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远市金泉石油有限公司,办公室地址位于环渤海地区重要的港口城市烟台,山东省招远市金岭镇山陈家村,我公司主要提供汽油、柴油零售;润滑油零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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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公司地址:
- 山东省招远市金岭镇山陈家村 -
- 固定电话:
- (0535) 未核实,仅供参考
- 经理:
- 张梅
- 经理手机:
- 13793501271 未核实,仅供参考,删除号码
- 电子邮件:
- zm@126.cn
- 邮政编码:
- 264000
- 地区编码:
- 3706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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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信息和基本资料
招远市金泉石油有限公司的股东
股东名字 | 出资比例 | 出资额 |
---|---|---|
张梅 | 50% | 人民币5.0万元 |
刘胜欣 | 50% | 人民币5.0万元 |
招远市金泉石油有限公司的工商变更记录
变更项目 | 变更后 | 变更前 | 时间 |
---|---|---|---|
经营范围变更 | 汽油、柴油零售(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润滑油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汽油、柴油零售(有效期至2015年11月18日)。(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润滑油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2016-09-18 |
拟定投资总额 | 汽油、柴油零售(有效期至2015年11月18日)。 | 汽油、柴油零售(有效期至2014年1月29日);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零售(有效期至2014年2月21日)。 | 2014-02-21 |
经营范围 | 润滑油零售。 | 润滑油零售。 | 2014-02-21 |
招远市金泉石油有限公司的领导人员
名字 | 职务 |
---|---|
张梅 |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刘胜欣 | 监事 |
招远市金泉石油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
招市监公处字[2015] 8号 | 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 招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警告罚款金额:1.451万元 | 2015-06-02 | |
招远市监处字[2015]314号 | 违反《商标法》第五十七条(1)项规定 | 招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警告罚款金额:1万元 | 2015-1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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