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体育宾馆隶属于国有陕西省体育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坐落于西安市长安北路14号省体育场内,总面积近7000平方米,宾馆拥有各类客房100余间,可容纳20—200人不等的大小会议室七个,宾馆餐厅共有豪华包间十一个,可同时容纳400人就餐,经营陕西中、高端特色菜品,并配有茶秀、棋牌、机票代理及大型停车场等完善的服务设施,经体育产业集团公司出重资装修改造,现硬件设施可达到涉外四星级标准。交通便利、闹中取静的体育宾馆是您居家旅游、商务活动的理想场所。
联系方式
- 旅馆地址:
- 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长安路18号
- 固定电话:
- (029)5261341
- 联系人:
- 张船生
- 电子邮件:
- xuhui12@163.com
- 邮政编码:
- 710061
- 顺企®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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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联系方式
座机号码 | 029-85367978 |
电子邮箱 | 772502864@pp.com |
工商信息和基本资料
- 法人名称:
- 陕西体育宾馆
- 简称:
- 体育宾馆
- 父公司
- 陕西省体育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主要经营产品:
- 住宿 , 餐饮
- 经营范围:
- 中型餐馆(中餐类制售、凉菜、生食海产品);住宿、客房;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营业执照号码:
- 91610000220520817B
- 发证机关:
- 西安市碑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法人类型:
- 内资企业法人
- 地区编码:
- 610000
- 组织机构代码:
- 22052081-7
- 核准日期:
- 2016-06-27
- 经营期限:
- 永久
- 经营状态:
- 在业
- 成立时间:
- 1984年08月15日
- 注册资本:
- 271万 (万元)
- 所属行业:
- 旅游饭店 » 碑林区旅游饭店
- 所属城市黄页:
- 西安企业网 » 碑林区 » 碑林区长安路
- 顺企编码:
- 14031380
陕西体育宾馆的股东
股东名字 | 出资比例 | 出资额 |
---|---|---|
西安唐城饭店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 271万 |
陕西体育宾馆的工商变更记录
变更项目 | 变更后 | 变更前 | 时间 |
---|---|---|---|
投资人变更 | 企业名称: 西安唐城饭店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出资额: 271; 百分比: 100 [新增] | 企业名称: 陕西省体育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出资额: 271; 百分比: 100 [退出] | 2022-04-20 |
章程备案 | - | - | 2022-04-20 |
- | 现地址: 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长安北路14号省体育场东门南侧3号货亭 | 原地址: | 2021-12-02 |
一照多址备案 | 现地址: 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长安北路14号省体育场东门南侧3号货亭 | 原地址: | 2021-12-02 |
章程备案 | - | - | 2021-11-05 |
补发执照 | 办理补发执照业务 | - | 2021-11-05 |
经营范围变更 | 一般项目:酒店管理;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物业管理;家政服务;市场营销策划;日用百货销售;农副产品销售;会议及展览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礼仪服务;服装服饰零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住宿服务;餐饮服务;食品销售;旅游业务;烟草制品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 中型餐饮(中餐类制售、凉菜、生食海产品);住宿、客房;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的销售;酒店管理;商贸、物业管理;会议服务;酒店业务培训;旅游咨询;家政服务;房屋租赁;市场营销策划;日用百货、旅游用品、酒店用品的批发零售;烟草零售;酒的批发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2021-11-05 |
行业代码变更 | 6210:正餐服务 | 6210:正餐服务 | 2021-11-05 |
- | 现地址: | 原地址: | 2021-11-05 |
从业人数变更 | 70 | - | 2021-11-05 |
陕西体育宾馆的行政处罚
西工商高陵案字〔2015〕第240号 | 无照经营 | 高陵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 当事人陕西体育宾馆的行为,违反了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四条第一款第(一)(二)(三)(四)(五)项之规定。属无照经营行为的行为。对该行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触犯刑律的,依照刑法关于非法经营罪、重大责任事故罪、重大劳动事故罪、危险物品肇事罪或者其它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并处2万元以下罚款,对无照经营行为规模较大、社会危害严重的,并处2万以上20万以下的罚款,对无照经营危害人体健康、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威胁公共安全,破坏环境资源的,没收专门用于从事无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材料、产品(商品)等财物,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无照经营行为的处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根据的规定。决定处罚如下: 一.罚款:10000元(壹万元)。 | 2015-10-09 | 2015-09-06 |
陕西体育宾馆的法律诉讼:
文书名称 | 日期 | 编号 |
西安市碑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非诉执行审查案件裁定书(17 | 2014-12-12 | (2012)碑行执字第0008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