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东方碾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集研发、生产、销售、服务于一体的耐磨材料高新技术企业,行业排名位居耐磨材料制造企业前列,资产总额达1.6亿余元,年产络系列耐磨材料能力达5万余吨。被中国铸造协会评为“首届全国铸造分行业排头兵”。2011年“东旭”牌商标被认定为商标。
全公司拥有自动化铸球生产线三条,自动化推杆式热处理油淬生产线、风淬生产线、水淬生产线四条,配备了中频感应电炉、热处理电阻炉及各种规格的生产、除尘设备。企业建立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先后通过了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GB/T28001:201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公司拥有省级企业技术中心,配备有各种先进的检测检验设备,达到业内领先水平。自主研发的“温段定时油淬热处理工艺”获得国家发明专利,运用该项工艺技术生产的“高抗磨普通铸造磨球”、“高抗普通铸造磨段”、“高性能复合金属锤头”等系列产品被认定为“安徽省高新技术产品”。同时还有18个项目获国家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
“东旭”牌络系铸造磨球、磨段、铸钢等系列产品是安徽产品,连续多年被中国铸造协会授予“优质铸件金奖”,成为众多建材、化工、矿山、火电及工程机械等行业企业的产品,畅销国内31个省、市、自治区,并出口至亚、欧、美等多个国家和地区。
联系方式
- 公司地址:
- 安徽 宁国市 宁阳西路4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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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563)
- 销售员:
- 韩庆亮
- 邮政编码:
- 24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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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信息和基本资料
宁国市东方碾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法律诉讼:
文书名称 | 日期 | 编号 |
宁国市东方碾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与广西柳州鹿寨金利水泥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民事裁定书 | 2015-06-01 | (2015)宁执保字第00172-2号 |
原告宁国市东方碾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嘉峪关亨顺经贸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民事裁定书 | 2015-01-19 | (2015)宁民二初字第00038号 |
原告宁国市东方碾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嘉峪关市亨顺经贸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民事裁定书 | 2015-01-08 | (2014)宁执他字第0005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