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旌德金信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位于江南鱼米之乡的宣城市,安徽省宣城市旌德县旌阳镇和平路8号,于2010年11月29日在宣城成立。公司资金充裕,注册资本3,000万元,在汪志强带领下,旌德金信小额贷款已经为客户提供了14年优质的服务,公司主要提供发放小额贷款, 欢迎各界朋友莅临参观、指导和业务洽谈
联系方式
- 公司地址:
- 安徽省宣城市旌德县旌阳镇和平路8号(县工行二楼)
- 固定电话:
- (0563)
- 经理:
- 汪志强
- 电子邮件:
- AHJDJX999@163.COM
- 邮政编码:
- 242000
- 顺企®采购:
- 请卖家联系我在线采购产品
其他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 | AHJDJX999@163.COM |
座机号码 | 0563-8601559 |
工商信息和基本资料
安徽旌德金信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的股东
股东名字 | 出资比例 | 出资额 |
---|---|---|
程健 | 20% | 人民币600.0万元 |
吕本法 | 20% | 人民币600.0万元 |
胡爱莲 | 10% | 人民币300.0万元 |
张丽娟 | 10% | 人民币300.0万元 |
汪志强 | 10% | 人民币300.0万元 |
喻彩云 | 10% | 人民币300.0万元 |
喻志耕 | 10% | 人民币300.0万元 |
程银晖 | 10% | 人民币300.0万元 |
安徽旌德金信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的工商变更记录
变更项目 | 变更后 | 变更前 | 时间 |
---|---|---|---|
章程备案变更 | 无 | 无 | 2019-02-02 |
投资人变更变更 | 程银晖:10%; 吕本法:20%; 程健:20%; 喻志耕:10%; 喻彩云:10%; 汪志强:10%; 胡爱莲:10%; [新增] 张丽娟:10%; | 程健:20%; 吕本法:20%; 喻彩云:10%; 汪志强:10%; 王莉:10%; [退出] 张丽娟:10%; 程银晖:10%; 喻志耕:10%; | 2019-02-02 |
投资人变更变更 | 程银晖:10%; 吕本法:20%; 喻志耕:10%; 喻彩云:10%; 汪志强:10%; 王莉:10%; 张丽娟:10%; 程健:20%; | 吕本法:20%; 程健:10%; 王莉:10%; 喻志耕:10%; 程银晖:10%; 汪志强:10%; 喻彩云:10%; 程辉:10%; [退出] 张丽娟:10%; | 2018-03-14 |
其他事项备案 | 程银晖:%;吕本法:%;喻志耕:%;喻彩云:%;汪志强:%;王莉:%;张丽娟:%;程健:%; | 吕本法:%;程健:%;王莉:%;喻志耕:%;程银晖:%;汪志强:%;喻彩云:%;程辉:%;张丽娟:%; | 2018-03-14 |
安徽旌德金信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的组织架构
名字 | 职务 |
---|---|
许斌 | 经理 |
喻志耕 | 监事 |
汪志强 | 执行董事 |
安徽旌德金信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的法律诉讼:
文书名称 | 日期 | 编号 |
安徽旌德金信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与铜陵市宏图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旌德分公司、铜陵市宏图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企业借贷纠纷执行裁定书 | 2016-08-25 | (2016)皖1825执126号 |
安徽旌德金信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与安徽旌德宏聪金属制造科技有限公司小额借款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 2016-05-31 | (2016)皖1825执172号之一 |
安徽旌德金信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与潘静借款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 2017-03-02 | (2016)皖1825执204号之三 |
安徽旌德金信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与潘静借款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 2017-03-02 | (2016)皖1825执204号之一 |
安徽旌德金信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与潘静借款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 2017-03-02 | (2016)皖1825执204号之二 |
安徽旌德金信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与旌德县鑫源纺织有限公司、牛和云小额借款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 2016-11-22 | (2016)皖1825执332号 |
安徽旌德金信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与旌德县鑫源纺织有限公司、牛犇小额借款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 2016-11-22 | (2016)皖1825执235号 |
安徽旌德金信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与旌德县鑫源纺织有限公司、牛和云小额借款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 2016-11-22 | (2016)皖1825执234号 |
安徽旌德金信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与旌德县鑫源纺织有限公司、牛和云小额借款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 2016-11-22 | (2016)皖1825执.236号 |
安徽旌德金信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与旌德县鑫源纺织有限公司、牛犇小额借款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 2016-11-22 | (2016)皖1825执33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