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乡三合化工有限公司销售是扣板复合稳定剂、三盐、二盐、板材复合稳定剂、管材复合稳定剂、电缆复合稳定剂等产品专业生产加工的私营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总部设在河南新乡,新乡三合化工有限公司销售拥有完整、科学的质量管理体系。新乡三合化工有限公司销售的诚信、实力和产品质量获得业界的认可。欢迎各界朋友莅临新乡三合化工有限公司销售参观、指导和业务洽谈。
联系方式
- 公司地址:
- 平原乡梁任旺村河北路西6队地 -
- 固定电话:
- 86-0373-5799588
- 经理:
- 郑立合
- 经理手机:
- 13781961281
- 电子邮件:
- xxshhg998@163.com
- 邮政编码:
- 453700
- 传真号码:
- 86-0373-5799316
- 顺企®采购:
- 请卖家联系我在线采购产品
工商信息和基本资料
- 法人名称:
- 新乡三合化工有限公司
- 简称:
- 三合化工
- 主要经营产品:
- 扣板复合稳定剂 , 三盐 , 二盐 , 板材复合稳定剂 , 管材复合稳定剂 , 电缆复合稳定剂
- 经营范围:
- 100t/a无尘复合稳定剂制造(不含危化品),塑钢型材批发、零售。
- 营业执照号码:
- 9141070374072061X8
- 发证机关:
- 新乡市卫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法人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 地区编码:
- 410703
- 组织机构代码:
- 74072061-X
- 经营期限:
- 永久
- 经营状态:
- 存续
- 成立时间:
- 2002年07月12日
- 公司官网:
- http://www.xxshhg.co
- 所属行业:
- 热稳定剂 » 卫滨区热稳定剂
- 所属城市黄页:
- 新乡企业网 » 卫滨区 » 卫滨区平原乡
- 顺企编码:
- 14397004
新乡三合化工有限公司发布的产品供应信息
1,4-二氯-2丁烯 三合
价格:面议 产品名称:1,4-二氯-2丁烯 型号:三合 用途:用作有机物制造的中间体 / 2010-01-01
新乡三合化工有限公司的股东
股东名字 | 出资比例 | 出资额 |
---|---|---|
郑立合 | 100% | 人民币800万元 |
新乡三合化工有限公司的工商变更记录
变更项目 | 变更后 | 变更前 | 时间 |
---|---|---|---|
市场主体类型变更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2018-08-02 |
章程备案 | 无 | 无 | 2018-08-02 |
负责人变更 | 郑立合 | 郑安才 | 2018-08-02 |
高级管理人员备案 | 郑立合 徐沙沙 [新增] | 郑安才 [退出] 郑立合 | 2018-08-02 |
投资人变更 | 郑立合:100%; | 郑立合; 郑安才; [退出] | 2018-08-02 |
高级管理人员备案变更 | 郑安才 郑立合 [新增] | 郑安才 李光文 [退出] | 2017-09-21 |
经营范围变更变更 | 100t/a无尘复合稳定剂制造(不含危化品),塑钢型材批发、零售;对外贸易经营。 | 100t/a无尘复合稳定剂制造(不含危化品),塑钢型材批发、零售。 | 2017-09-21 |
市场主体类型变更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 2017-07-18 |
期限变更变更 | 22 | 12 | 2017-07-18 |
投资人变更变更 | 郑立合; 郑安才; [新增] | 郑立合; | 2017-07-18 |
新乡三合化工有限公司的组织架构
名字 | 职务 |
---|---|
郑立合 |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郑立娟 | 监事 |
新乡三合化工有限公司的法律诉讼:
文书名称 | 日期 | 编号 |
新乡台硝化工有限公司与新乡三合化工有限公司、张永茂追偿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2016-02-18 | (2015)卫滨民二初字第317号 |
新乡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新乡三星染化有限公司、新乡三合化工有限公司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2015-07-24 | (2014)新中民金初字第161号 |
新乡市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新乡市凯歌线业有限公司、新乡三合化工有限公司、李新英、王英凯、王惠军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2015-11-23 | (2015)红民金初字第187号 |
新乡三合化工有限公司与台州市新祥塑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2015-01-22 | (2015)台路金商初字第26号 |
原告新乡三合化工有限公司诉被告新乡市凯歌线业有限公司、王惠军追偿权一审民事判决书 | 2016-03-01 | (2016)豫0703民初字第69号 |
原告新乡台硝化工有限公司诉被告新乡三合化工有限公司、张永茂、张秀芹追偿权一审民事判决书 | 2016-02-18 | (2015)卫滨民二初字第317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