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PU胶;接枝胶;胶;裝修胶;公司秉承“顾客至上,锐意进取”的经营理念,坚持“客户第一”的原则为广大客户提供优质的服务。欢迎惠顾! 你的满意就是我们的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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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地址:
- 温州市双桥村下桥路口鞋用化工市场6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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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577)
- 经理:
- 谢易辉
- 邮政编码:
- 32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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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号码 | 13780191910 |
工商信息和基本资料
温州市伟明化工有限公司的股东
股东名字 | 出资比例 | 出资额 |
---|---|---|
谢易辉 | 90% | 人民币97.2万元 |
梁金泉 | 10% | 人民币10.8万元 |
温州市伟明化工有限公司的工商变更记录
变更项目 | 变更后 | 变更前 | 时间 |
---|---|---|---|
住所变更 | 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景山街道景山勤奋组团幢-室 | 温州市双桥村下桥路口鞋用化工市场号 | 2019-04-26 |
经营范围变更 | 无储存场所经营:7110甲聚氨酯固化剂;聚氨酯类胶粘剂;皮革光亮剂;皮革光滑剂;香蕉水;氯丁胶粘剂;皮革顶层涂饰剂;脱漆剂(在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无储存场所经营:含易燃溶剂的合成树脂、油漆、辅助材料、涂料等制品[闭杯闪点≤60℃](324kg) | 2019-04-26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41614R | 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证: | 2016-05-19 | |
营业期限变更 | 营业期限: 1996/5/27 至 | 营业期限: 1996/5/27 至 2016/5/26 | 2016-05-19 |
许可经营项目变更 | 许可经营项目: 无储存场所经营:含易燃溶剂的合成树脂、油漆、辅助材料、涂料等制品[闭杯闪点≤60℃](324kg) | 许可经营项目: 批发、零售聚氨酯粘合剂166kg、7110甲聚氨酯固化剂167kg、B205型-除锈磷化处理剂167kg(在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限内经营) | 2016-05-19 |
经营期限变更 | 营业期限: 1996/5/27 至 | 营业期限: 1996/5/27 至 2016/5/26 | 2016-05-19 |
换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执照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41614R | 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证: | 2016-05-19 |
许可经营项目变更 | 许可经营项目: 批发、零售聚氨酯粘合剂166kg、7110甲聚氨酯固化剂167kg、B205型-除锈磷化处理剂167kg(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13年3月23日止) | 许可经营项目: 批发、零售PU胶100kg、处理剂50kg、固化剂200kg、生粉胶(粉胶、粉胶浆)50kg、黄胶(黄糊)50kg、药水胶(药水糊)50kg(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10年3月23日止) | 2010-06-17 |
注册号升级 | 注册号: | 注册号: 069 | 2008-06-06 |
集团编号升级 | 注册号: | 注册号: 69 | 2008-06-06 |
温州市伟明化工有限公司的组织架构
名字 | 职务 |
---|---|
谢易辉 | 执行董事 |
梁金泉 | 监事 |
温州市伟明化工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
温鹿安监管罚〔2015〕18号 | 区安监局 | 当事人基本情况:温州市伟明化工有限公司。 2015年4月14日,我局执法人员对温州市伟明化工有限公司位于温州市某路某号内的一间仓库进行执法检查,发现该仓库内存放有819桶金属桶装聚氨酯粘合剂,每桶重14公斤;362桶塑料桶装聚氨酯粘合剂,每桶重14公斤,合计16534公斤。经现场初步调查,聚氨酯粘合剂属易燃液体,危险货物编号:32196。经初步调查,当事人存在涉嫌未将危险化学品储存在专用仓库的行为。我局于2015年4月15日批准立案调查。 经查明:2015年3月初至2015年4月14日期间,温州市伟明化工有限公司在温州市某路某号的一间非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内违规储存聚氨酯粘合剂,至2015年4月14日止,现场储存有16534公斤聚氨酯粘合剂。聚氨酯粘合剂属《危险化学品名录》(2002版)第三类易燃液体中第32196号。 上述违法事实,由以下证据证实: 1、2015年4月14日,调查人员对温州市伟明化工有限公司位于温州市某路某号内的一间仓库进行执法检查制作的《现场检查记录》1份、《现场执法照片》5份。 2、2015年4月15日,调查人员对温州市伟明化工有限公司位于温州市某路某号内的一间仓库进行执法检查制作的《勘验笔录》1份。 3、2015年4月23日,调查人员对温州市伟明化工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谢某某进行询问,制作的《询问笔录》、提取的身份证复印件、安全资格证书复印件各1份。 4、2015年4月23日,调查人员提取的温州市伟明化工有限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各1份。 5、2015年4月23日,调查人员提取的租赁合同复印件1份、实物入库凭单复印件和某有限公司送货单复印件各2份。 6、2015年4月23日,调查人员提取的聚氨酯粘合剂安全技术说明书1份。 7、2015年5月4日,调查人员对温州市伟明化工有限公司仓库管理员邵某某进行询问,制作的《询问笔录》1份、提取的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 8、2015年5月4日,调查人员对温州市某有限公司经理曾某某进行询问,制作的《询问笔录》1份、提取的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 9、2015年5月4日,调查人员提取的温州市某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曾某某的委托书各1份。 2015年5月20日我局依法向当事人送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温鹿安监管罚告〔2015〕13号)和听证告知书(温鹿安监管听告〔2015〕6号),由温州市伟明化工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谢某某签收。同时,我局依法告知当事人有陈述、申辩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进行了陈述申辩,但未提出听证的要求。我局执法人员对本案相关疑点进行了调查核实。 本局认为,当事人自2015年3月初至2015年4月14日期间,将聚氨酯粘合剂违规储存在非专用仓库内,违反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危险化学品应当储存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者专用储存室(以下统称专用仓库)内,并由专人负责管理;剧毒化学品以及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应当在专用仓库内单独存放,并实行双人收发、双人保管制度。”的规定,构成了未将危险化学品储存在专用仓库的违法行为。 鉴于当事人的违法事实不具有法定的减轻处罚、从轻处罚、从重处罚情节,本着行政处罚与违法行为的危害程度相当的原则,应当以一般幅度对当事人进行处罚。 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条第一款第(四)项:“生产、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直至由原发证机关吊销其相关许可证件,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其办理经营范围变更登记或者吊销其营业执照;有关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四)未将危险化学品储存在专用仓库内,或者未将剧毒化学品以及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在专用仓库内单独存放的。”的规定,鉴于当事人能及时改正违法行为,根据当事人的实际情况,经本局研究决定,对当事人温州市伟明化工有限公司作出责令改正,处罚款人民币5万元的行政处罚。 当事人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携带《鹿城区罚款缴款通知单》,将罚款缴至温州市工行黎明支行(地址:车站大道神力大厦),账号*4,到期不缴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如果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依法在60日内向鹿城区人民政府或者温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鹿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的,本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依照有关规定强制执行。
二〇一五年七月十三日 | 2015-07-13 |
温州市伟明化工有限公司的注册商标
图片 | 注册号 | 商标名 | 分类 | 分类ID | 状态 | 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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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201534 | WEIMING | 化学原料 | 1 | 商标已注册 | 2004-08-03 |
![]() | 4201535 | 伟明 | 化学原料 | 1 | 商标已注册 | 2004-08-03 |
![]() | 4201534 | WEIMING | 化学原料 | 1 | 商标已注册 | 2004-08-03 |
![]() | 4201535 | 伟明 | 化学原料 | 1 | 商标已注册 | 2004-08-03 |
![]() | 4201534 | WEIMING | 化学原料 | 1 | 商标已注册 | 2004-08-03 |
![]() | 4201535 | 伟明 | 化学原料 | 1 | 商标已注册 | 2004-08-03 |
温州市伟明化工有限公司的法律诉讼:
文书名称 | 日期 | 编号 |
温州市伟明化工有限公司与温州奇骏鞋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2016-08-01 | (2016)浙0302民初6620号 |
温州市伟明化工有限公司的分公司
分公司名称 | 地址 | 成立时间 |
---|---|---|
温州市伟明化工有限公司鞋材分公司 | 温州市游泳桥50号 | 2004-04-19 00:00:0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