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创新鞋底加工厂是童鞋、女鞋、TPR、pu、聚氨脂等产品专业生产加工的公司,拥有完整、科学的质量管理体系。温州创新鞋底加工厂的诚信、实力和产品质量获得业界的认可。欢迎各界朋友莅临参观、指导和业务洽谈。
联系方式
工商信息和基本资料
温州川新鞋材有限公司的股东
股东名字 | 出资比例 | 出资额 |
---|---|---|
陈先念 | 53.33% | 人民币266.67万元 |
陈锡敏 | 46.67% | 人民币233.33万元 |
温州川新鞋材有限公司的工商变更记录
变更项目 | 变更后 | 变更前 | 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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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变更 | 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仙岩街道宝成路号 | 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仙岩街道宝成路号(第一、二、五、六层) | 2020-03-10 |
住所变更 | 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仙岩街道宝成路号(第一、二、五、六层) | 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仙岩街道宝成路号(第五、六层) | 2019-01-22 |
高级管理人员备案 | 姓名: 陈先念; 证件号码: ; 职位: 经理 姓名: 陈先念; 证件号码: ; 职位: 执行董事 姓名: 陈锡敏; 证件号码: ; 职位: 监事 [新增] | 姓名: 陈先念; 证件号码: ; 职位: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姓名: 陈绍新; 证件号码: ; 职位: 监事 [退出] | 2019-01-22 |
投资人(股权)备案 | 姓名: 陈先念; 出资额: .万; 百分比: .% 姓名: 陈锡敏; 出资额: .万; 百分比: .% [新增] | 姓名: 陈先念; 出资额: 万; 百分比: % 姓名: 陈绍新; 出资额: 万; 百分比: % [退出] | 2019-01-22 |
经营范围变更 | 制造、加工、销售(含网上销售):鞋材(不含化学品及皮革类)、鞋;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制造、加工、销售(含网上销售):鞋材(不含危险化学品及皮革类)、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2019-01-22 |
注册资本(金)变更 | 500( + 900% ) | 50 | 2018-07-16 |
投资人(股权)备案 | 姓名: 陈绍新; 出资额: 万; 百分比: % 姓名: 陈先念; 出资额: 万; 百分比: % | 姓名: 陈绍新; 出资额: 万; 百分比: % 姓名: 陈先念; 出资额: 万; 百分比: % | 2018-07-16 |
经营期限营业期限变更 | 营业期限至: 营业期限至: 长期 | 营业期限至: 2023-03-03 | 2018-07-16 |
注册资本金变更 | 2018-07-16 | ||
经营范围变更 | 制造、加工、销售(含网上销售):鞋材(不含危险化学品及皮革类)、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制造、加工、销售:鞋材(不含危险化学品及皮革类)(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2018-07-16 |
住所变更 | 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仙岩街道宝成路号(第五、六层) | 温州市瓯海区潘桥街道陈庄村(潘桥国际汽车城西首、东边楼) | 2018-07-05 |
经营范围变更 | 制造、加工、销售:鞋材(不含危险化学品及皮革类)(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制造、加工、销售鞋材(不含危险化学品及皮革类)。(分支机构经营场所设在温州市瓯海区娄桥街道东耕村吹台东路118号(第1幢第一层东首))。 | 2018-07-05 |
换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执照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71413D | 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证:******** | 2016-04-06 |
住所变更 | 住所: 温州市瓯海区潘桥街道陈庄村(潘桥国际汽车城西首、东边楼) 邮政编码: ****** 电话: ******** 住所所在行政区划:潘桥镇 | 住所: 温州市瓯海娄桥玕西村新一街后第*幢 邮政编码: ****** 电话: ******** 住所所在行政区划:娄桥街道 | 2016-04-06 |
住所(营业场所、地址)变更 | 住所: 温州市瓯海区潘桥街道陈庄村(潘桥国际汽车城西首、东边楼); 邮政编码: 325000; 电话: ********;住所所在行政区划:潘桥镇 | 住所: 温州市瓯海娄桥玕西村新一街后第2幢; 邮政编码: 325000; 电话: ********;住所所在行政区划:娄桥街道 | 2016-04-06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71413D | 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证:******** | 2016-04-06 | |
一般经营项目变更 | 一般经营项目: 制造、加工、销售鞋材(不含危险化学品及皮革类)。(分支机构经营场所设在温州市瓯海区娄桥街道东耕村吹台东路118号(第1幢第一层东首))。 | 一般经营项目: 制造、加工、销售鞋材(不含危险化学品及皮革类)。 | 2015-03-27 |
温州川新鞋材有限公司的领导人员
名字 | 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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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先念 |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陈绍新 | 监事 |
温州川新鞋材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
温瓯环罚字〔2015〕228号 | 区环保局 | 一、环境违法事实和证据 我局于2015年11月11日对你单位违反“三同时”制度的行为予以立案调查。现已查明,你单位未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未经环保部门审批同意,且需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至今还未经环保部门验收合格,于2015年5月擅自投入造粒加工生产。我局认为你单位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已构成违法。具体有现场勘察笔录、调查询问笔录、现场照片等证据为凭。 2015年12月15日,我局向你单位送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温瓯环罚告字[2015]228号),并告知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的权利和期限。2015年12月16日,你提出陈述、申辩意见, 经集体研究决定,予以部分采纳。 二、行政处罚的依据、种类 我局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决定对你单位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1、责令停止生产; 2、罚款壹万陆仟元人民币。 三、处罚决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1、关于责令停止生产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你单位在接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后必须立即执行该项处罚决定。 2、关于罚款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你单位应当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履行。凭此决定书,将罚款缴至指定银行和帐号。逾期不缴纳罚款,我局将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缴纳罚款先到瓯海区环保局法制科领取缴款书(地址:瓯海区行政管理中心2号楼809室,联系电话:88534259),后到瓯海农村合作银行办理(地址:瓯海区行政管理中心2号楼一楼),最后把缴款书第一联送至区局法制科,领取罚没财物专用票据。 四、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如果不服本处罚决定,你单位可以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温州市环境保护局或者瓯海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瓯海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如果你单位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处罚决定,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2015-12-31 |
温州川新鞋材有限公司的法律诉讼:
文书名称 | 日期 | 编号 |
温州市瓯海区环境保护局与温州川新鞋材有限公司非诉执行审查裁定书 | 2016-08-30 | (2016)浙0304行审25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