年12月17日16时07分,永嘉县长顺危险品货物运输有限公司的浙C.RV310厢式货车车辆二级维护记录有效期至2015年12月10日,违反《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未按规定维护专用车辆。根据《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六十二条 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 | | 2015-12-17 |
永运罚决字[2016] 第3303245116100081号 | | 永嘉县道路运输管理局 | 2016年03月10日09时10分,驾驶员王超其驾驶永嘉县长顺危险品货物运输有限公司的浙C.RY216轻型厢式货车从桥头开往瓯北,车厢内装载两层液化气(上层大罐液化气9罐,下层小罐液化气25罐),上下两层中间没有保护层,且车辆上消防器材已过期,驾驶员现场无法出示从业资格证。根据《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五条第(八)项 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仟壹佰元整,责令改正。 | | 2016-03-15 |
永运罚决字[2016] 第3303245116100101号 | | 永嘉县道路运输管理局 | 2016年03月31日09时50分,永嘉县道路运输管理局执法人员在瓯北安丰村附近巡查时,发现浙C.B9615有违章嫌疑,于是指挥该车驾驶员靠边停车接受检查。经检查相关证件,并对该车押运员王月送制作现场笔录后发现:该车驾驶员滕洪邓驾驶永嘉县长顺危险品货物运输有限公司的浙C.B9615中型普通货车,途径瓯北安丰村附近时被查获,押运员王月送现场无法出示押运证,后经过调查,该车押运员王月送的押运证有效期至2015年07月10日,永嘉县长顺危险品货物运输有限公司违反《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六条第(六)项,道路运输经营者聘用无法定从业资格证的人员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根据《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六条第(六)项 处以罚款人民币贰仟捌佰元整,责令改正。 | | 2016-04-01 |
永运罚决字[2016] 第3303245116100112号 | | 永嘉县道路运输管理局 | 2016年03月28日11时15分,永嘉县道路运输管理局执法人员在104国道瓯北高速口旁巡查时,发现浙C.RR862轻型普通货车有违章嫌疑,于是指挥该车靠边停车接受检查。经检查相关证件,并对该车驾驶员谢天由制作现场笔录后发现:该车驾驶员谢天由驾驶永嘉县长顺危险品货物运输有限公司浙C.RR862轻型普通货车,运输氧气瓶由六岙到安丰氧气厂充氧气,货物满载高出车栏板一层,裸露且无遮盖物,永嘉县长顺危险品货物运输有限公司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七条、《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三十八条,货运经营者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第(五)项,《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六十七条第(二)项 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责令改正。 | | 2016-04-13 |
永运罚决字[2016] 第3303245116100179号 | | 永嘉县道路运输管理局 | 2016年05月26日09时36分,永嘉县道路运输管理局执法人员在桥下镇露礁桥高速桥下巡查时,发现浙C.RP277轻型普通货车有违章嫌疑,于是指挥该车靠边停车接受检查。经检查相关证件,并对该车驾驶员邵时忠制作现场笔录后发现:该车驾驶员邵时忠驾驶永嘉县长顺危险品货物运输有限公司浙C.RP277轻型普通货车,运输氧气瓶从垟弯村开往瓯北安丰,车上装有37瓶氧气瓶,押运员邵建区现场无法出示押运员证,永嘉县长顺危险品货物运输有限公司违反《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六条第(六)项,道路运输经营者聘用无法定从业资格证的人员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根据《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六条第(六)项 处以罚款人民币贰仟捌佰元整,责令改正。 | | 2016-05-31 |
永运罚决字[2016] 第3303245116100325号 | | 永嘉县道路运输管理局 | 2016年07月28日09时35分,永嘉县道路运输管理局执法人员在永嘉县桥下镇白下村地段巡查时,发现浙C.3HF92轻型厢式货车有违法嫌疑,于是指挥该车靠边停车接受检查。经检查相关证件,并对该车驾驶员叶国好制作现场笔录后发现:该车驾驶员叶国好驾驶永嘉县长顺危险品货物运输有限公司的浙C.3HF92轻型厢式货车货车,从桥下白垟液气化站运输液气化到桥头燃瓯燃气配所中心,车内液化气放二层,上层摆5罐,中间无防护措施。永嘉县长顺危险品货物运输有限公司违反《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五条第(八)项,未按规定实施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根据《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五条第(八)项 处以罚款人民币贰仟伍佰元整,责令改正。 | | 2016-08-05 |
永运罚决字[2016] 第3303245116100332号 | | 永嘉县道路运输管理局 | 2016年08月03日12时45分,永嘉县道路运输管理局执法人员在永嘉县三江地段巡查时,发现浙C.JA558轻型普通货车有违法嫌疑,于是指挥该车靠边停车接受检查。经检查相关证件,并对该车驾驶员郑玲玲制作现场笔录后发现:该车驾驶员郑玲玲驾驶永嘉县长顺危险品货物运输有限公司的浙C.JA558轻型普通货车,运输货物从黄田开往乐清,现场押运员(王国亮)无法出示押运员证及电子路单,永嘉县长顺危险品货物运输有限公司违反《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条。根据《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一)项 处以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责令改正。 | | 2016-08-10 |
永运罚决字[2016] 第3303245116100333号 | | 永嘉县道路运输管理局 | 2016年07月29日10时40分,永嘉县道路运输管理局执法人员在永嘉县瓯北镇三江街道中村地段巡查时,发现浙C.B5369有违法嫌疑,于是指挥该车驾驶员靠边停车接受检查。经检查相关证件,并对该车驾驶员陈春强制作现场笔录后发现:该车驾驶员陈春强驾驶永嘉县长顺危险品货物运输有限公司的浙C.B5369中型仓栅式货车,运输氧气瓶由乐清气站开往瓯北,车上货物水平放置高出车栏板约50cm。永嘉县长顺危险品货物运输有限公司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七条、《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三十条,货运经营者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第(五)项、《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六十条第(二)项 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责令改正。 | | 2016-08-10 |
永运罚决字[2016] 第3303245116100375号 | | 永嘉县道路运输管理局 | 2016年08月19日09时45分,永嘉县道路运输管理局执法人员在永嘉县瓯北镇昌新路38号巡查时,发现浙C.RP391有违法嫌疑,于是指挥该车驾驶员靠边停车接受检查。经检查相关证件,并对该车驾驶员周曲聪制作现场笔录后发现:该车驾驶员周曲聪驾驶永嘉县长顺危险品货物运输有限公司的浙C.RP391轻型厢式货车,运输煤气19瓶(其中4瓶满瓶,15瓶空瓶),从塘头开往龙桥,现场无法出示危险品押运员证,永嘉县长顺危险品货物运输有限公司违反《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六条第(六)项,道路运输经营者聘用无法定从业资格证的人员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根据《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六条第(六)项 处以罚款人民币贰仟捌佰元整,责令改正。 | | 2016-09-03 |
永运罚决字[2016] 第3303245116100390号 | | 永嘉县道路运输管理局 | 2016年08月18日10时40分,永嘉县道路运输管理局执法人员在永嘉县桥下镇基隆屿修江游乐门口地段巡查时,发现浙C.B7787有违法嫌疑,于是指挥该车驾驶员靠边停车接受检查。经检查相关证件,并对该车驾驶员曹西山制作现场笔录后发现:该车驾驶员曹西山驾驶永嘉县长顺危险品货物运输有限公司的浙C.B7787重型普通货车,运输11瓶氧气瓶从温州开往桥下镇京岙村,车上货物水平放置高出车栏板约20cm。永嘉县长顺危险品货物运输有限公司途经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七条、《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三十条,货运经营者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第(五)项、《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六十条第(二)项 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责令改正。 | | 2016-08-25 |
永运罚决字[2016] 第3303245116100414号 | | 永嘉县道路运输管理局 | 2016年08月27日15时50分,永嘉县道路运输管理局执法人员在永嘉县104国道长岙地段巡查时,发现浙C.L5N37有违法嫌疑,于是指挥该车驾驶员靠边停车接受检查。经检查相关证件,并对该车驾驶员张建桐制作现场笔录后发现:该车驾驶员张建桐驾驶永嘉县长顺危险品货物运输有限公司的浙C.L5N37轻型厢式货车,运输液化气80瓶从长岙气站运往瓯北,车内液化气摆放二层,上层摆30瓶,中间无隔板等防护措施。永嘉县长顺危险品货物运输有限公司违反《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五条第(八)项,未按规定实施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根据《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五条第(八)项 处以罚款人民币贰仟肆佰元整,责令改正。 | | 2016-08-31 |
永运罚决字[2016] 第3303245116100415号 | | 永嘉县道路运输管理局 | 2016年08月29日18时05分,永嘉县道路运输管理局执法人员在桥下镇梅岙上村地段巡查时,发现浙C.C0Q87轻型厢式货车有违法嫌疑,于是指挥该车驾驶员靠边停车接受检查。经检查相关证件,并对该车驾驶员吴广灿制作现场笔录后发现:该车驾驶员吴广灿驾驶永嘉县长顺危险品货物运输有限公司的浙C.C0Q87轻型厢式货车,从桥下煤气站运输煤气到瓯北塔下瓶库,车厢内煤气瓶(已加满)装有2层,车厢内没有有效防护措施,中间仅隔层木板。永嘉县长顺危险品货物运输有限公司违反《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五条第(八)项,未按规定实施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根据《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五条第(八)项 处以罚款人民币贰仟肆佰元整,责令改正。 | | 2016-08-31 |
永运罚决字[2016] 第3303245116100417号 | | 永嘉县道路运输管理局 | 2016年08月27日17时10分,永嘉县道路运输管理局执法人员在永嘉县瓯北镇三江街道104国道卧马山隧道出口地段巡查时,发现浙C.685A5轻型厢式货车有违法嫌疑,于是指挥该车驾驶员靠边停车接受检查。经检查相关证件,并对该车驾驶员周光星制作现场笔录后发现:该车驾驶员周光星驾驶永嘉县长顺危险品货物运输有限公司的浙C.685A5轻型厢式货车,从长岙煤气站运载煤气罐(50个中瓶满罐)到瓯北塔下瓶库,车上押运员周吉平现场无法出示押运员证,永嘉县长顺危险品货物运输有限公司违反《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六条第(六)项,道路运输经营者聘用无法定从业资格证的人员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根据《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六条第(六)项 处以罚款人民币叁仟柒佰元整,责令改正。 | | 2016-09-01 |
永运罚决字[2016] 第3303245116100433号 | | 永嘉县道路运输管理局 | 2016年09月06日09时00分,经本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督查发现:由吴建锋负责的永嘉县长顺危险品货物运输有限公司(地址:永嘉县瓯北镇东瓯大桥北路与新104国道东南),存在“车辆GPS实时监控不到位、监控人员未履行岗位职责、公司安全台账未按要求记录”等多项违章行为。永嘉县长顺危险品货物运输有限公司违反《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五条第(八)项,未按规定实施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根据《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五条第(八)项 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仟陆佰元整,责令改正。 | | 2016-09-06 |
永运罚决字[2016] 第3303245116100478号 | | 永嘉县道路运输管理局 | 2016年09月27日14时50分,永嘉县道路运输管理局执法人员在永嘉县瓯北镇白水加油站地段巡查时,发现浙C.685A5轻型厢式货车有违法嫌疑,于是指挥该车驾驶员靠边停车接受检查。经检查相关证件,并对该车驾驶员周光星制作现场笔录后发现:该车驾驶员周光星驾驶永嘉县长顺危险品货物运输有限公司的浙C.685A5轻型厢式货车,从长岙煤气站运输煤气罐56瓶到瓯北塔下瓶库,其中49瓶中瓶煤气罐为空瓶,7瓶大瓶煤气罐为满瓶,该车押运员周吉平现场无法出示押运员证,永嘉县长顺危险品货物运输有限公司违反《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六条第(六)项,道路运输经营者聘用无法定从业资格证的人员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根据《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六条第(六)项 处以罚款人民币肆仟元整,责令改正。 | | 2016-09-29 |
乐运罚决字[2016] 第3303825116100262号 | | 乐清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 2016年03月07日09时01分许,当事人倪文克驾驶浙C.H0N51厢式货车从北白象镇万南村运载壹拾壹罐煤气到达柳市镇七东村口,现场当事人倪文克出示从业资格证壹本,因无法出示道路运输证被我局执法人员王奇元(出示执法证件,证号:3303114036)、黄启光(出示执法证件,证号:3303114041)当场查获。浙C.H0N51厢式货车的经营者永嘉县长顺危险品货物运输有限公司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四条,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者不按照规定携带车辆营运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八条、《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六十三条 处以罚款人民币伍拾元整,责令改正。 | | 2016-03-09 |
乐运罚决字[2016] 第3303825116100784号 | | 乐清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 2016年07月22日16时05分,当事人王强驾驶浙C.M3W79普通货车从柳市镇象阳下郑村运载肆拾伍罐氧气空瓶到达柳市镇金光岙村口,因当事人王强无法出示驾驶人员安全教育卡被我局执法人员王奇元(出示执法证件,证号:3303114036)、黄启光(出示执法证件,证号:3303114041)当场查获。现场当事人王强出示道路运输证壹本、从业资格证壹本。据当事人王强陈述,近三个月未参加安全培训学习。浙C.M3W79普通货车的经营者永嘉县长顺危险品货物运输有限公司违反《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五条第(八)项,未按规定实施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根据《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五条第(八)项 处以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责令改正。 | | 2016-07-27 |
乐运罚决字[2016] 第3303825116100997号 | | 乐清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 2016年10月18日10时30分许,当事人郑柏成驾驶浙C.B9926厢式货车从柳市镇岐头运载玖拾瓶液化气开往柳市镇楼下村,途经柳市镇上岩后村时因当事人郑柏成无法出示驾驶人员安全教育卡被我局执法人员王奇元(出示执法证件,证号:3303114036)、黄启光(出示执法证件,证号:3303114041)当场查获。现场当事人郑柏成出示从业资格证壹本、道路运输证壹本。浙C.B9926厢式货车的经营者永嘉县长顺危险品货物运输有限公司违反《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五条第(八)项,未按规定实施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根据《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五条第(八)项 处以罚款人民币叁佰元整,责令改正。 | | 2016-10-18 |
湖运罚决字[2015] 第3305004115100984号 | | 湖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 2015年11月13日10时22分,在杭宁高速湖州南收费站,浙C.B3853普通货车因违反《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五条第(八)项,未按规定实施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被湖州运政执法人员王思国、钱寅飚查获。经查,当天驾驶员驾驶浙C.B3853普通货车从温州运送树脂(危险品)至和平,该车为危险货物运输专用车辆,驾驶员能够出示从业资格证和该车的道路运输证,未填写危险品运输车辆行车日志。根据《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五条第(八)项 处以罚款人民币叁佰元整,责令改正。 | | 2015-11-13 |
浙台黄公路罚〔2016〕第A000588号 | | 区公路管理局 | 2016年6月7日,罗维维驾驶车号为浙CB5887的重型罐式货车装运柴油,从温州到黄岩,途径104国道1736K+400M路段被我单位路政人员查获,经检测,该车为2轴车,车货总重21.4吨,总重超限1.4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罚款人民币300圆整。 | | 2016-06-07 |
浙台黄公路罚〔2016〕第A000588号 | | 区公路管理局 | 2016年6月7日,罗维维驾驶车号为浙CB5887的重型罐式货车装运柴油,从温州到黄岩,途径104国道1736K+400M路段被我单位路政人员查获,经检测,该车为2轴车,车货总重21.4吨,总重超限1.4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罚款人民币300圆整。 | | 2016-06-07 |
浙台黄公路罚〔2016〕第A000588号 | | 区公路管理局 | 2016年6月7日,罗维维驾驶车号为浙CB5887的重型罐式货车装运柴油,从温州到黄岩,途径104国道1736K+400M路段被我单位路政人员查获,经检测,该车为2轴车,车货总重21.4吨,总重超限1.4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罚款人民币300圆整。 | | 2016-06-07 |
【2015】松公行罚决字第263号 | | 县公安局 | 2015年3月25日11时00分许,永嘉县长顺危险品货物运输有限公司驾驶员吴某在未配备押运人员的情况下,驾驶危险品运输车运输危化物品(308箱丙烯酸树脂涂料)送往温州某鞋业公司,在途径松阳县象溪镇高速入口时,被丽水高速四大队民警查获,并移交至松阳县公安局。永嘉县长顺危险品货物运输有限公司的行为违反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通过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的,未配备押运人员,应予以行政处罚。 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决定对永嘉县长顺危险品货物运输有限公司责令整改并给予罚款壹万元的处罚。 限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凭本决定书到松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本数。
| | 2015-06-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